安士全书白话解(见先哲于羹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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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士全书白话解
文昌帝君阴骘文广义节录卷下
见先哲于羹墙
(发明)先哲者,谓往古圣贤;见之云者,谓心慕身行,如或见之也;羹墙二字,勿泥,当与参前倚衡一例看。
(发明)先哲就是指古代圣贤,见的意思,就是说只要心里仰慕,身体力行,那么就等于见到了;羹墙两字,不要拘泥,请参看前面倚衡一例。
圣贤道理,随处发现流行,活泼泼地;倘若执著行迹,稍存意必固我,是犹叶公但知画龙,而不知有真龙矣。余昔年偶见一人,手执《中庸》,因与论《中庸》大义,且告之曰:“《中庸》本无形相,若指定三十三章者以为真《中庸》,孔颜之道,尚未梦见。”其人大怒曰:“君是禅学,非吾儒道。”遂将《中庸》反掷于案上。余曰:“子诚小人矣!”其人问故,余曰:“仲尼不常曰‘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乎?今子反中庸于桌子上矣!”其人曰:“小人反中庸,岂反置手内所执者乎?”余笑曰:“然则吾所谓无相之中庸者,固如此也。”其人默然有省。
圣贤的道理,要在生活中随处发现实践,生动活泼;如果执著于表面现象,被语言文字所转,自以为是,那就如叶公好龙,只爱画上的龙,却不知有真龙。我从前偶然遇见一个人,手拿《中庸》,就与他论《中庸》大义,告诉他说:“《中庸》本来没有具体的形象,如果指定三十三章就是真正的《中庸》,那么孔子、颜子的大道,就还没有梦见。”这个人大怒说:“你是禅学,不懂我们儒家的道理。”就把《中庸》反抛在桌子上。我说:“你确实够得上一个小人了!”这个人问是什么缘故,我说:“孔子不常说‘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吗?现在你不就是把中庸反在桌子上了吗?”这个人说:“小人反中庸,难道就是反手内所拿的《中庸》吗?”我笑着说:“我所说无相中庸的道理,就出如此。”这个人沉默不言,有所觉悟。
一日有人举“尽信书,不如无书”之说,余曰:“此语却未敢便道,孟夫子说得是。”此友拂然,余微笑,其人良久,始恍然曰:“君可谓善读《孟子》者矣,我几为君所卖!”
有一天朋友谈及“尽信书,不如无书”的说法,我说:“这句话不能轻易给它下结论,但孟子说得对。”这个朋友不明白是什么意思,我微笑不语,过了很长一段时间,他恍然大悟说:“您真是善读《孟子》的人了,我几乎被您卖了!”
补充:这里针对《孟子》一段话展开议论,原文出自《孟子》“尽心章句下”:“尽信《书》,则不如无书。吾于《武成》,取二、三策已矣。仁人无敌于天下。以至仁伐至不仁,而何其血之流杵也?”意思是:“完全相信《书》,不如无《书》。我对《尚书·武成》一篇,不过取两三片竹简罢了。仁者无敌。以周武王这样极有仁道的人去讨伐商纣王这样极无仁道的人,怎么会使血流得那么多,以致连木杵都能漂流起来了呢?”文中所说的书是具体指《尚书》,后人引申为不要过于相信书本,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安士先生不给这句话下结论,正是走中道路线,即不左也不右。后人对这句话多有片面理解,总是走向极端。圣贤的书,怎能没有用呢?问题是怎么才能落到实践上,在生活实践中向圣贤看齐。否则,圣贤的书,又有什么用呢?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至于孟子在这里只是就《尚书》展开议论,所阐扬的是非暴力主义精神,当然是非常正确的。
尧舜禹汤文武周孔颜曾往矣,要其遗文固在也。闲尝神游千古,网罗百家之言以读之,反复沉思,参以先儒议论。若其言与吾合,则密咏恬吟,悠然神往;间有一二言欲合而必不可者,则笔之于书,质诸至圣先师,俾存其说于天壤。故三十年来,曾有《质孔说》一编,以自娱玩。非敢谓如见先哲也,以期发明圣学,不负先哲之训已耳。爰摘数条,以公同志。
尧舜禹汤文武周孔颜都过去了,但他们留下的书籍还在世。我有时间时曾经神游千古,搜集百家的言论来阅读,反复沉思,又参考先儒的议论。如果言论与我的心相应,就慢慢朗诵,心态安祥,神往那种非凡的境界;间或有一二句言论想要融合但却做不到,就把它记录下来,向至圣先师质疑,使他们的学说永存于天地之间。所以三十年来,写有《质孔说》一本,自己咀嚼体味。不敢说我自己就想象见到了先哲,只是希望阐明圣人的学说,不辜负先哲的敦敦告诫。现摘录几条,向同志公布。
下附《质孔说》七条
孔氏三代出妻
甚矣,小儒之不知字义,诬谤圣门也!夫子刑于之化,未必逊于文王。纵配偶之贤,不及后妃,何至遂遭斥逐!一之为甚,况三代乎!且夫妇之伦,名教所重。倘其过小而出,家法未免太苛;若其过大而出,孔氏何其不幸!况夫子为万世师表,夫人乃以失德而被出,已足损其家声;更加以夫人之媳亦被出,媳之媳又被出,成何体面?一日将檀公白文细玩,读至不为伋也妻者,是不为白也母,不觉恍然曰:既是不为正妻,想必定为侧室。然则所谓出母者,并非出逐之母,乃所自出之母,犹言生母也。不丧出母者,生母不服三年之丧也。盖子思亦系庶出,伯鱼曾教其服生母三年之丧。子思不便言其过礼,故曰:“昔者,吾先君子无所失道,道隆则从而隆也。”自此以后,孔氏家法,凡系庶出之母,皆不令其服三年之丧,永为定例。故曰,孔氏之不丧出母,自子思始,甚是明白晓畅。檀公以出字代生字,可谓秀雅不群矣。后儒自己不识字,奈何使万世宗仰之夫人,浪被恶名乎?且今士大夫家,若其夫人未尝斥逐,而妄传斥逐,犹为累世之恨;仁人君子,犹当代白其怨;况以大圣人之夫人,而可使其姑妇三代,同抱千秋之恨耶?是宜改正俗解,遍示来兹,以醒后来之误。
糊涂啊,知识浅陋的读书人,不知道字的原意,沾污诽谤了胜任!孔子赴荆①的那一段时间的应化,未必比不上周文王②。即使夫人的贤德比不上后妃,也不至于会遭遇被驱逐的命运!何况还不止一代,竟然延续到三代!夫妇之间的伦理关系,是儒教所非常看重的。如果只有很小的过错就被驱逐,那么家法就太严厉了;如果有很大的过错而被驱逐,那么孔氏是多么的不幸啊!何况孔子是万世师表,他的夫人竟然因为德性不好而被驱逐,已经足够损坏孔家的名望了;再加上夫人的媳妇也被驱逐,媳妇的媳妇也被驱逐,还有什么体面呢?有一天我仔细地体味《礼记》“檀公”③子思说的一段话,读到“不为伋(ji)也妻者,是不为白也母”这句话,恍然大悟说:既然不是正妻,想必就应当是侧室。所以文中的“出母”字,并不是指驱逐的母亲,是生自己的母亲的意思,“出”即是“生”的意思。不为出母守丧,也就是没有为生母守三年的丧。因为子思不是正室所生,父亲曾经叫他为生母守三年的丧。子思不能说自己的父亲错了,所以说:“从前我的先祖的行为都符合道义。道心一端正,他所做的一切事情都会正确,道心一不端正,他所做的一切事情就不会正确。”从此以后,孔氏的家法,凡是出自侧室的儿子,都不守三年的丧,永为定例。所以说,孔氏不为生母守丧,从子思开始,文字非常明白晓畅。檀公以“出”字代替“生”字,是为了使语意不流于时速化。后来的读书人不识字,竟然使万世仰慕的夫人,背上了恶名!今天的士大夫家,如果他家的夫人并没有遭驱逐,但却乱传说被驱逐,就会成为永远的遗恨;仁人君子,也会替他伸张正义,澄清怨情;怎么能使大圣人的夫人,并且延续到婆媳三代,永背千秋的恶名呢?因此应该改正世俗的理解,开示后来的人,不再出现这样的错误了。
注:①疑原“刑”字为“荆”之误,“荆”即是楚国,“荆于之化”,即是指孔子困于、蔡之间到被楚国聘请的这一段时间。《史记》“孔子世家”有记载,大意是:孔子迁居蔡国第三年,吴国讨伐陈国。楚国发兵救陈,听说孔子在陈、蔡边界上,就派专人去聘请。陈、蔡当局暗中商量说:“孔子是有才德的贤人,他的言论无不切中时弊。如今他久居陈、蔡之间,我们的施政方针都不合他的意思。如果他被楚国聘用,那么我们就危险了。”于是两国就派人把孔子围困在野外。孔子无法行动,粮食也断绝了,弟子们饿病了,都无精打彩,但孔子依然讲学、诵诗、唱歌、弹琴。子路面带怒色地说:“君子也有困窘的时候吗?”孔子说:“君子面对困境,仍旧坚持节操不动摇,小人遇到困境就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子贡也非常气愤,孔子仍旧耐心给他讲道,说:“假如有仁德的人必定受人信任,哪会还有伯夷、叔齐饿死在首阳山呢?假如有智慧的人就能畅通取阻,哪会有王子、比干被剖心呢?”子贡说:“先生的学说太博大精深了,所以没有哪个国家能够容纳先生,先生何不把要求放低一点呢?”孔子说:“子贡啊,有经验的农民虽然会种庄稼,但并不一定能够保证有收获;能工巧匠虽然技术精湛,但他们制造出来三东西并不一定人人喜欢。君子修道弘道,就像结网先有纲一样,必须按照总纲去实现伟大的目的,他就不一定会被社会所容纳了。现在你不修道,反而想降低标准,不是太没有远大志向了吗?”在这个时候,只有颜回最有定力,也只有他最理解孔子,他说:“先生难行能行,虽然不能被社会容纳,但仍旧要推行自己的大道。不被容纳又有什么妨碍呢?不被世俗社会容纳,才显出君子的本色!不能修道,那才是自己的耻辱。至于大道之理,不能被采用,那是当权者的耻辱。不被采纳又有什么关系呢?不被采纳,然后才显出君子的本色!”孔子欣慰地笑了,开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玩笑说:“颜家的子弟啊,假使你成了大富翁,我愿意给你做管家。”后来楚王派军队来,孔子才从困境中解脱出来。但到楚国后,楚昭王听从了子西的话,又没有重用孔子,当年秋天,楚昭王就死了。楚国一个装疯的人,名叫接舆,一天唱着歌经过孔子的车旁说:“凤凰啊,凤凰啊!你有如此高尚的道德,为什么不受重视啊!过去了的不可挽回,未来的事业还可以追求。算了吧,算了吧!现在从政的人都很危险啊!”孔子赶紧下车,想和他谈谈,但他马上离开了。于是孔子从楚国返回卫国。这一年,孔子六十三岁。
②周武王的父亲,殷时诸侯,称西伯。据《史记》记载,他为人仁慈宽厚,尊敬老人,爱护少辈。很有礼貌并自己表示卑下去接待贤能的人,到了中午仍不敢抽出时间去进食,还是要接待士人,因此,士人都归顺他。伯夷、叔齐隐居在孤竹,听说西伯奉养老人,一同前往归顺。许多贤人都来归顺他。殷纣王是一个最无仁德的君主,荒淫腐朽,他听信崇侯虎的谗言,把西伯囚禁在友》羑(you)里宥(今河南汤阴县),在此期间,西伯把《易》的八卦增衍成六十四卦。西伯出禁后,就献出土地给纣王,请他废除最残酷的刑罚─炮烙之刑。西伯努力推行善道,四方诸侯都来请他对有争执的事情作出公平裁断,都说西伯大概就是承受天命的君主。
③檀公即檀弓,人名,《礼记》篇名,古人注:“名曰檀公者,以其记人善于礼,故著姓名以显之。姓檀名弓,今山阳有檀氏。”子思为孔子之子孔鲤之子,名伋。子上为子思之子,名白。《礼记》“檀公”上说:子上之母死而不丧。门人问诸子思曰:“昔者子之先君子丧出母乎?”曰:“然。”“子之不使白也丧之,何也?”子思曰:“昔者吾先君子无所失道。道隆则从而隆,道污则从而污。伋则安能?为伋也妻者,是为白也母。不为伋也妻者,是不为白也母。”故孔氏之不丧出母,自子思始也。这段话的意思是:子上的母亲死后,子上不守丧。门人问子思说:“从前老师的先祖为生母守丧吗?”子思回答说:“是这样。”门人再问:“那么为什么您不使子上守丧呢?”子思说:“从前我的先祖的行为都符合道义。道心一端正,他所做的一切事情都会正确,道心一不端正,他所做的一切事情就不会正确。我的境界怎么能达到这个程度呢?我的妻子是子上的母亲,不是我的正妻,就不是子上的母亲。”所以孔氏不为生母守丧,从子思开始。安士先生把这个“出”字考证为“生”子,是非常符合实际情况的,从而也为孔氏澄清了千古之冤。
(按)古人出妻,多以小故,不尽因失德。如曾子以梨蒸(zheng)不熟出妻,见《孔子家语》。孟子见妻踞,即欲出之,而以白母,母责孟子失礼,孟子自责,遂止。见《孟子外书》。观此可知,此文为后儒方便说法,为孔氏三代夫人雪不白之冤,其用意至美,用心良苦。但读者诸贤,慎勿以辞害意,误认孔氏三代即开纳妾丑风。是不可以不辨正也。
古人的生母,许多都是侧室,并不一定失德。例如曾子因为梨蒸不熟出妻,见《孔子家语》。孟子看见妻子矮小,就想要出她,报告母亲,母亲责备孟子失礼,孟子自责,就停止了。见《孟子外书》。从这里可以看出,此文为后儒方便说法,为孔氏三代夫人雪不白之冤,用意最美,用心良苦。但我加以纠正后,各位读者千万又不要以辞害意,误认为孔氏三代就开纳妾丑风。这是我们必须分辨的。
忠恕之外无一贯
吾道一贯,乃夫子一生本领,亦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历圣以来,相传之本领。颜夫子从博文约礼后悟及,所以有喟然之叹。此外得其传者,不过曾子、子贡耳。夫子于一贯之理,头头是道,所以在川上,则曰逝者如斯。其教及门则曰无行不与,正为出户不由道,饮食不知味者,作现前指点耳。门人不得其解,故有何谓之问。曾子亦用现前指点之法,以教之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譬之有人,问如何是海?其人即取海中勺水示之曰:“此便是海水。”若谓勺水之外无海,直是痴人说梦矣。今之学者,动云忠恕之外,无一贯,何以异此?
大道之理可用一根线贯穿起来,是孔子一生的本领,也是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历圣以来,相传的本领。颜夫子从“博文约礼”后悟道,所以他喟然长叹。此外得到孔子的心传的人,不过曾子、子贡罢了。孔子对于一贯之理,头头是道,所以在川上,就说“逝者如斯”。他的教育方法就在日常行为之中,正是出门无处不是道,饮食不知味正是道心隆,孔子就是经常这样作现前指点。门人不解其中的意思,所以就提出了许多问题。曾子也继承了这种现前指点之法,教育弟子们说:“夫子之道,忠恕两个字就概括了!”但后人并没有明白其中的意思,譬如有人,问如何是海?一人就取海中一勺水给他看说:“这便是海水。”如果说海水就是这一勺水,一勺水之外无海,那简直就是痴人说梦话了。今天的学者,动不动就说忠恕之外,无一贯之道,与这个比喻又有什么不同呢?
雍也可使南面
南面二字,注中训人君听治之位,谓因仲弓宽宏简重,有人君之度,故以此许之。看来似觉未妥。盖人君者,天子诸侯之号;仲弓虽贤,犹在弟子之列;以尊君之夫子,即许其弟居天子诸侯之位。试问,置周天子、鲁定公于何地。盖古来设官分职,苟有一命之荣,无不南面临民。可使南面者,犹之可使治赋,可使为宰之类是也。
“南面”二字,注释中解为君王听治百姓的位置,说仲公因为宽宏大量,所以有君王的风度。这个解释似乎不太妥当。因为君王就是天子诸侯号;仲公虽然有贤德,但还在弟子之列;这样来尊称他,就是让他居于天子诸侯的位子。请问,把周天子、鲁定公又摆到什么位置呢?古来设置管职,只要有一点职务,无不可以南面临民。可以南面的人,就是可以搞管理,可以做宰官。
执鞭之士
士与事,古字通用。周书康诰篇之见士于周,即见事于周也。以此例观,则执鞭之士者,犹云执鞭之事也。若作士君子之士,则士而怀居,不足为士,夫子已有明训。怀居不可,况执鞭乎?
士和事,古字通用。《周书·康诰》篇的“见士于周”,就是“见事于周”的意思。以此类推,那么孔子所说的“执鞭之士”,就是“执鞭之事”。如果解释为士君子的士,那么孔子说过“士君子留恋安逸,就不能称作是士君子”①。留恋安逸都不行,何况作赶马车的事呢?
注:①《论语》“宪问”说:“士而怀居,不足以为士矣。”
物有本末节
注以此节为结上文,故以物有本末,为结首节,而以事有终始,为结次节。此向来定解也。然玩通章文势,此节当是起下两节耳。所谓物者,即身心意知家国天下也;所谓事者,即格致诚正修齐治平也。物字事字,如此配合,不惟确切不浮,兼亦功力悉敌。以国与天下并言,则国为本,而天下为末;以家与国并言,则家为本,而国又为末。推而至于身心意知,亦复如是。是本末二字,有节节灵活之妙也。以治与平对观,则治为始,而平为终;以齐与治对观,则齐为始,而治又为终。推而至于格致诚正,亦复如是。是终始二字,有节节灵活之妙也。本末终始,既节节活,则先后二字,亦既节节活,并近道二字,亦节节活矣。盖此节尚是虚笼法,引起八条目之义,所以直接古之欲明明德两节,缴(zhuo)足知所先后二语。若以物有本末结首节,事有终始结次节,配合便多牵强。盖知止一节,本从止至善句申说而出,对上节不过。而物有本末两句,明系势均力敌之文也。况天下岂有心不妄动,可称之为事,所处而安,可称之为事者乎?事字既欠妥,则先后亦欠妥,并近道亦欠妥矣。此虽无关大旨,然或稍可发明圣经,何妨姑存其说,补格物致知章!
注释说这“物有本末”节是总结上文,故以“物有本末”,为总结前节,而以“事有终始”,总结后节。这是向来固定的解释。但是去体会这一章文势,此节应当是启下两节。物的意思,即是“身心意知家国天下”;事的意思,即是“格致诚正修齐治平”。物字事字,如此配合,不惟确切不浮,关系也很对仗。从国与天下来说,则国为本,天下为末;从家与国来说,则家为本,国又为末。推广到“身心意知”,也是这样。这本末二字,有节节灵活的妙处。从治与平相对来看,则治为始,平为终;从齐与治相来看,则齐为始,治又为终。推广到“格致诚正”,也是这样。这终始二字,有节节灵活的妙处。本末终始,既节节活,则先后二字,也节节活,连近道二字,也节节活了。因为这一节是虚起一笔,引起下面八条目的字义,所以直接“古之欲明明德”两节,联系起来就知道先后二语。如果以“物有本末”总结前节,“事有终始”总结后节,配合便多牵强。因为“知止”一节,本从“止至善”句引申说出,与上节紧密相连。而“物有本末”两句,明明是势均力敌的文字。何况天下难道有心不妄动,可称它为事,所处而安,可称它为事吗?事字既欠妥,则先后也欠妥,并近道也欠妥了。这里虽无关大旨,但如果今后有人要阐明圣经语意,何妨不暂时把我这个看法流下来,补充作为“格物致知”章的注释呢!
补充:这段话解释《大学》,原文有关部分补充如下: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古之欲明明德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以修身为本。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
补格物致知章
朱子读古本大学,谓听讼章后,亡失格致一章,因托程子之意,而自作一章,列于贤传之内,当时群议纷然,以为后儒虽贤,然无自补经书之理。孔子作《春秋》,如夏五郭公之类,何难增补几字,以成其文,而终于阙疑者,慎之也!况朱子所补皆近后人时文之调,不似圣经贤传之体例也,然知其一,未知其二也。以鄙意揆之,此章原未亡失。所谓释格致者,即听讼章是也。盖天下物理,本无穷尽,进一境,则复有一境。即以狱讼言之,人第知剖决至当,便为极则。岂知听讼之外,尚有无讼一著,更为超出其上乎!夫人格物致知,识得天下之理,件件有最高一著,其于修齐治平,不难矣。故借听讼一端,以为触类引申之籍,初非即以是为释本末也。盖此章本重知字,不重本字。朱子重看偶然用来之本字,而忘却此章专重之知字,故以之为释本末也。且夫曾子所释者,不过三纲领,八条目耳,本末既非纲领,又非条目,何必特释?若本末既释,终始又何不释耶?今即细玩各传文法,亦自灼然。可见只因诚意为第一章,故曰所谓诚其意者,特用专释之语。若以下四章,皆用蝉联之笔矣。倘专释诚意之前,又加一章所谓致知在格物,则文法乱矣。经传具在,读书者何不静气一观?至于第二节此谓知本,及此谓知之至也两句,乃反复咏叹,令人恍然有觉之意,亦非衍阙之文。
朱子读古本《大学》,说“听讼”章后,遗失“格致”一章,就托程子之意,自作一章,列在贤传里面,当时议论纷纷,认为后儒虽贤,也无自补经书的道理。孔子作《春秋》,如夏五郭公之类,增补几字,写成文章,又有什么困难,但最终作为疑问留下空缺,是慎重起见啊!何况朱子的都是后人的思想和腔调,不象圣经贤传的体例,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我通过仔细体味和推测,这一章原来并没有遗失。所谓解释“格致”的,就是“听讼”章。因为天下事物的道理,本无穷尽,进入了一个境界,又有一个境界。就以狱讼来说,人们只知判决合理,就到了顶点。哪里知道“听讼”之外,还有“无讼”一步棋,更加超出它上啊!人能推究事物的原理,不断地获得新的知识,认识了天下大道,对于修齐治平,还有什么困难呢?。因此借“听讼”一个方面,起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效果,原来并不是为解释“本末”。因为此章本重“知”字,不重“本”字。朱子重视偶然用来的“本”字,忘记此章专重的“知”字,所以就代替解释“本末”。曾子所阐释的,只不过三纲领,八条目罢了,“本末”既不是纲领,又不是条目,何必特别解释?如果“本末”已解释,“终始”又为什么不解释呢?今仔细体味各传文法,意思非常明白。可见只因诚意为第一章,故说所谓诚其意者,是特用专释的语言。在以下四章,都用蝉联之笔了。如果专释诚意之前,又加一章所谓致知格物,那么文法就乱了。经传都在,读书者为什么不平心静气看一看呢?至于第二节“此谓知本”,及“此谓知之至也”两句,是反复咏叹,叫人恍然大悟的用意,并非残缺之文。
补充:现将朱子《大学》集注摘录如下:
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无情者不尽得其辞。大畏民志,此谓知本。
朱注:右传四章,释“本末”。
此谓知本,此谓知之至也。
朱注:程子曰:“衍文也。”此句之上别有阙文,此特其结语耳。右传之五章,盖释“格物”、“致知”之义,而今亡矣(此章旧本通下章,误在经文之下)。间尝窃取程子之意以补之,曰:“ 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至吾之知,在即物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至也。”
所谓诚其意这,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谦。故君子必慎其独也。小人闲居为不善,无所不至,见君子而后厌然,掩其不善,而著其善。人之视己,如见肺肝然,则何益矣。此谓诚于中,形于外,故君子必慎其独也。曾子曰:“十目所视,十手所指,其严乎!”富润屋,德润身,心广体胖,故君子必诚其意。
朱注:右传第六章,释“诚意”。
服尧之服
服者,事也。《尚书》缵(zuan)禹旧服,以常旧服等,皆作事字解。服尧之服,犹言事尧之事也。下文诵尧之言,行尧之行,正是服尧之服注解,当与君子动而世为天下道动字,一例看。今注中谓曹交衣冠言动不循礼,故以此告之,则服字竟作衣服之服矣。但尧之所服,乃日月星辰之十二章,曹交如何可服?若云尧所制之法服,则衣冠服色,随代变更,生今反古,宣圣所戒。曹交生于周末,忽教其服千八百年以前之古服,似乎怪诞。至于桀虽无道,其所服者,亦必天子之服,决不曰吾是无道之主,别作无道之衣冠,以遗后世。曹交何自仿其遗制而服之邪?故不如训作事字之说为当。
“服”即“事”。《尚书》“缵(继承)禹旧服,以常旧服”,都作“事”字解释。服尧之服,也就是说继承尧的事业。下文念诵尧的言语,实行尧的做法,正是服尧之服的注解,应当与君子动而世为天下道动字一例看。现在注释中说曹交衣冠言行不合礼,故以此告诉他,那么服字就作衣服的服了。但尧所穿着,即日月星辰的十二章,曹交怎么能穿?如果说是尧所制的法服,那么衣冠服色,随代变更,生今返古,宣圣所戒。曹交生于周末,忽然教他穿一千八百年以前的古服,似乎怪诞。至于桀虽无道,他所穿的也一定是天子的服装,决不会说我是无道君主,另外做无道的衣冠,流传后世。曹交怎么能够仿制旧服而穿呢?所以不如作事字解释妥当。
(按)书者,圣贤之书;理者,天下古今之理也;天下古今之理,天下古今皆可言之。所以古人著书,必曰以俟后之君子,其心甚望后人转胜前人,非欲其一代不如一代也。若谓已有定解,后人即有发明,不许吐露一字,是为一先儒而障天下后世之口矣,可乎?
(按)书是圣贤的书,理是天下古今的理,天下古今的理,天下古今都可议论。所以古人著书,一定说等后来的君子有新的发明,心里很希望后人胜过前人,不是想要一代不如一代。如果说已有定解,后人即有发明,不许吐露一字,这不是被一先儒而拦住了天下后世的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