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语文考试的命题原则及其他
(2016-01-12 16: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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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评价是重要的教学环节之一,也是实现课程目标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语文教学中不同方式的考试,其实都是课程评价的具体方式之一,都是“为了促进学生学习,改善教师教学”(《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在日常教学过程中,语文考试有笔试和口试等多种方式,我这里主要谈谈笔试的命题,毕竟,绝大多数语文考试都是教师拟编笔试试题检测学生语文学业水平的一种测试。这种考试与其他考试方式一样,目的就是可以随时了解、诊断学生的学习情况,从而及时地有针对性地改进日常的教学活动。
一、命题的主要原则
语文考试命题,首先就要明确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的评价建议:“应发挥语文课程评价的多种功能,尤其应注意发挥其诊断、反馈和激励的功能,有效地促进学生的发展”。有效促进学生的发展,是进行语文考试命题的根本。我认为,一般来说,语文考试编拟的试题,至少需要符合下列命题原则:
1.符合教学目标和考试目的(课程标准、考试说明)
由于语文学科的知识与能力有“螺旋式”结构特征,由此,语文考试的有些试题的命题便出现了一定的随意性、盲目性,对试题设计的阶段性、层次性考查要求比较模糊。为了克服这一现象,语文考试的命题设计,从形式到内容,都要依据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制定的课程目标、教学实施建议等方面的要求,根据不同阶段的具体的教学目标进行设计。如果一套语文试题,放在任何一个年段、年级的学生中都能考查检测,并且结果相差无几,那就说明这套试题的设计是缺乏信度,是不科学的、无的放矢的。
2.符合学生的认知水平,难度要合适
语文课程具有它独有的特性,语文课程标准指出,语文课程具有“工具性”和“人文性”相统一的特点。语文的能力考查与测评要体现这一特点,既要考查学生通过对语文知识的掌握与运用,从而解决读写问题的能力,又要检测他们对祖国语言的热爱情感,体现出他们健康向上的人文情怀。由此,语文测试的试题要能体现出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相互融合与促进。并且,这种相互融合与促进又是适应初中生认知水平的。我们知道,按照语文课程标准,语文教学必须注重教授学生识字和写字、阅读、写作、口语交际和综合性学习等方面的能力知识,这也决定了语文考试命题,应该关注这些方面能力知识的综合检测与评价。而这些检测与评价,必须符合学生的认知水平,不能忽视学生的年段心智水平,随意跨越和拔高就是揠苗助长。命制试题的难度要适中,太容易和太难的试题都是没有效度的命题。当然,难度的把握基于对学情的充分了解,对教学目标、考查目标的准确定位。
5.结构布局合理,层级分明
一套语文试题,有一定的知识梯度和能力层级。比如,中考语文的能力层级,一般是识记、理解和运用,而高考语文的能力层级,一般是识记、理解、分析综合、鉴赏评价、表达应用和探究六种能力,这六种能力表现为六个层级。我们在设计试题时,可以按照一定的能力层级顺序来进行,每个层级之间有一定的梯度。即使是每个层级中,也要注意点面结合,循序渐进。特别要注意的是,一套试题,尽量避免层级存在重复,而选考题与必考题所考查的能力也不应该存在着重复,有层级交叉的,在难易度上加以区分。比如,中考语文的阅读题,就不要再设置拼音、辨析词语了,免得与基础知识的考查存在层级上的重复。
在《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中关于语文课程评价方式和功能,明确指出“突出语文课程评价的整体性和综合性”,“突出评价的诊断和发展功能”。语文考试是对学生语文知识与能力的全面测量与评价,因此,语文考试的试题,具有相应的测量与评价功能,也就是课程标准所说的“尤其应注意发挥其诊断、反馈和激励的功能,有效地促进学生的发展”,重视对学生思维能力发展的考查。语文试题的教学功能主要体现在:
1、导向功能:通过命题和考试,实现语文课程整体目标(课程标准要求),包括识字与写字、阅读、写作、口语交际、综合性学习等方面;也可以实现具体的教学目标,包括课时、单元、期中、期末、中考等阶段教学目标。在试题命制时,无论是教学的整体目标还是阶段目标,都是影响和制约命题的重要因素,同时,试题又是教学的“指挥棒”,指向日常教学的改进与完善,未来教学的一些趋势与走向。比如,在试题中加大课外古诗文阅读的比重,将会很好地导向古诗文教学应该重视文本积累,重视能力的迁移与拓展。
4、预测功能:这一功能就是通过命题考试,在一定程度上预测学生的能力发展倾向。比如现在进行的一些模拟考试、科研测试等。我们通过这些命题考试,考查学生目前的普遍学情,特别是学生个体在知识与能力方面存在的问题、体现出来的学业水平,预测学生的能力发展倾向,提供给教师和学生参考。通过预测功能,更方便教师因材施教,学生进行针对性的查缺补漏。
5、激励功能: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明确指出,语文教学要确立“三维目标”,其中目标之一便是“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考试命题作为语文教学的重要环节之一,它也应该具备“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课程目标,有一定的激励功能。并且,试题的激励功能与试题本身的其他功能是一样重要的。语文考试和试题要能激励和鞭策教师、学生更好地教好语文、学好语文,热爱语文,运用语文,培育学生的人文情怀。
另外,如果是中考、高考语文试题,这些升学考试的试题,还要突出命题的甄别、选拔的功能。当然,以上所述命题的各种功能,在一套试题中不一定面面俱到,但应该有所涉及,只是侧重点不同而已。
试题的命制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试题的设计需要遵循的原则也很多,但总结起来就是重视试题命制的依据、层级、结构和相关细节。
1、命题依据:无论是水平考试还是选拔考试,阶段性考试还是终结性考试,命题的依据都是课程标准、考试说明和教学实际,必须依纲靠本。这里所说的“纲”就是课程标准和考试说明,“本”就是学生和教材,以及教学的实际情况。语文考试命题要为语文教学服务,为学生的语文终身学习服务,为学生的语文能力发展服务。
2、能力层级:质量上乘的语文考试命题,需要兼及语文能力的各种层级的考查,并且是循序渐进的、综合性的考查。目前,中考语文的能力层级一般包括识记、理解、运用等,高考语文的能力层级包括识记、理解、分析综合、鉴赏评价、表达应用和探究。显然,高考语文的能力层级考查,起点类似,但后来的难度更高。因此,在试题命制时,要充分考虑不同年段、不同的考试目标,来侧重某些方面的能力层级考查。
除此以外,我们还要注意一些方面,如题型设置新颖灵活,适合学生的心理发展特点;分清合格性测试与选拔性测试的不同要求,确定合适的难易度;答案合理,容易操作,能够体现评卷过程的客观、准确、公正的要求,等等。
其实,命制一道或一组语文试题并不容易,要考虑的因素非常多,并非本文能够一言而概之,但切记我们的命题考试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为了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