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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幼儿在园服药有关规定的通知

(2012-09-20 19:54:32)
标签:

杂谈

分类: 爸爸妈妈看过来

关于幼儿在园服药有关规定的通知

为使在园服药的幼儿能得到安全、有效地喂服,现将幼儿在园服药规定做如下告知,请家长配合我园做好幼儿喂药工作。

一、根据济南市儿保所、历下区妇幼保健站及历下区教育局的最新规定,所有抗生素类、调理性保健药、免疫制剂类药品,一律不得委托幼儿园喂服,且幼儿园只接“准”字号药品。

二、从2012921日起,如幼儿确实需要喂服抗生素类药品,请在家服用或接回家服用观察后再入园。

三、幼儿园只负责早晨、中午的喂药工作,带到园内喂服的药品,须为幼儿当日服用的剂量。

四、请家长亲自填写服药记录,认真填写清楚喂药当天的“日期”、“幼儿班级”、“姓名”、“药物名称(请写全药名)”、“每次剂量(以克、毫克、毫升为单位)”、“服药时间”等,同时还须签写送药家长的姓名。

五、严禁将药放在幼儿书包、衣物内,让幼儿自己服用,否则后果自负。

六、因秋季气温变化大,请家长朋友们尽量减少带幼儿到公共场所玩耍,避免接触患病幼儿,感染疾病,危害幼儿健康。如孩子不适生病后,最好在家静养。建议发烧的幼儿也在家静养,在园出现发烧症状时,教师会及时通知家长,请家长务必及时来园带孩子前往正规医院诊治,并让孩子在家多休息,以便幼儿早日康复。对发热或疑似传染病(如腮腺炎、水痘、菌痢、手足口病等)的孩子及时隔离并送医院诊治,并及时告知幼儿园老师,以便我园做好消毒工作。病愈后,出示幼儿就诊病历经保健老师检查后方可入园。

以上规定,希望家长认真执行,这样将减少幼儿间的传染,使更多的孩子在健康的环境中生活,相信孩子生病的几率也会大大降低,形成良性循环。

由此规定带来的不便请您多多谅解,让我们家园配合,加强幼儿药品安全管理,给孩子一个健康的环境,让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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