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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下旬,从事职业病防治的专业技术人员都会意识到,张海超在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进行的开胸验肺,注定会成为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域的一件大事。
当媒体给予集中报道,社会舆论哗然,职业病防治机构三省其身的热度逐渐消退后,我们静下心来思考,张海超事件给我们留下了什么?其核心恐怕是针对我国职业病发病现状、职业病诊断技术服务模式,乃至职业病防治法适用性的一系列争论。
2000年以来,在我国卫生防病体制改革过程中,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我国各地区职业病诊断机构和职业病诊断医师的数量呈明显下降趋势。而我国职业病发病问题已经成为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在一些地区,屡屡爆发职业病群体发病现象。在我国许多地区,职业病防治机构所能提供的技术服务显然不能适应职业病患者日益增长的诊断治疗需求。
职业病诊断工作政策性与专业技术性很强,涉及患者、用人单位以及国家多方利益。职业病诊断的本质是对于疾病的诊断,属于临床医学的范畴。因此,对职业病诊断机构和人员专业技术方面的要求是客观存在的。开胸验肺事件披露后,相关技术服务机构的能力备受质疑。而提高技术服务能力的根本,源自于对机构和学科的管理。
职业病临床机构的设置模式,是我国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当中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2000年卫生防病体制改革以后,职业病诊断机构存在独立职业病防治院、综合性医院职业病科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模式。一类疾病,可以在不同类型的医疗卫生机构得到诊断,在医学领域是一种特殊的情况。机构是学科建设的载体,作为医学学科,如果机构模式都得不到确认,专业技术和学术学科无法得到质的提高和发展。
我国独立的职业病防治院所,在卫生防病体制改革过程中得以幸存,为我国保留了职业病防治的专业机构和专业队伍。职业病学属于跨学科专业,职业病诊治涉及医学实践的方方面面,因此对于医疗资源的需求是全方位的,但是任何一种需求在独立的职业病防治院所都难成规模,依据诊治需要的投入,无法获取必要的经济收益,甚至永远是负值,这一特点限制了独立职业病防治院所的发展,或将其引导到综合性医院的发展模式。
综合性医院具有多学科技术优势,在确立职业病学术、学科建设基础的前提下,可以打造围绕职业病学科的多学科专业协作平台,满足职业病诊治对于多临床学科的广泛需求。在硬件配置方面,由于多临床学科资源共享,设备使用率高,更新快,代表了现代医学的发展水平。但是,就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可持续发展要求而言,劣势在于当前政府对于综合性医院的投入明显不足,医院管理者在考虑医院学科发展的同时,必须首先解决获取必要的经济收益来解决生存问题,而后才能考虑发展问题。
职业病患者在整体上是我国的弱势群体,在获取职业病诊断和工伤保险待遇前,其基本医疗支出不能进入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在目前的职业病诊断框架内,职业病诊断带有强烈的社会公益属性。职业病学科身处综合性医院大环境中,需要与诸多临床学科去竞争资源与发展空间,对其处处从医院的绩效管理目标去进行一刀切式的考量,职业病学科是脆弱的,容易倒在其社会公益属性上。
职业病诊断工作服务于职业病患者,但是单单职业病诊治水平的提高,无法改变职业病高发的现状,打开这把锁的钥匙是预防。职业病预防工作涉及职业卫生工程学预评价、工作场所经常性职业卫生监测和职业健康监护等技术环节。三者虽然有其各自的专业技术属性,但是作为一套完整的职业卫生预防手段,必须相互衔接,构成有效的三级预防体系,牵引其中的是管理。
当前,人们对于通过修改《职业病防治法》来提高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水平、降低职业病发病率和维护职业病患者合法权益寄予厚望。2010年“二会”期间,卫生部长陈竺曾经提出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多部门联动机制,可谓一语中的。《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9年来,对于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贡献是显而易见的,其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多不在法律条文的科学性与准确性,而在于法条的贯彻与实施。《职业病防治法》修订工作终会有结果,在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的具体环节上,卫生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安监总局等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密切关联的政府职能部门,能否在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的职能划分上实现“无缝隙”衔接,而不是分头执法、各行其是,着实令人瞩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