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太祖:严禁“高考移民”
杨坚父子在中国古代户口管理的制度建设方面功不可没,除了搞“有图有真相”,还把户籍制度和科举制度结合起来,按照地域来分配考试名额,史称“本贯应举之制”。“本贯”就是“户籍在本地”之意,“应举”即“参加科举考试”,套用现在的话说: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
“本贯应举之制”渊源在隋朝,真正确立是在唐朝,宋代予以继承和发展。开宝五年(972年)十一月,宋太祖下诏规定了三项内容:一是考生一律在有户籍的本贯州府参加考试;二是不准以寄居他州的名义应试;三是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在其基本原则指导下,科举制中的户籍要求贯穿于科举的全过程。
应试考生报名,要向州府递交状纸,上列姓名、乡贯、三代情况等内容。地方官据此进行审查,其中乡贯的户籍要求很严格。据《贡举条例》,仅有户籍还不行,须实际居住本贯才合格。“虽有户籍久离本贯者”(虽然有本地户籍,但长时间不在本地居住),则要有地方官担保方可。在开封府应举的户籍规定更严,天圣七年(1029年)改为须有户籍7年以上并实际居住“即许投状”,户籍不足7年、不住开封者,“不在接收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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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在宋代科举制中的重要意义已如上述,宋政府为保证科举的质量和公正,对户籍要求相当严格。但制度的制定是一回事,制度的施行又是一回事,更何况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为了科场取胜,入仕做官,许多士子不惜代价,不择手段。问题的根源是“解额”,即分配给各地方的“取士名额”,相当于现在中国高考制度下每个省的录取分数线与招生名额不同。既然考生与解额比例差别因地而异,考生多、解额少的地区的考生,便想方设法转移到考生少、解额相对多的地区应试,以增大胜出的几率。
在北宋,冒贯最多的地方是东京开封府。首先是因为开封府解额最多;其二,宋代科举制允许外地人在特殊情况下,按一定要求、程序在开封应试;其三,开封是文化中心和最发达的首善之地,在此可直接获得时尚的、顶尖的文化。正如司马光所说:“朝廷每次科场,所差试官率皆两制、三馆之人,其所好尚,即成风俗。在京举人追趋时好,易知体面,渊源渐染,文采自工……国家用人之法,非进士及第者,不得美官;非善为诗、赋、论、策者,不得及第;非游学京师者,不善为诗、赋、论、策。以此之故,使四方学士皆弃背乡里,远去二亲,老于京师,不复更归……盖由每次科场及第进士,大率皆是国子监、开封府解送之人,则人之常情,谁肯去此而就彼哉!”
开封就是龙门所在,既是科举的起点又是终点,故而吸引聚集了大批外地学子。宋仁宗时,“四方士子客京师以待试者,恒六七千人”。其中狗苟蝇营之徒,当然会冒贯开封。例如天圣七年上封者揭露:“今岁开封府举进士者千九百余人,多妄冒户贯。”利之所在,自当趋之若鹜。
如果我们看看当下,凡是从外地考到北京上大学的人,恐怕都有类似经历:学校里北京本地的孩子遍地走……其中缘由,古今一也。
宋真宗:城里人交钱,乡下人出力
北宋时期,城市商品经济快速发展,市民阶层空前壮大。据考证,北宋崇宁时(宋徽宗赵佶的年号,共5年)东京开封约有13万多户,总人口当在150万左右,可见当时东京开封城市居民的数量之庞大,它是当时世
界上人口最多的大都市。
城市人口的剧增,使户籍治理碰到新的问题。宋太宗几次下诏整理户籍,都未解决户籍混乱的问题。因为当时无不动产的人口太多,不轻易注册定籍。宋真宗天禧三年(1019年)十二月依准户部尚书冯拯之奏请,委派苗稹为钦差,与河南府知府薛田一道在洛阳进行坊郭户(城市居民)列籍定等的试点,然后推广于全国。
当时全国大约共有坊郭户98万户,人口约500万之众。这些坊郭户被单独列籍,按财产多少分为十等。坊郭户就是今天所谓的城镇户口,它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它的出现,不仅表明北宋城市商品经济呈现出繁荣之势,而且标志着市民阶层的正式形成,在中国社会与经济发展史上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自西周有户籍制度雏形以来,政府征税的依据一是人口,二是土地。农民的经济生活相对简单,地方政府收取赋税和派遣徭役,操作程序也简便。然而,城市中的居民,其财产类型多样,房舍、店铺是有形的,而在商品经济发达的宋代,以货币形式存在的个人财产,是无法统计的。城市居民阶层复杂,上至名商巨贾,下至专以佣工为业的手工业者甚至乞丐,都经常流动。
针对这种情况,北宋专为城市居民单独造户籍,根据核查到的财产分成若干等,税种也多样,比如宅税(类似今天的房产税)、地税(指城市店宅地基税,类似今天的土地税)、盐钱以及临时摊派。这些税种都以货币形式征收,所谓“出钱”;而在农村,主要征发徭役和兵役,即“出力”,综合起来,就是“城里人出钱,乡下人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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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离家百里,先得申请通行证
朱元璋建立明朝后,总结前代的经验教训,并与当时的赋役制度的变革相适应,创造了以登记人口为主的“黄册”和以登记土地为主的“鱼鳞册”,标志着中国古代户口调查登记制度的相对成熟。这个制度虽然随着形势的变化而代有增损,但其基本框架和根本原则,终明之世并无改变。
为了让农民安心耕田,朱元璋制定了“路引制度”。外出百里时必须持有官府发给的“路引”,路引相当于通行证,需要向官方申请。没有路引,就不能随便离开土地,这种制度将农民的行动限制在很小的范围。
到了朱元璋的后代统治时期,明朝的土地制度渐渐发生了变化。明朝中期开始出现了太监直接管理、收税的皇庄,这样就出现了大规模强占土地的问题。明孝宗年间,有皇庄四处,官田不到两千顷,后来逐渐发展到五处皇庄,占地1.28万顷。明武宗年间,皇庄增加到36处,占地5.3万多顷。
皇室开皇庄占地之风,其他皇亲贵戚纷纷仿效。据《明会要》记载,洪武二十六年,田地总数是850多万顷,到了弘治十五年,减至422万顷。这减少的一半就是被皇亲贵戚们兼并了,所以这些数字都不在官册。
土地的大量被兼并,使得无数农民无地可种,从而流离失所,又因为明朝的路引制度,这些流亡到外地的农民被官府追捕,自然而然成了所谓的“流民”。每逢饥荒横行,便是流民四起之时,大明朝成了名副其实的“流民帝国”。最严重的一次,当属明末李自成起义,当时流民的数量到底是多少无法统计,但有一个数字比较能够说明问题,崇祯十二年(1639年),躲在商洛山中的李自成带着只有50来人的队伍重出商洛,轻骑走河南。河南流民听说后,纷纷前来投奔,李自成的队伍一下子发展到了七八万人。
宋太祖及其子孙遇到灾荒之年时,不断地将流民吸纳进军队,目的就是即便造反也是叛军而非叛民。相形之下,朱元璋的做法颇不高明,为子孙万代着想的户籍制度,因为“路引”一项,而埋下了祸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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