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控装置的安装、试压、使用和管理
(2017-09-19 11:5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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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控装置的安装、试压 |
分类: 油田化学 |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三条
(一)钻井井口装置包括防喷器、防喷器控制系统、四通及套管头等。各次开钻井口装置要严格按设计安装。
(二)防喷器安装、校正和固定应符合SY/T
(三)防喷器压力等级的选用原则上应与相应井段中的最高地层压力相匹配,同时综合考虑套管最小抗内压强度的80%、套管鞋破裂压力、地层流体性质等因素。
(四)含硫地区井控装置选用材质应符合行业标准SY/T5087《含硫化氢油气井安全钻井推荐作法》的规定。
(五)在区域探井、高含硫油气井、高压高产油气井及高危地区的钻井作业中,从固技术套管后直至完井全过程,应安装剪切闸板防喷器。剪切闸板防喷器的压力等级、通径应与其配套的井口装置的压力等级和通径一致。
(六)具有手动锁紧机构的闸板防喷器应装齐手动操作杆,靠手轮端应支撑牢固,其中心与锁紧轴之间的夹角不大于30°。挂牌标明开、关方向和到底的圈数。
(七)防喷器控制系统控制能力应与所控制的防喷器组合及管汇等控制对象相匹配。
1.安装在面对井架大门左侧、距井口不少于25m的专用活动房内,距放喷管线或压井管线应有2m以上距离,并在周围留有宽度不少于2m的人行通道,周围10m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腐蚀物品;
2.管排架与防喷管线及放喷管线的距离不少于1m,车辆跨越处应装过桥盖板;不允许在管排架上堆放杂物和以其作为电焊接地线或在其上进行焊割作业;
3.总气源应与司钻控制台气源分开连接,并配置气源排水分离器;严禁强行弯曲和压折气管束;
4.电源应从配电板总开关处直接引出,并用单独的开关控制;
5.蓄能器完好,压力达到规定值,并始终处于工作压力状态。
(八)四通的配置及安装、套管头的安装应符合SY/T
第二十四条
(一)井控管汇包括节流管汇、压井管汇、防喷管线和放喷管线。
(二)钻井液回收管线、防喷管线和放喷管线应使用经探伤合格的管材,含硫油气井的井口管线及管汇应采用抗硫的专用管材。防喷管线应采用螺纹与标准法兰连接,不允许现场焊接。
(三)钻井液回收管线出口应接至钻井液罐并固定牢靠,转弯处应使用角度大于120°的铸(锻)钢弯头,其通径不小于78mm。
(四)放喷管线安装要求:
1.放喷管线至少应有两条,其通径不小于78mm;
2.放喷管线不允许在现场焊接;
3.布局要考虑当地季节风向、居民区、道路、油罐区、电力线及各种设施等情况;
4.两条管线走向一致时,应保持大于0.3m的距离,并分别固定;
5.管线应平直引出,一般情况下要求向井场两侧或后场引出;如因地形限制需要转弯,转弯处应使用角度大于120°的铸(锻)钢弯头;
6.管线出口应接至距井口75m以上的安全地带,距各种设施不小于50m;
7.管线每隔10m~15m、转弯处、出口处用水泥基墩加地脚螺栓或地锚或预制基墩固定牢靠,悬空处要支撑牢固;若跨越10m宽以上的河沟、水塘等障碍,应架设金属过桥支撑;
8.水泥基墩的预埋地脚螺栓直径不小于20mm,长度大于0.5m。
(五)井控管汇所配置的平板阀应符合SY/T
(六)防喷器四通的两侧应接防喷管线,每条防喷管线应各装两个闸阀,一般情况下紧靠四通的闸阀应处于常开状态,防喷管线控制闸阀(手动或液动阀)应接出井架底座以外。
第二十五条
(一)钻具内防喷工具包括上部和下部方钻杆旋塞阀、钻具止回阀和防喷钻杆。
(二)钻具内防喷工具的额定工作压力应不小于井口防喷器额定工作压力。
(三)应使用方钻杆旋塞阀,并定期活动;钻台上配备与钻具尺寸相符的钻具止回阀或旋塞阀。
(四)钻台上准备一根防喷钻杆单根(带与钻铤连接螺纹相符合的配合接头和钻具止回阀)。
第二十六条
(一)应配备钻井液循环池液面监测与报警装置。
(二)按设计要求配齐钻井液净化装置,探井、气井及气油比高的油井还应配备钻井液气体分离器和除气器。并将液气分离器排气管线(管径等于或不小于排气口直径)接出距井口50m以远。
第二十七条
(一)防喷器组应在井控车间按井场连接形式组装试压,环形防喷器(封闭钻杆,不试空井)、闸板防喷器(剪切闸板防喷器)和节流管汇、压井管汇、防喷管线、试防喷器额定工作压力。
(二)在井上安装好后,在不超过套管抗内压强度80%
(三)钻开油气层前及更换井控装置部件后,应采用堵塞器或试压塞按照上述现场试压要求试压。
(四)防喷器控制系统按其额定工作压力做一次可靠性试压。
(五)防喷器控制系统采用规定压力用液压油试压,其余井控装置试压介质均为清水(北方地区冬季加防冻剂)。
(六)试压稳压时间不少于10min
第二十八条
(一)环形防喷器不得长时间关井,除非特殊情况,一般不用来封闭空井。
(二)套压不超过7MPa情况下,用环形防喷器进行不压井起下钻作业时,应使用18°斜坡接头的钻具,起下钻速度不得大于0.2m/s。
(三)具有手动锁紧机构的闸板防喷器关井后,应手动锁紧闸板。打开闸板前,应先手动解锁,锁紧和解锁都应一次性到位,然后回转1/4圈~1/2圈。
(四)环形防喷器或闸板防喷器关闭后,在关井套压不超过14MPa情况下,允许钻具以不大于0.2m/s的速度上下活动,但不准转动钻具或钻具接头通过胶芯。
(五)当井内有钻具时,严禁关闭全封闸板防喷器。
(六)严禁用打开防喷器的方式来泄井内压力。
(七)检修装有绞链侧门的闸板防喷器或更换其闸板时,两侧门不能同时打开。
(八)钻开油气层后,定期对闸板防喷器开、关活动及环形防喷器试关井(在有钻具的条件下)。
(九)井场应备有与在用闸板同规格的闸板和相应的密封件及其拆装工具和试压工具。
(十)防喷器及其控制系统的维护保养按SY/T
(十一)有二次密封的闸板防喷器和平行闸板阀,只能在其密封失效至严重漏失的紧急情况下才能使用其二次密封功能,且止漏即可,待紧急情况解除后,立即清洗更换二次密封件。
(十二)平行闸板阀开、关到底后,都应回转1/4圈~1/2圈。其开、关应一次完成,不允许半开半闭和作节流阀用。
(十三)压井管汇不能用作日常灌注钻井液用;防喷管线、节流管汇和压井管汇应采取防堵、防漏、防冻措施;最大允许关井套压值在节流管汇处以明显的标示牌进行标示。
(十四)井控管汇上所有闸阀都应挂牌编号并标明其开、关状态。
(十五)采油(气)井口装置等井控装置应经检验、试压合格后方能上井安装;采油(气)井口装置在井上组装后还应整体试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十六)钻具内防喷工具、井控监测仪器、仪表、钻具旁通阀、钻井液处理及灌注装置、防毒呼吸保护设备根据相关的标准和各油田的具体情况配备,并满足井控技术的要求。
(十七)套管头、防喷管线及其配件的额定工作压力应与防喷器压力等级相匹配。
第二十九条
(一)各油气田应有专门机构负责井控装置的管理、维修和定期现场检查工作,并规定其具体的职责范围和管理制度。
(二)钻井队在用井控装置的管理、操作应落实专人负责,并明确岗位责任。
(三)
(四)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