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元六年矿银”(再说银锭【20】元顺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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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银锭:面长140毫米,腰宽52毫米。底长122毫米,腰宽40毫米,重约2010克。
正面錾刻三行字;
解读:
1;元世祖忽必烈至元十四年(1277年),改宋“兴国军”为“兴国路总管府”,属江西行省,治所在永兴县(今湖北阳新县)。至元三十年(1293年),改属湖广行省。元顺帝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朱元璋攻占后改为“兴国府”,洪武九年(1376年)改称“兴国州”。故知铭文“至元六年”是元顺帝后至元(1340年)。
2;“银铤”铭文中之“达鲁花赤”,是元代政权机关的“首席执行官”,必须由蒙古人担任,职权很大,大概相当于“军管会主任”。
3;网上搜得类似银锭2例;
“至元五年月日 销银匠陈德彭祥 兴国路山泽所产炼成足色白银五十两重 提调官总管申亚中 达鲁花赤嘉议 ”。
“银匠方应龙辩验
兴国路回买山泽所产炼成十分足色白银五十两
笑公藏蒙元时期银锭“至元六年矿银”图片;4746;48
古籍摘录:
《元史·志第十五 地理六》404页…… “兴国路,下。本隋永兴县。宋置永兴军,又改兴国军。元至元十四年,升兴国路总管府,旧隶江西。三十年,自江西割隶湖广。户五万九百五十二,口四十万七千六百一十六。领司一、县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