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都元帅府”(古印【8】 元朝官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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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都元帅府”(古印【8】 元朝官印)
我收藏一方元朝官印。
此印银质,正方形,边长90毫米,厚38毫米。
印钮 为回首抬头张口狮,狮钮长75毫米,宽50毫米,高78毫米。总重3500余克。
印文是“八思巴文”篆书,四个字。释读为“都元帅府”。
从文字可知,是元代“都元帅府”的一枚“官印”。
元朝的行政是
“行省”制度①,在全国设立了
“十一个”【岭北、河南、陕西、四川、甘肃、湖广、江浙、江西、云南、辽阳、征东】和“腹里”,中央直辖“腹里”。“省”下地方政权为“路、府、州、县四等”。
各“行省”的设置,最主要的有两个机构,一是“宣慰使司”,二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有的是“宣慰使兼管军元帅府”。其职责是“招讨、安抚、宣抚”等。
“都元帅府”当然主管军事。设“都元帅”1至3人,有的还设“副元帅”1至2人,及其他官员。
【转让价:88万元】
注:
①《元史卷91志第四十一 百官七》节录:
行中书省,凡十一,秩从一品,掌国庶务,统郡县,镇边鄙,与都省为表里。
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江浙等处行中书省。江西等处行中书省。湖广等处行中书省。
陕西等处行中书省。四川等处行中书省。辽阳等处行中书省。甘肃等处行中书省。
岭北等处行中书省。云南等处行中书省,征东等处行中书省。
各省属官:
检校所,检校一员,从七品;书吏二人。
照磨所,照磨一员,正八品。
架阁库,管勾一员,正八品。
理问所,理问二员,正四品;副理问二员,从五品;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
都镇抚司,都镇抚一员,副都镇抚一员。
宣慰司,掌军民之务,分道以总郡县,行省有政令则布于下,郡县有请则为达于省。有边陲军旅之事,则兼都元帅府,其次则止为元帅府。其在远服,又有招讨、安抚、宣抚等使,品秩员数,各有差等。
宣慰使司,秩从二品。每司宣慰使三员,从二品;同知一员,从三品;副使一员,正四品;经历一员,从六品;都事一员,从七品;照磨兼架阁管勾一员,正九品。凡六道:山东东西道,益都路置。河东山西道,大同路置。淮东道,扬州置。浙东道,庆元路置。荆湖北道,中兴路置。湖南道。天临路置。
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秩从二品,使三员,同知二员,副使二员,经历二员,知事二员,照磨兼架阁管勾一员。
宣慰使兼管军万户府,每府宣慰使三员,同知、副使各一员,经历一员,都事二员,照磨兼管勾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