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竞聘工作的通知
(2012-12-23 20: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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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庐人社发〔2012〕229号
关于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竞聘工作的通知
各镇,县直各单位:
我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竞聘工作接近尾声,目前实施效果较好,除少数单位外,绝大多数单位已经完成首轮竞聘。为进一步推进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竞聘工作,完成省、市目标,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调整岗位任职年限问题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晋升仍采用逐级晋升方式,任职年限计算调整为:
初级十一级:需在十二级岗位上任职满3年;
中级九级:需在中级十级岗位上任职满4 年;
中级八级:需在中级岗位上任职满8年,且现在中级九级岗位上任职(参加首轮越级竞聘的,需在中级十级岗位上任职满8年);
副高级六级:需在高级七级岗位上任职满5年;
副高级五级:需在高级岗位上任职满10年,且现在高级六级岗位上任职(参加首轮越级竞聘的,在高级七级岗位上任职需满10年);
正高级二、三级:按省、市有关要求执行,由省、市审批。
二、关于继续教育学习问题
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都要完成国家规定的专业知识继续教育学习和公共知识继续教育学习(同一个科目在同一周期内有效,无需重复学习,公共科目更新后必须要参加新课程公共知识学习)。按《庐江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晋升指导意见》规定,首轮竞聘必须要完成当年(即2011年)相应专业知识继续教育和公共科目继续教育,以后每年完成国家规定的专业知识继续教育和公共科目继续教育(即每年72学时,卫生类同时按卫生继续教育学分有关要求执行)。
三、关于上报时间问题
1、专业技岗位内部等级首轮竞聘材料上报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15日。按期上报完成的,首轮聘任时间可从2011年4月1日起计算;逾期完成上报的,其聘任时间以我局实际审批时间为准;
2、第二轮和第三轮岗位内部等级竞聘同步进行,其任职时限截止时间计算相应为2012年3月31日和2013年3月31日。材料上报时间均为2013年3月1日-3月25日,按期上报完成的,第二轮聘任时间可从2012年4月1日起计算,第三轮聘任时间可从2013年4月1日起计算;逾期完成上报的,其聘任时间以我局实际审批时间为准。
今后,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竞聘材料上报时间在每年的3月份,其它时间原则上不予受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材料上报的,聘任时间可从当年4月份执行;逾期上报的按我局实际审批时间为准。
四、关于提交材料问题
参加竞聘晋升人员需提交本人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原件,城区事业单位还要提供相应层级聘任要求的职称外语证书、职称计算机证书或免试表,经审查后当场返还。
其它问题参照《庐江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晋升指导意见》和《关于庐江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晋升若干问题解释》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65-731201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