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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俊杰离开海蝶的真正原因

(2012-07-06 12:49:03)
标签:

娱乐

林俊杰

成都

海蝶

宋体

杂谈

与其说阿杜流星般的陨落是一种悲哀倒不如说是一种幸运,因为那个年代的音乐市场已经是周杰伦潘玮柏在哼哼哈兮,根本容不得阿杜去沙哑的“撕夜”了,于是海蝶灵机一动,开始力捧海蝶音乐学院培养出的新生代邻家小弟弟形象的林俊杰,而林俊杰与当时青涩的音乐市场是一拍即合,2003年首发第一张个人创作专辑《乐行者》之后就取得了不错的反响,之后又凭借第二张专辑《江南》一举逾越成当年当红歌手中的又一领军人物,直到如今已经是追leehom赶杰伦,不得不承认这个中原因其经纪是功不可没,但是“成也萧何败萧何”,海蝶让其红了起来,福祸相依,不知道是悲剧还是喜剧?

这事情还得从风靡全球的演唱会说起,不仅仅是许多专业的音乐人,就连我们平民百姓一般的歌迷都能感受到现在音乐市场的不景气,那么演唱会成了歌手圈钱的一个最为理想的办法。演唱会是一块大肥肉,人人都想分一杯羹,09年巡演的歌手不在少数,不管是大众的还是小型的,都是蠢蠢欲动。自然而然的海蝶公司也没有放过这一赚钱的好机会,因为林俊杰自从出道以来就一直是本本分分老老实实的呆在海蝶公司,我想大家都知道,这不是林俊杰无才,而是一种“愚忠”,一种出于对海蝶早期栽培的感恩,但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的确是愚不可及的。

09年林俊杰世界演唱会召开,但所谓的世界巡演,仅仅就局限在新加坡和北京两站,之后是草率收场。今年继续去年的未完成待续,2010“I AM”演唱会火爆进行,而就在完成了首战北京,再战上海之后,成都这一站就出现了问题。目前,由林俊杰代言的某运动鞋服品牌近日在北京召开发布会,宣称将状告林俊杰所属唱片公司侵权,正式对海蝶公司在林俊杰成都演唱会期间的侵权行为起诉。该品牌称海蝶公司擅自借林俊杰“I AM”世界巡回演唱会成都站宣传其他运动鞋服品牌,给该品牌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和商业损失。而林俊杰与该品牌于2005年签订代言合同,双方最新的合同截止日期为2011年8月,此次海蝶公司的侵权行为正是发生在合同期内。

而海蝶公司也秘密的与之交谈,决定演唱会时依旧由此品牌公司代言,但是拿人手短,已经收了别人公司的钱,于是恬不知耻的说将别家公司的“鞋”换成“服饰”,明憨觉得这一举是狡猾的,这样以来就导致运动品牌公司对海蝶公司不满。所谓“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如果海蝶公司被告,成都演唱会受阻,那么成都媒体记者的推广宣传就是徒劳了,这账不仅仅会算到海蝶公司头上,也会算到JJ林俊杰身上,这也是明憨说“成也海蝶败也海蝶”的原因所在。

就歌迷和社会角度来说,JJ林俊杰出道七年以来,一直是鲜有绯闻,其形象也是十分的健康阳光,只是可惜不巧沦为了海蝶的圈钱工具,不仅仅林俊杰如此,我想每一个艺人都面临如此的悲哀,只是此事海蝶操控是有过火。就在歌迷和观众都在担心林俊杰是否会面临形象受损的同时,笔者打听到,运动品牌公司会尽量保护JJ林俊杰的形象,致使其尽量不受损。但林俊杰是否会受连累而被推上被告席,我想这个难说,“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海蝶如果被告,不管如何成都站一旦告吹,我想林俊杰也是难辞其咎。

作为一个歌手,做到林俊杰这样是可喜的,却也是可悲的,可喜在于他有才华,取得了如今“亚洲天王”的成绩,可悲的是他太多愚忠,死守住海蝶不放,这没有必要,如今的市场都是双赢的互利互用,林俊杰显然已经是沦为了海蝶的一枚棋子,如果海蝶不仁,林俊杰大可不义。事情还在进展中,笔者希望能有个圆满的结局,避免一些不必要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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