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奸女生”的结局令人玩味
(2014-10-15 22:15:55)7月份,厦门大学历史系博导、教授吴春明被举报诱奸女生,随后厦大发表声明中止其研究生导师资格,同时展开调查。14日晚上9点半,厦大终于首次对外发布《关于对吴春明处理情况的通报》:吴春明与一名女研究生多次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并对另一名女研究生有性骚扰行为,经研究,决定给予吴春明开除党籍、撤销教师资格处分。(10月14日《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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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份,吴春明诱奸女生之事甫一曝光,就引发了舆论的强烈关注。尽管爆料人及公众一再督促厦门大学早日拿出调查结论与处理结果,但厦门大学始终沉默以对。好在经历三个多月的等待之后,我们终于看到了厦门大学发布的《通报》。
对于厦门大学的调查结果,大概没有多少人感到意外。当一个又一个女生站出来指控吴春明、当她们曝出一个又一个“诱奸”细节,公众对此事早已有一个基本的判断;厦门大学的调查结果,不过是对这一判断的证实而已。真正令人玩味的,是厦门大学对吴春明的处理决定。
先来说开除党籍。对一个无意仕途的教师来说,开除党籍算不上多严重的处分。与开除党籍相比,撤销教师资格的处分要严重得多,这就意味着,吴春明此后再无执教资格。——但,也就仅此而已。这样的处分,并未触及吴春明的根本利益,因为他的公职还在。
只要公职还在,吴春明就还是厦门大学的正式职工,还能享受基本的工资与福利待遇,还能参加学校的诸多活动。有此待遇,吴春明就衣食无忧,就没有任何生存危机。一个以自己的身份与地位一再胁迫学生发生性关系的人民教师、一个严重败坏师德师风严重损害教师形象与职业声誉的博导,在东窗事发之后竟然还能享受正常的工资与福利待遇,这简直就是莫大的讽刺。不能不说,厦门大学对吴春明的处分实在太轻了。
就在10月9日,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划出“红七条”禁止行为。如违反“红七条”,将给予最高至解聘或开除的处罚。而这“红七条”中的一条,就是“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依照教育部的要求,难道不该对吴春明开除公职吗?
事实上,因为败坏师德而被开除的教师,并非没有。今年教师节期间,哈尔滨依兰县高级中学高二十七班班主任冯群超公然在课堂上辱骂学生索要礼物。事后,冯群超被开除公职。几年前,贵阳六中女老师王永丽与两名高中男学生发生三角恋,一男生因为争风吃醋杀死情敌。事后,王永丽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与上述两位被开除公职的教师相比,吴春明诱奸女生的性质更为严重、社会影响更为恶劣,更应当被开除公职。可厦门大学依然为吴春明保留一席职位,厦门大学对吴春明的“厚爱”,由此可见一斑。这样的“厚爱”,简直就是对无良教师的怂恿:性骚扰女生没啥了不起,反正也不会开除公职。
不知从何时起,坊间常用“叫兽”来调侃高校的“教授”。这一称呼的变化,固然与部分教授的品质恶劣、自甘堕落有关,但更与他们所在高校的纵容有关。高校的纵容,令人深为忧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