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与法的关系
(2014-12-13 17:36:31)
标签:
论语赏析 |
德与法的关系
译文:子夏说:“重大的节操,不能超越法度;细小的作风,有些出入还是可以的。”
这一章讲的是德与法的关系。德与法,不是并列关系,也不是从属关系,而是不同类型的两种约束机制,德,注重的是人性化,体现的是同情心,怜悯心,仁爱心,是人的行为规范,行为准绳,是做人的道义;而法则不同,是外部约束机制,一旦触犯法律,就要用法律制裁,强制规范人们的行动,这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必要手段。离开法,那些不法分子,盗窃分子,抢劫分子,就是出笼的野兽,更会肆无忌惮的危害人类。
治理一个国家,不能离开德,也不能离开法,德,可以使社会变得和谐,变得文明,变得人人有礼貌,变得人人讲信用,以诚待人;法,可以清除邪恶,惩罚不法分子,打击为非作歹的坏人坏事,可以保护国家的安定,社会的安定,人民的安定!一个人不可缺少德,一个国家不可缺少法,有了以德治国,好人好事会层出不穷,有了以法治国,邪恶势力,就不会兴风作浪,德与法,都在规范人们的行动,都是规范做人的准绳,一个人能够真正做到,大的事情要讲原则,小的事情要讲风格,不要在鸡毛蒜皮上做文章!这就是子夏做人的观点!你了解吗?我的朋友!
徐振洲201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