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血字的研究》有感
(2014-06-05 23:48:38)《血字的研究》读书报告
书目:血字的研究
作者:阿瑟。柯南道尔
译者:任浩之等
出版社:中国致公出版社
页码:172页
一、选择的原因
1、以前初中的时候看过福尔摩斯系列,但是忘记了。上个学期末英语老师讲的一个故事勾起了我对福尔摩斯系列作品的回忆,所以想重温一下。
2、觉得福尔摩斯系列作品里的逻辑思维很强,想在看小说的时候,逐步提升逻辑思维能力。
二、阿瑟。柯南道尔的简介
柯南道尔(1859-1930),英国著名的侦探小说家。 出生于苏格兰,毕业于英国最古老的爱丁堡大学,并获得医学博士学位。毕业后开办了私人诊所,但是因为但是其诊所的病人比较少,他有大量的空余时间阅读自己喜欢的文学作品。而其作为一个外科医生,也养成了从 外观到心理观擦人的习惯,对其之后的从事文学写作奠定了基础。
1866年,柯南道尔完成了他的第一篇作品《血字的研究》,主人公福尔摩斯登台亮相。当时作者寂寂无名,只得了25英镑。《四签名》的问世让柯南道尔声名大噪,从此稿约不断,他索性放弃了自己的医生职业,当起了职业作家。之后他还创作了《冒险史》系列,《回忆录》
系列。当时他已摆脱了经济上的困难,于是决定辍笔,所以他在《最后一案》里让福尔摩斯意外地死去。但是,这引起了英国读者的广泛愤怒,人们纷纷指责他,觉得无法容忍如此令人喜爱的大侦探轻易死去。于是在人们的呼声中,他又创作了《巴斯克维尔庄园的猎犬》,并在《空房子》里让福尔摩斯重生。之后还创作了《福尔摩斯归来记》《恐怖谷》等。
三、小说故事梗概
凌晨两点左右,在劳瑞斯顿花园杰3号的布瑞克斯顿路末端的一个空房子里,发生了一起命案,死者为伊瑙克。丁。垂伯,官方侦探葛莱森、雷斯垂德对此案没有头绪,所以写信给福尔摩斯求助。所以,福尔摩斯决定去看一下,他在案发现场拿出卷尺和圆形放大镜仔细观察地上一些痕迹,并发现在墙上六尺处有用指甲刮出血字“RACHE”,而在翻动死者身体时一个女性戒指从死者身上掉出来。从那些细节中,福尔摩斯推测凶手是一个约六尺高的中年男子,穿方头靴子,吸印度产雪茄,并赤红着脸,右手指甲较长。在现场发现这些后,他还去找了当时的报案人员伦斯。伦斯是一个警官,当时他是在街上巡逻,看到那间空房子里有灯光,觉得不对劲,赶过去看就发现了尸体。他提到当时他赶回去报案时在路上遇到了一个很不寻常的不像醉酒的大酒鬼,身高六尺身穿棕色大衣赤红着脸,但是当时他很慌张就没有多理睬那个酒鬼。伦斯的描述肯定了福尔摩斯的猜测,可以肯定那个酒鬼就是杀人凶手,但是他逃脱了。之后福尔摩斯想到了一个方法,因为凶手倒回去是因为发现自己的戒指掉了,回去寻找,所以福尔摩斯推测戒指对凶手很重要通过戒指可以凶手出现。所以他以华生(他的房客兼朋友)的名义登了一则召物启事,说在劳瑞斯顿花园杰3号的布瑞克斯顿路捡到了一枚戒指,希望主人认领。但是令他失望的是,来认领的是一个老太太。他决定跟踪老太太,希望能得到一些关于凶手的线索。但是很意外地他把老太太跟丢了,因为那个老太太是伪装的具有高级演技的年轻小伙子。此时一切线索似乎都断了。第二天,葛莱森乐呵呵地过来找福尔摩斯,告诉福尔摩斯他查出了“真相”,凶手是夏朋杰,一个年轻的中尉。死者垂伯之前曾借住夏朋杰的家,但是垂伯对他家的女仆很轻浮,最后还冒犯了他的妹妹艾丽丝,被他发现并毒打了垂伯一顿。在葛莱森沾沾自喜的时候,雷斯垂德带来了垂伯的秘书斯坦杰森的死讯。在现场观察后,发现有两个盒子装着两个外形一样的药丸,这时福尔摩斯心里对整个案件有了一个清晰地认识。第二天,他召集大家回到他的住处,并叫了一个车夫(杰斐逊。侯伯),帮忙把他的行李带下去马车那里。当车夫搬行李时,用手铐把车夫逮捕了,原来车夫是凶手。最后福尔摩斯对整个案件进行分析。
四、经典语句:
1、人的大脑如同一间空空的小阁楼,对放置进去的家具要有选择。只有傻瓜才会把他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不加选择地装进去。不然,无用的东西会挤占太多的空间,或者许多东西相互杂处,条理不清。(福尔摩斯)
原因:对于我们的记忆,要有选择性的保留,其实在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想到的是大学里的一些选修课,其实真的没有什么作用,只不过是为了修学分,然后进去浑浑噩噩地度过了,什么也没有学到,其实也许这就是福尔摩斯所说选择性大脑保留。
2、世上的事都是前人做过的,没什么新鲜的。(福)
原因:这句话是在福尔摩斯看到案发现场的情况后,说这个案件跟1834年邮重柯特地方的凡。简森遇害时的情形很相似。当时他问葛莱森有没有印象,葛说没有时他说的一句话。福尔摩斯记得所有的案件,所以他觉得其实每一个案件都可以在之前的案子里找到相似的地方,并得到一些线索。这句话体现了经验的重要性。
3、不管笨蛋有多笨,总有更笨的家伙为其喝彩。 (法国老话)
4、对于伟人,没有微不足道的事物 (福)
原因:这句话说明了伟人对细节的重视,也启示我们要重视细节,很多时候细节决定成败。
5、把奇怪和神秘混为一谈是错误的,最最平常的犯罪往往是最神秘的,因为它没有奇特之处作为推理判断的依据
6、不被人注意的事物,非但不是什么阻碍,反而是一种线索。
7、他迅速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卷尺和一个很大的圆形放大镜。他拿着这两件工具,不声不响地走来走去,有时停下来,有时跪下去,有时甚至趴在地上。他很投入,全然忽略了我们的存在。他一直在默念着什么,时而惊呼,时而叹息,时而打起口哨,时而又颇受鼓舞地轻叫起来。冷眼旁观他的实地工作,不禁想起了训练有素的纯种猎犬,在林中往来奔波,吠叫不止,一副不嗅出猎物的踪迹不罢休的架势。
原因:本文有好多地方都写了类似这样的细节描写,看了之后,真的觉得很佩服。福尔摩斯对于他所喜爱的领域,对于他的工作真的是完完全全的认真,细心,负责。我就是不能 太专注于我所做的事情,并且对于我的目标我不能坚持下去。所以感觉很受启发。
8、幸福的获得要经过等待和煎熬的痛苦过程。
原因:看到这句话事想到的是高考的时候,家长老师们经常以类似的话语鼓励我们。或许,努力,奋斗,煎熬是高三的代名词。而幸福可以说是你收到的那个你满意的录取通知书。并不是说,你考到一个好成绩,上了一个号大学就完全可以了,而是说在相同条件下,你的人际关系优势比别人有优势。可以说,这就是先苦后甜吧,在追求幸福的过程中可能会很痛苦,很煎熬很难受,但是煎熬之后或许你不能一定获得成功,但是这一段经历本身就是一个很美好的很值得珍藏的回忆。
9、罗马吝啬鬼说:“笑骂由你,我自为之;家藏万贯,我独赏之。
原因:这句话是在破案之后,报纸上刊登的案件功劳归官方侦探葛莱森、雷斯垂德所有,并说福尔摩斯在他们两个的指导下逐步成长,华生看到之后对福尔摩斯说的。很多时候或许我们付出了很多很多,但是那个成果并不能属于我们,我们会觉得很失落很难受,但是这却是必然。曾经在很多报道上看过一些例子,很多公司的一些设计作品出版时总是冠上了公司首席或者一些老设计师的名字,而事实上,作品的作者却是刚入公司的新人。也许我们以后入社会都要经历并接受这些,自己要降低到尘埃里,不能被认可,自己的成果会被窃取,然后再慢慢成长,地位再慢慢提高,到那时就是我们欺负新员工了。
五、感悟
1、我似乎越长大胆子却越小了。(这一个感悟是不关于这本书的,只是我在看这本书的时候的感觉)。我是在一个考研讲座上开始看这本书的,讲座结束后我一个人坐在可以容纳288人的课室里继续看书,那时被里面的悬疑情节狠狠吸引住了,很紧张,但是但是我同学知道我在看这本书,所以故意吓了我好几次。我其实在初中的时候就已经看过福尔摩斯系列了,情节都忘记了,但是只记得自己那时候觉得那些故事很吸引人,总是迫不及待地看完,并不觉得有什么害怕,真的是有些退化了。
2、看完之后,最大的感觉就是很佩服福尔摩斯那种对自己对于他所喜爱的领域,对于他的工作的那种完完全全的认真,细心,负责。大学一年了,却感觉我自己在退步,不能像以前那般专注于学习,每天都在忙,可是现在回想起来才发现自己其实除了打了几场乒乓球赛和羽毛球赛之外,似乎也没有学到一些真正的对我自己今后有用的东西。这学期一开始就给自己制定了几个目标,有学习的,有体育方面的,有生活习惯的,可是现在却发现只实现了体育方面的,得到了大学里的几张奖状。然而其他目标,自己却不能专注实现,不能对自己负责。所以看这本对我自己有了一些警示,时间流逝很快,只有在这大学里专注于自己的目标,自己需要做的事情,才不会迷失自己。
3、从这本书里我最大的收获就是可以仔细看书,并努力认真思索里面的每一句关于案件的细节描写,努力从这些之中猜测甚至发现凶手,所以我觉得这本书可以锻炼到我的逻辑思维能力,又能让我更加细心,所以觉得这本书以及整个福尔摩斯系列都是非常值得一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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