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云南旅游,在沈阳桃仙机场找导游领机票,被告知还要交六十元保险费。我质疑怎么旅行社和出行通知上都没有提及这笔费用。那导游面无表情地回答,航空保险费都是到机场才交,一副毋庸置疑没有讨论余地的架势,甚至不想多说半句。心里画着问号,钱已经递上去了。
拿到手的是平安保险公司的“平安航空意外伤害保险单”三份,每份二十元。此次旅游是三飞。毫无疑问,这是一份商业保险。其实我们的机票里已经含保险费了。商业保险应该是自愿的,推销保险的人有义务把这个情况说清楚,由乘客自愿选择,而不是这样硬性推销。之所以板起面孔强行推销保险,是因为有利益驱动,导游有不菲的代理费,保险公司则是更大的受益者。如此被保险,让乘客很不爽。严格说,是违反保险法的。
与航空被保险异曲同工的,还有坐长客被保险。父亲在世时,我们常常往返于本溪——小市之间,使用最多的交通工具,就是长客。单程票价11元,毫无疑问内含保险。可本溪客运站每次都要多收一元,给一张平安保险公司的保险小票,强行推销商业保险。为了赚取保险代理费,客运站和售票员也是挖空心思做足文章。按道理客运站售票处应该有明显标识,票价多少,保险费多少,并且要说明保险自愿。但这一切都没有,让你不明不白地花了保险费。有的人常走这条线,明确表示“不要保险”,就收11元。4厘米左右见方的保险小票上不记名,有人买了,有人没买。那么问题来了,一旦出现险情,保险公司如何理赔?可见他们只想赚取保险费,就没想过理赔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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