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企业如何操作出口成品退运?
(2012-10-18 16: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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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退换货 |
分类: 税务管理理论及实务 |
问:我司4月出口一票货,我司已核销,已办理了退税申报。现在有部分因质量问题客户将不合格部分通过UPS运回至上海港,(等我司修好后再复运出去)但ups说他们提供的申报方式都是要交关税和增值税的,就建议我们另外找一家可以操作暂时进境货物的代理按暂准进境货物申报,请问老师:1.我们能否按暂时境货物申报?2.在办理退运和在办理核销方面分别要如何操作,要哪些资料?3.此种方式和直接退运有什么不一样?
答:1、根据您的描述,企业可以按照进出境修理物品报关,税义务人在办理进境修理货物的进口申报手续时,应当向海关提交该货物的维修合同(或者含有保修条款的原出口合同),并向海关提供进口税款担保或者由海关按照保税货物实施管理。进境修理货物应当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复运出境。进出境修理的货物只是提交保证金,不交关税和增值税;也可以按照退运货物操作,然后再办理一般贸易出口,也是不征收关税和增值税的2、企业办理退运进境的时候,企业需要提供该货物的维修合同(或者含有保修条款的原出口合同),并向海关提供进口税款担保或者由海关按照保税货物实施管理,如果按照退运操作的,企业还需要提供已核销证明和已退税证明,如果是按照修理货物报关的,就不需要提供核销方面的证明了。3、修理货物不需要外管或国税的证明,而退运是需要外管和国税的证明的,而退运只要是因为规格、品质不符,是不需要缴纳进口关税、增值税的,而修理货物需要缴纳保证金,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口,另外合同也是不一样的。
加工贸易出口成品被退运时如何办理海关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要求,加工贸易项下出口成品发生退运时,贸易方式应分别填报为进料成品退换(代码:4600)和来料成品退换(代码:4400),有别于一般贸易项下出口产品的退运货物(代码:4561)。在申报时须提供原加工贸易手册、原出口报关单的退税联和外汇核销联、外汇核销单以及国税部门和外管部门的有关证明;如果该手册已经在海关办理核销手续,应提供主管海关的手册已核销手续,应提供主管海关的手册已核销证明,贸易方式申报为修理物品(代码:1300),并交纳退运成品相应税款的保证金,待货物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出口后,向海关申请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