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进入封锁区间救援的规定
一、进入封锁区间的凭证:
进入封锁区间的行车凭证为调度命令(列车调度电话不通时为车站值班员的命令)。
二、机车乘务员接到救援命令后,必须认真确认,命令不清、停车位置不明时,不准动车。确认的内容包括:开行车次、返回车次、到达处所、被救援列车停车地点等事项。被救援列车停车地点存在重复公里标,必须明确被救援列车所处的具体地点、是哪个局的公里标或是哪条线的公里标。司机将计算出的救援机车停车位置与被救援列车位置的距离输入LKJ“总重”栏中,将计算出的站内停车地点与被救援列车2000米时的公里标记录在手帐上,从列车尾部方向进入区间救援,应加上或减去列车长度确定停留车位。
三、按规定发车。命令不清、停车位置不明确时,不准动车,调度命令要保留。
四、进入封锁区间后的要求:
1.
进入封锁区间救援的机车,自进入该区间起运行速度不得超过40km/h,自接近被救援列车(车列)2km时起,速度不得超过20km/h,同时使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与请求救援的机车司机进行联系。在压上响墩或防护人员处,停车联系确认,接近被救援列车10米前一度停车,与防护人员或被救援列车司机(运转车长)共同确认列车状态后,凭车站人员显示的信号进行作业。
在出站方向的敌对对预告(通过)或接近信号机与敌对进站信号机之间救援,运行速度不得超过20km/h。
2.救援机车与被救援列车连挂后,按规定连接风管确认连接状态后,进行制动机简略试验。
⑴救援机车挂于列车前部时,列尾装置不取消“一对一”关系,风压的查询由原本务机负责。需要查询列尾风压时,救援机车司机使用列车无线通信设备通知原本务机查询,原本务机对列尾风压进行查询,并录入列车无线通信设备中,救援机车收到列尾风压信息后鸣笛一短声回示。
⑵从列车尾部进入区间进行救援时,由被救援列车司机向救援机车司机通报尾部风压。
⑶救援列尾故障、无线通信设备故障(使用800M列尾除外)的货物列车时,必须携带《列车编组顺序表》和手机对列车进行检查,确认列车完整并进行简略试验后才能开车。
五、进入救援区间及返回时监控设定操作按《LKJ乘务员操作手册》要求操作。
六、救援机车返回车站时凭进站信号机显示的进行信号或引导(手)信号进站。
七、事故或灾害地点设有临时线路所的行车办法:
1.车站(临时线路所)向临时线路所(车站)开行列车时,列车占用区间的凭证为列车调度员调度命令。车站向临时线路所开行列车时,调度命令除按有关规定发布外,还需注明临时线路所的设置地点。
2.双线区间设立临时线路所时,车站向临时线路所开行列车,调度命令还需注明经由线路。
3.临时线路所值班员指派胜任人员在线路所两端不少于300米的地点进行防护,列车在此地点停车后,按调车办法进入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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