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国税总局谈减免红利税

(2012-09-01 09:31:37)
标签:

财经

居民企业

股息红利

免征企业所得税

缴纳个人所得税

分类: 红利税
  人民网网友:自然人的股票分红利也要扣百分之十的税没有道理。法人股股票分红利不扣税,为什么要扣自然人的?强烈要求取消红利税!请问这个有没有被提上议程?国家现在有没有改革股票红利税的规划?(网友"大时代" IP:113.207.124.★)
  国家税务总局:根据现行税收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含股票分红),免征企业所得税;居民企业持有上市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于个人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含股票分红),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为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对个人从上市公司取得股息红利所得,按其应纳税所得额的50%,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为10%。
  当前,对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个人取得股息红利征收个人所得税是有其道理的:一是个人与居民企业取得股息红利,应分别适用不同税种,二者不具有可比性;二是现行税收政策格局,缓解了居民企业层次的重复征税,有利于平衡税负,使个人直接投资和多层次间接投资方式均承担相近的税负,有利于资源配置和企业重组;三是保留对个人股票派息分红征税政策,符合个人所得税法精神,有利于平衡各项所得的税负,否则将产生新的税负不公;四是个人所得税具有筹集财政收入和调节社会成员收入分配的职能,当前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拉大,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之一,取得股票股利的个人,不乏一些高收入者,不宜对其制定免税政策;五是对股息红利征收个人所得税符合世界各国通行做法。
  今后是否对股息红利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进行调整,将根据我国宏观经济形势和个人所得税制改革进程等情况,认真研究、通盘考虑,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