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环境创设的基本要求
(2018-11-23 15:09:43)积极健康的精神环境是幼儿创造性、道德、认知、情感、社会行为等方面发展的关键变量。为此,在精神环境的创设中应遵循如下要求。
1。优质的物质环境是构建精神环境的基础
物质环境是幼儿园整个教育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优良的精神环境的基础。因此,只有创设安全、整洁、适宜、丰富、实用的物质环境,让幼儿园内的设备和材料丰富多彩,才能满足不同幼儿的多种发展需要。
2。树立体现现代教育思想的儿童观和教育观
教职工要热爱、尊重、平等对待每一位幼儿,要为幼儿营造宽松、愉快的活动氛围,注重幼儿的情绪体验。在每一项活动中,要让幼儿真正成为发展、创造的主人,充分体现其主体地位。
3。积极激发幼儿间的互动
学龄前儿童处于自我中心阶段,正是社会化的起步,急需在与同伴交往中学习理解他人,认识自我,把握自己在群体中的地位,摆脱自我中心。环境为幼儿的合作、探究、学习提供了非常好的资源。在与环境的互动中,幼儿的活动以及所获得的经验会引发同伴的模仿、学习及共同探究。因此,教师应善于捕捉时机,积极推动幼儿间的相互交流,引导幼儿自主学习,促进幼儿互动。
4。有效增进师生间的互动
在营造幼儿园精神环境时,教师应与幼儿在有效的互动中建立良好的师幼关系,以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发展。为此,教师在与幼儿的互动中应做到:将互动的动因从浓厚的事务性转向情感性;将互动的开启及控制从教师转向幼儿;将互动的性质从消极转向积极。
5。人际关系和谐统
人际关系除包括师幼关系、同伴关系,还包括干群关系、同事关系、家园关系。在干群关系中管理者应赋予教师更大的教学自主权,鼓励其探究与创造,与教师平等互动;在同事关系中应积极建立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价值、态度的承诺,形成相互信任、共同分享、合作与支持的行为方式,创造幼儿园大家共同成长的文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