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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您即刻答应我方委托人的求婚请求,如您逾期不回复,您将错过终身幸福。”5月23日,一份落款为北京大成(常州)律师事务所,并有律所公章的律师函在网上疯传,而律师函的内容不同往常的纠纷,而是求婚。

网传求婚「律师函」文字版:
大成 .xxxxxxxx
律 师 函
XXX女士:
XXXXXXX接受王XX先生的委托,就王XX先生向您求婚一事,特向您发出律师函,具体内容如下:
2016年5月20日,XXXXXX大厦,您与王XX先生相识相知。在此后的三年时间里,王XX先生与您感情融洽,和睦共处,王先生不断为您的美貌所倾倒,更为您的学识所折服,双方感情不断升温。据此本律师团队认定,我方委托人已经与您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具备了进入下一阶段的全部要件。
鉴于上述情况,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条、第九条之规定,本律师团队向您发出本律师函,望您即刻答应我方委托人的求婚请求,如您逾期不回复,您将错过终生幸福。
综上,为了您的终生幸福,请您充分考虑我方律师团队的意见,并尽快给予我方委托人正面答复。
顺致商祺!
XXXXXXX师事务所(印章)
2019年5月20日
这年头,求婚都这么硬核了吗?!而且,尽管这份「律师函」处处打码,仍不难发现函头「大成XXX」的字样,小编不禁赞叹——宇宙大所就是强!
不同于你侬我侬的深情告白,以发「律师函」作为求婚方式,行文严肃,不失霸气,稍显强硬,自然引得人们热议。但就传情达意的效果而言,或许会在给对方惊喜之前先吓一大跳吧。大概是这样的求婚方式太过新颖,接下来的大半天,小编的朋友圈也被刷屏了。终于,它引来了大成律师事务所官方的关注和回应:


对网传强制求婚律师函的一封感谢信
朋友们: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追求美的方式,
从远古河道上的一颗彩色的石子,
过渡到了法治社会下的一封强制求婚律师函。
感谢大家对大成的关注、对美好事物的追求。
可是非常遗憾,本所经慎重核查——
该《律师函》公章系拼贴而成,工艺可嘉,但与大成无缘。
诚邀朋友们,
在有任何法律服务需求时,
仍要第一时间想到我们,
乃全体大成人之福。
——2019.5.23.大成官宣
求婚「律师函」有创意,大成这份回应,写得也是文采飞扬意趣盎然啊!说不准,经此一举,“全球最大律所”又能开发出一个新业务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