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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琨|那些年办过的无罪案子:当事人叫我舅舅

(2022-05-19 16:20:25)

那些年办过的无罪案子:当事人叫我舅舅

------一起失火罪案的辩护历程

庞琨|那些年办过的无罪案子:当事人叫我舅舅

 

一、老易叫我舅舅

 

2014年早春,李春富律师拉着我去西北小城庆城办案,庆城的春天零下十几度,暖气不足的小旅馆半夜让人冷得瑟瑟发抖,第一次体会冷到睡不着的感觉。

第二天会见当事人,黑瘦的老易看起来比他实际年龄要大些,表情有点木讷,属于不聪明,辩护律师不喜欢的那种。一见春富就说“舅舅,你来了!”我有点惊讶,笑问李律师真是你舅舅?老易转过头认真的跟我说,“不知道怎么叫称呼你,我也叫你舅舅好了”话说得很真诚,老实巴交的。

人生第一次被人叫舅舅。

第一次对话接触,感觉老易作为当事人没有律师喜欢的聪明,但有法官和检察官喜欢的老实。

这是一个失火案,单刀真入问老易“为什么笔录显示你承认是自己忘记拨插头失的火?”老易一脸委屈,警察把消防的火灾事故鉴定意见丢到我面前,说我不老实,要我相信科学,科学都说是我失的火,我被提审了好几次,就烦了,说了句“科学都说是那就是吧。结果这句话一出,笔录一签名,老易就被直接送进了看守所,这一直就是半年。

我翻开笔录一句一句的和老易核对,核对完老易的笔录我突然感觉这案子有戏了。

 

一、开庭火药味很浓

 

开庭时正值六月。

审查起诉阶段申请火灾损失价格重新鉴定,申请火灾事故原因重新认定,大段的论述和沟通,但一直到开庭都没有结果,调取证据也都没有进展,虽然申请但一个证人鉴定人和侦查人员也没有到庭。

所以开庭后辩护人申请检察官回避,检察官答辩现在是审理阶段,要申请只能在审查起诉阶段申请,她的这一回答出乎我的意料,差点就说出来你我学的都是同一部《刑诉法》,怎么理解差异这么大?还好忍住了,一番论理后法官休了庭。

这次开庭虽然没有进行到实质性的审理,但是庭上的对抗直接让法官认同了辩护人的辩护风格,最典型的是作为辩护人反对的权利,刚开始当辩护人提出反对后法官没有任何表示,庭审场面有点混乱,经我们一再翻解释庭审程序优先,任一方提出反对后应当由合议庭来裁决是否合法和合理,如果反对合理则应当支持反对方的意见,如果反对不合理则应当由对方继续。法官最后默认了我们的反对并适时作出决定。

由于控辩双方对抗性较大,不断的反对在法官的裁决下,庭审依然井然有序,这是我们愿意看到的。

律师的辩护风格和法官庭审风格不冲突或者说能互相协调这一点很重要,不同的法官有不同的审理习惯,而辩护律师针对不同的案件也有不同的辩护风格,比如认罪认罚肯定风格温顺很多,而无罪辩护的案件肯定要细致和硬朗很多,这次开庭为后面的开庭打下了比较好的基础,后续庭审顺利多了。

 

 

二、再次开庭:十几位证人出庭,无罪的机会出现

 

再开庭已是九月,经历第一次庭审的纠缠后,这一次公诉方明显做足了功课,同意我们申请出庭的近十名证人出庭,还破天慌了通知了几位侦查人员和消防员出庭接受询问,也许是公诉方重视或者是因为自信,但明显正是公诉方的这番操作使得这个侦查粗糙的案件很顺利在辩护人的“主导”下开完了庭。

其实刑事案件辩护人最怕的是粗糙的案件,几个不到庭的证言,几个关联性不大的证据表面看起来也能勉强佐证,有时很容易就被认定嫌疑人有罪,但证据摆到法庭上细细的推敲,是对辩护方最大的利好。

庭审的一些场景如下:

 

1、反对笼统的发问

公诉人发问,一上来就直接开门见山“被告人,你在侦查阶段的供述是真实的吗?”

“反对!”我和春富律师都提出了反对并解释“本次庭审被告人不认罪,辩护人做无罪辩护,庭审的发问应当针对每一事实事实发问,再者由于被告人的供述我们有异议,所以不能宽泛而笼统的发问。“

法官决定让检察官换个问法。

于是庭审辩方的气势上来了。

通过发问,让老易详细的向法官说明了自己并承认没有拨了插头的笔录并不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而是受诱供导致。

其实由被告人回答也没有问题,但是让被告人在当庭上陈述以前的某一次笔录自己说的是假话,而主导发问的又不是辩护人,如果又不让被告人解释做笔录时的原因的话,这显然会让法官对被告人有一个“被告人不说实话”的不好的印象,这也是我们在每一次庭审中努力塑造当事人诚实可信的原因。

 

2、邻居证人出庭。

第一位出庭的是老易隔壁商铺的店主祝某,他的证言对案件并没有关键性作用,我不知道为什么公诉方要通知他出庭。但法官问完后,我就清楚了,他改变了侦查阶段的不知道哪间房首先着的火的证言,直接指控他第一时间到了现场并看到了老易了商铺先着的火。

他的这番“翻供”的操作让人着实上火,这不是明摆着要把邻居推入坑里吗?当时他一出庭我确实有点意外,觉得这样的单人单证最难对付,但是当听完他的陈述后我突然有了个主意。

问“刚才法官核实你的身份时,你回答你是什么学历?“

祝某答“我是初中学历“

问“在公安阶段你的笔录上记录着你是小学学历,跟你刚才法庭上陈述的不一样,哪个才是真的?“

祝某显然有点慌,回答“唉!唉!********

不等回答继续问“你是刚才说谎了还是以前在公安讯问时说谎了?“

祝某答“我实际的学历是小学,但是我觉得我这么多年的社会经历,让我有了初中生的水平“。

“你回答法官的问题很随意,不经意间说了谎?是么“递给祝某一个小台阶。

祝某顺着就下来了,说“是的“。

我觉得我不需要继续问下去了,一年前他陈述没有看清是哪间房着的火,一年后却信誓旦旦的说是老易的商铺先着了火,我觉得在法庭上直摇头的法官不会信他的。于是请法官注意证人的前后矛盾表述和证言的可信度,不应当采纳他今天在法庭上的证言。

 

3、警察出庭

第二位证人是一位警察,也不知道是紧张还是因为缺少出庭经验,一上来就让法官又无奈的摇了头。

问“老易是你做的延长拘留手续?“

警察答“是的。“

问“本案只有老易一个嫌疑人,单人单案,但延长拘留的原因上写着流窜作案,是你胡乱填写的吗?“

让人意料不到的是他直接回答“是的。”法官又摇了摇头。

接下来通过对这位老实的警察的发问,诚实的警察让我们详细的了解到刑事案件中辩护人最想了解的侦查过程。

警察陈述这个案件是多部门联合办案,签定人员没有到现场,警察没有把价格检材给物价部门的鉴定人,警察也不知道哪个商铺首先着了火,是他们开会研究定的,现场堪验他们提取了起码两个商铺的检材,但开会决定只送了老易商铺的检材是火灾鉴定。

通过发问,越发对案件有信心。特别是警察说到鉴定价格的人员并没有到火灾现场核实损失,这真是天上掉下来的证据。事实也证明,这一发问,直接导致了案件最后的走向。

 

4、消防人员出庭,

消防员出示了洋洋洒洒七十多页的PPT,图文并茂。但由于他是消防员,所以我他猜他并不懂金属熔痕与火灾原因的关系,所以对他的发问就更详细了。

先顺着他的思路,详细的问现场灭火和现场查勘的事,他的回答和警察的一致,也应证和作实了鉴定员没有到场核实损失的事实,发问看起来很顺利,消防员回答得也很顺利。

然后话题一转。

问“你是否知道一次熔痕和二次熔痕的区别?”

消防员有点为难但也直接说“不知道。”

由于前面铺垫得太好,消防员并没有太多防备,稍一犹豫就直接承认,但明显他已经不自信了,虽然他刚刚展示了一份精美PPT,但肯定那不是他做的。

问“你这份PPT是什么时候做的?”

消防员答“是34月份”

问“你34月份做的PPT里面怎么会有石某7月份做的一次笔录?”

消防员表示解释不了,估计他的内心正在崩溃中。。。。。。

问“火灾原因鉴定中心鉴定的意见是送检检材有高温熔痕和过热熔痕,你是如何从这个鉴定意见推导出老易的商铺就是起火点的?”

正如我庭前判断的一样,消防员回答不了这个问题,他只能说是综合证人证言,现场堪验,和鉴定综合判断的。

有他这一句话就好向法官解释多了,因为法官其实也不知道火灾原因是如何认定的,经他一解释,显然法官会明白这其实只是认定人的一个主观判断,这也让老易清楚了,说我着火的原来不是科学证明,而是消防员开会研究决定的。

问“既然是人的判断,那这个判断是不是也是在有错的可能?即不是绝对正确的?存在误判的可能?”

消防员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但其实我的问题就是答案本身,我是不需要他回答的。

问“隔壁商铺火灾现场遗留的被火烧过了电线已经提取,为何不送检?”

消防员答“送检什么是我们开会研究定的”

问“不送检如何能排除这个电线不是短路引起的火灾?你们在询问证人的时候不是很多人反馈当晚停了电吗?”

消防员不回答。

问 “老易隔壁的商铺有烤火炉边上有一个打火机,你知道吗?“

消防员说“不知道“

问“打火机放在取火炉旁边,是不是更容易被烤高温后爆炸起火?”

消防员没有回答。

我直接告诉法官,明显这无法排除合理的怀疑是老易隔壁的打火机被火烤后爆炸引起的火灾。

辩护就是对侦查机关提供的公诉方陈述的“故事”进行解构,让法官相信公诉人写的“事实真相”很可能是错的,而真实的“故事”应该是辩护人讲的这样的。

 庞琨|那些年办过的无罪案子:当事人叫我舅舅


5、价格鉴定人出庭,

有了消防员和警察的陈述,价格鉴定人的发问相对简单多了。

因为他没有去过现场,这是他做出价格鉴定的一个硬伤。火灾事故的鉴定不同于其他事故的价格鉴定,因为火灾过火后现场几乎不留下可鉴定的检材,检材基本靠受害人提供的单据和表格,如果鉴定人不到现场核实,则鉴定可以基本说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或许是因为很少出庭,价格鉴定人出庭几乎没有招架之力,连需要价格鉴定师在鉴定书上签名这样基本的法定要件鉴定人员都回答不上来,所以通过对价格鉴定人员的发问,发出了本案辩护的最重一击。

 

三、侦查实验

我们事先准备并携带了一个火灾事故中同型号和电熨斗到了庭审现场,我们要求边开庭边把电熨斗在检察官、证人和法官在面前通电干烧测试,看是否可能短路。当然这一提议没有被法官允许,但我们提前做好了准备,把电熨斗里的保险丝向法庭进行了拆除展示,解释了电熨斗的自我保护功能,即高温下会自动断电,现场的警察反问,可能是电熨斗里的保险丝坏了呢?

这时一向木讷的老易大声说,保险丝断了,那电熨斗连电也不通了,更不可能会有高温了。怎么可能会引起火灾?

 

四、老易的自我辩护

老易做自我辩护“我背井离乡,到这个偏僻的县城,本是想求得点生活所需,冬天零下十几二十度我在这简易的小屋里给人做保暖内衣,冷得手脚都发麻,我们这排屋里都放了烤火火炉的,每一家都有着火的可能,事发当天,我是最晚离开的,我离开前还详细的检查并盖上了火炉,拨下了插头,我做事一向小心,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关了我半年多,我所有的财产都被火烧了,可以说是走投无路了,还要背负这罪名,我实在是想不通*****

老实人说肺腑之言容易掉眼泪,但老易实在是老实,我预计他要掉泪的场景没有出现,反而说到后面他明显忘词了。

 

五、庭后沟通

开完庭后,和春富律师去见法官,老法官平易近人,饱富法律思维,聊起庆城的凉爽天气,聊起庆城的大大小事儿,知道了些案件背后的一些事情,春富的沟通能力得到了充分的展示。

在我们眼里,都希望法官是正义的化身,您是一名老法官,能坚守正气非常不容易。聊起刑庭判无罪的案件比率虽然低,但应当判无罪的还是要判,法律的信昂是判出来的。法官虽然快退休了,但在退休前再办一件无罪的案件为自己的职业生涯增添光彩,那是一件荣耀的事。

春富律师的话听起来就是舒服,我都怀疑他是学心理学出身的了。

这个案件证据太粗糙了,非常明显的无罪案件,不但无法证明火灾损失是多少,也无法证明是由被告人造成的火灾。

法官微微一笑说,你们尽快把辩护词交过来,我们合议庭开会研究。

休庭后,又和法官以及合议庭的法官进行了几次沟通。

 

六、检察院撤回起诉

休庭后等了差不多二个月,又到寒冷的冬天,在十一月底前我们收到了法院发来的准许检察院撤诉裁定书。检察院以“价格认证中心作出的价格鉴定结论书无鉴证过程,不具备证据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致本案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不清。现有证据认定老易构成失火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回起诉,法院裁定准许撤许。

这和我们预测的差不多,虽然作为律师想要的无罪判决没有出来,而是让检察院体面的撤诉方式体现的无罪,但是只要当事人出来就是我们最大的心愿。

老易一出看守所就给我打了电话,他说他们跟我说我是相对无罪,我是不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我说你还要等等,等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七、后记

正当老易在纠结是否要上诉时,正当我们以为松了一口气时,正当老易准备不斗了等等去申请国家赔偿时,一个月过后,出乎我们的意料,检察院又重新起诉了。

真是苦了老易!又得来面对开庭审理。

本案最终经历了一审、撤诉、重新起诉、一审判决相对无罪、抗诉、上诉,二审判决绝对无罪,申请国家赔偿,历时快三年,正当一审无罪判决下来前,我的搭档春富律师还一度失去了自由,不过最终都昂着首走了现来。这个案件虽然小,但过程艰艰辛,对老易和他一家来说,真是仿佛地狱里走过一趟一样。

以后一审、二审的事在下一篇文章里再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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