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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在使用操作过程中的“十不吊”“三不越过”

(2012-11-08 10:09:48)
标签:

越过

易燃易爆物品

违章指挥

安全要求

起重机械

杂谈

分类: 起重机知识、文化

操作中严格执行的“十不吊”

① 超过额定负苛不吊。
② 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③ 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④ 吊挂重物直接加工时不吊。
⑤ 歪拉斜挂不吊。
⑥ 工件上站人或浮放活动物不吊。
⑦ 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⑧ 带有棱角快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⑨ 埋地物品不吊。
⑩ 干部违章指挥不吊。

吊运物品时必须坚持“三不越过”

① 不从人头上越过;
② 不从汽车、火车头上越过;
③ 不从设备上越过;
了解更多关于起重机的知识,可点击:http://www.bci-crane.com

编辑:吕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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