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景初同苏流光从一开始就清楚地意识到,她们是完全不一样的两个人。
那日,程母为景初的打扮费了一点心思。女孩穿粉红圆领衬衫和湖蓝棉绒群,白色的裤袜包裹着细细的腿,棕黑卷发,一双大眼睛是惹人怜爱的那种,全身散发沐浴露的香气,顺带一股威露士的消毒水的味道,真真正正是豆蔻枝头二月初的好光景。
时间一切生活在阳光下的少女都该如此。景初无疑是她们的代表。
可是流光不。
当景初母女衣着光鲜不合时宜地出现在这个场合,苏流光正独自站在角落,低头垂手,灰暗的好似够沟渠里的老鼠。长长的头发如瀑布倾泻,黑如盲人的世界。肤色苍白,隐隐透出一股青色。
景初和流光差不多高,两个差不多高的女孩开始对视。
程母积累了多年的一股怨气出门时达到爆发前的顶点。但乍见神情凄惶比自己女儿还年幼些的流光,忽然泄了气,上前欲抚摸流光的头。小小的人儿立即敏感地向后退,身体是警惕提防的,然而眼里却毫无紧张,反是一汪迟滞的平静。
流光浑身缟素,头戴白花,手臂上绑了黑纱。
程母的声音像是从深深地地底下冒出来,泛着白雾。苏流光,以后,你就同我们一起住。
我一直都知道,流光本该姓程。
她的母亲苏曼若,是当地一所中学的音乐老师,人美歌甜。我出生不久,父亲不甘被做了新妈妈的妻子冷落,抛下我母亲,铁了心想同她在一起。谁知这个姓苏的女子无命享福,生下苏流光之后一直生病卧床,拖了几年留下年幼的流光便去世了。
这段解释太苍白,我怨恨上一辈子人冲动荒谬的感情纠葛,这些莫名其妙已然存在不容会改的历史往事将我和流光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事实上我对流光,本来无爱。
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我八岁,流光七岁,孩子最好最热闹的光进发。我被母亲打扮得异常喜庆感到医院的太平间,如同一个梁军对垒时的秘密武器。父亲还留在病房里抱着头,犹如丧家之犬,市失去挚爱后他一夜间骤然老去,不言不语沉浸在自己的世界。母亲以胜利者的姿态来收复失地,她以为自己获得了最终的胜利,然而对方已逝,可看的只是一张白床单。最可笑她的怨恨并不彻底,在流浪猫一样可怜的苏流光甩开我母亲的手,一副毫不需要同情的清高模样。但母亲亡故,父亲精神恍惚,自己身世灰暗,又有谁能收复她呢?
倔强了一番,她终于明白这也是父亲的意思。这个男人一生都在两个女人为他准备的温柔乡里躲来躲去,埋头做一只鸵鸟,也不敢毅然正视自己挑起的麻烦产生的后果。灰头土脸的苏流光默默跟在我和母亲的后头,神情漠然愚钝,走路悄无声息,像一只黑色的猫。
那时我想,苏流光,我真的无法喜欢你。
七岁的流光,比我小一年,从此她成为我的妹妹。我们同睡一张床,一起上学,一路走来,偶尔回想,才慢慢觉得她可爱。
七岁的流光爱看书,听音乐,看戏——大抵是随了母亲的艺术细胞。上一代遗留在血液里的特质畏于光阴的势力,终于忍不住要释放出来。流光的一切都在向苏曼若发展。
那是一个新生的,稚嫩的小小的苏曼若,有一对乌黑的眼睛,细长,经常眯起来瞧人,姿态音乐透露出轻蔑迷离的感觉,也许她并非有意。
白皮肤,黑头发,黑的太浓郁给人一种湿漉漉的错觉。
母亲很显然地冷落她,不准她改姓程。没有谁的心丰盛伟大得能够包容一切。尤其是女人之间。从小生活在那样的一种境遇里的流光怎会不明白?而她又何尝会去在乎这些,她通常总是一副默默地姿态,从不招惹谁,像这个家里的幽灵,甚至从不主动伸手去接电话。
不过,流光与我最亲,不知道是不是出于天然的血缘。是的,虽然我们曾因为各自的出身,处在不同的阵营,但是
half sister 这是不可改变的,或许在她眼中,我和她一样可怜。
和我在一起时,她有着不用寻常的松弛。
这才显示出性格里的另一面。我常笑她是两面派,遇到喜欢的人,便失去了抬举,不知道自己来自哪里,将去哪里,除了二人世界以外的一切都属尚未开发的混沌。
让我回忆,与她情谊深厚,许是那件事情。
流光的生母死后,葬礼琐事一堆,只能由程家负担,我母亲出了钱不愿再出力,更不想露面,最后是我拉着流光的手来参加葬礼。那日她的手极冰,死死咬住下嘴唇,眼神异常的坚定,脸颊似余留晶莹水珠,我内心一震,伸手将摇摆不稳的她揽进怀里,轻轻拥抱,因我一直相信拥抱能带给人温暖和力量。
就是那时开始,她觉得似乎对我可以依靠。她说:程景初,我只有你了。
扪心自问,并非因为喜爱才有那样的举动。她这般与我一样年幼的女孩,表面竟然就已形成坚硬外壳,拒人千里,我自然也有自尊。但在那样孤立无援的情境中,即便是母亲都会有一种一瞬间的松软,我有如何能克制自己感同身受的悲哀呢?却不知道在流光白雪皑皑天寒地冻的冷面之下竟然依旧包裹着一颗炽烈的赤子之心。
我们相处的如朋友,如闺蜜,有亲昵亦有距离,有所言亦有所不言。并不似姐妹般粗放随便,许是因为阅历里来自各自母亲打扮得犹如童话公主的那日,面对流光,我就已经知道,差别天然注定。
只要拥有一点点阳光和水分,她便骄傲的成长。十四岁,苏流光胸部饱满,双腿修长,面容更似水仙。弹得一手好钢琴,八级稳拿,终日勤练,所有亲戚都爱她,夸赞母亲善有善报,连收养的女儿都培养的如此出息。母亲堆起满脸的笑容,好脾气的将那些对她善举得称赞照单全收。然而流光的表情始终淡淡的,成人世界的微妙复杂她早有洞察,一切评判——无论善意恶意——都好刺耳。
是的,人人都知道,我叫程景初。可是谁又知道苏流光也姓程呢。
生命的列车轰鸣驶向远方,远方的概念是我一厢情愿的,低头看那轨迹,才是真切属实。
没有了两头家的负累,父亲把全身心的精力投入到他的生意,而母亲和我,正如俗话说的成为他最坚实的后盾。
像懵懂被母亲打扮一番就推上战场一样,我的一切并无悬念可言,不过是大人们手里的提线木偶。遗传自母亲的黑棕卷发,上面永远别着母亲精心挑选的昂贵发饰。由于不时要出席重要场合,我习得化妆,且从来只淡妆不敢浓抹,唇膏是一如既往地粉红色,尽管我偷偷收藏了妩媚妖娆的蔷薇色泽。女儿成绩优异是母亲拿来向他人炫耀的一张王牌,也许在父亲的生意圈,他曾经有过的荒唐,她曾经有过失败人人都心知肚明,但她要他们明白自己否极泰来。尽管主动拿女儿来挑起话头的总是母亲,但她教会我经受他人夸奖一定要面带谦虚笑容。
天知道我有多羡慕流光。
父亲经商难得回家,如此算来,流光在家里。确是孤身一人,由此少了许多约束。我的母亲并不设分在意她,撤了口头上淡淡温度的象征性询问,偶尔也是望着她的面孔发呆,忽地回过神皱皱眉头,怕是想起了流光的母亲。
下一秒,她会拉我入房,悉心嘱咐道,你要做的事情,必定要比流光做得好。潜台词呼之欲出,我心领神会。
其实不必叮嘱也是可以。因为流光根本不是读书的料。她嗜好的东西统统向艺术靠拢,总结而言,她不走正道。
和母亲相反,我愈爱流光。
明一半暗一半也好,像我等宽容泛滥的凡夫俗子活得实在郁结,这怕那怕,唯恐遮掩的功夫不足,疮口崩发,遗臭万年。流光从来不怕这些,对着生人自然是一副冷酷面孔,不苟言笑,但若深入内心,一定可以看见明媚枝芽。
这样说来,有点神了,忽地联想到日本有一部动漫,主人公的肚子里有热带雨林,长着无数条腿的猫,还有不慎被主人公吞下去的一对男女。
那个主人公其实应该是苏流光没错。
我们一直在同班。
还记得插班那日,老师叫她做自我介绍,她倒好。转身在黑板上写下歪歪扭扭的三个字,苏流光,尔后又转身,放下粉笔,眼神漠然地回到我身边。
甚至连开口几个字都不肯赐予。
至始至终是封闭唇齿,别人望着她,她就直直的望回别人。这种状态我太了解,七岁的苏流光便不是如此,一点都不会改变,亦没有再坏的方向发展。
之后,十岁,十三岁,十七岁,一如既往。
一如既往。苏流光说,程景初,我只有你。
十七岁,暗恋我的男生人数达到顶峰。确实如此。品学皆优的少女若还有一副美好容颜,就让人难以忘怀了。初时收到情书,还有兴趣看一看,后来只觉无比腻烦,全被流光搜去看。见她看得认真,我打趣的问她,可发现才情优美的人?她撇撇嘴说,男生全是蠢钝,你别相信。转身自作主张地把信统统还给人家。
十七岁。隔壁班有男生暗恋流光,那家伙不知死活,竟然写满两大页情书给她,流光只扫一眼,二话不说,立即贴到学校的公布栏上,引来嘘声一片。男生气急败坏地骂她是神经病,见她没丝毫反应,又指着我一起骂。突然苏流光想回过神来,大叫一声冲向前,将男生扑倒在地,坐在他身上开始掐他的脖子,场面一度失控。我被涌上前的人群排除在外,只听见女生们夸张的尖叫,忽然陷入无能为力的恐慌。
流光第一次记过是因为我。她的英勇事迹传遍了学校。
深夜我闯进她的房间为她擦药,在此之前她毅然拒绝去学校卫生室,原因是讨厌被人触碰伤口,受伤的地方本该自己保存直至痊愈,被人看见多难为情,这是她的话。
程静初,你轻一点。她龇牙咧嘴。
我朝伤口轻轻吹气,那伤在额头,隐隐担心,姑娘家,万一留疤以后怎么见人?
心亦是一阵阵痛。
流光望着我的目光柔软而迷离,想说什么又说不出口。
我接到她的目光。问,为何欺负那男生?不要人家也不要揍人家啊。
其实心里明知是为了谁。脸是蔷薇色的潮红。
流光突然拨开我拿棉签的手,张开双臂紧紧拥抱,此时一片安静,内心安详毫无需求,我们就这要密不可分的分享彼此的心跳,很多话终究是没有说出口。
就已经很满足。
青春的光景自从有了流光,一切皆不一样。
始终觉得她和我应该是矛盾的。我的名字是静初,景色一如最初,而她是流光,终究要留流逝的光阴好景,我们一个初一个末,完整了一个故事。
流光喜欢故事,喜欢书和电影。
最爱的作家是春上村树,如获至宝地寻了他的书来读。提得最多的是《海边的卡夫卡》。里面有一段引自柏拉图的《盛宴》,阿里斯芬说,远古神话世界里有三种人,男男,女女,男女,一天天神用利刀将所有人一劈两半,为了寻找本应有的另一半,人们开始左顾右盼,惶惶不可终日。
大声读完。流光笑道,这不就是说的我们吗?
我拿笔轻轻敲她的头,傻瓜,这不一样。
说归说,其实一直记得这段话,大抵也是觉得很有道理。
如果母亲不在家,我就会来到流光的房间,听她朗读自己写的小说,一字一字自她口中吐出,直觉清脆悦耳。
有时濒临感动之处,不知如何表达彼时的心情,只好握着她的手,一直握着,慢慢感觉到那边身体传来的温度,一点一点漫及全身。
是真正的感动。成长一度使事两人相伴的事。
我们偶尔也看电影。记得看《死亡诗社》,最后一个场景,男孩跳上书桌,转过头对基延老师说,captain,my
captain!刹那间我无限感动,泪如雨下。转眼只见流光跳上书桌,摇摇晃晃,注视前方即使眼前根本空无一物,模仿着片中的情节,眼神坚定肃穆,仿佛得到神的指示,忽的她纵身一跃,在我无法抑止的尖叫声中平安落地,嘴角是一抹满意的笑容,抬头对我说,程景初,我亦可以做到。
我的惊吓还残留嘴角,呆呆地望着她。
程景初,我最爱的人是你。程景初,我可以做到。
这两句话,是和流光在一起的岁月里,贯穿无限光芒的两句话,我一直记得。
流光并无朋友。常陪伴的只我一个。
这是完全可以预料到的事。
我不同。母亲从小灌输给我平和待人的观念,放在现今社会无疑变成一种虚伪。是的,哪里都需要这种虚伪。我做足了表面功夫,乞求人来喜欢,逐渐喜欢我的人愈多,然而真正因为懂得而靠近我的只有苏流光。
所以当我知道流光有了别的令她心中一动的人,我是多么震惊。
那日她拉着我的手,两人跑到走廊栏杆处,她指了指楼下的女生给我看,并不解释。我丝毫没感觉不妥。因为一直明白,流光的眼光与凡人不同,她真正欣赏的是女性,女性优美的轮廓和柔软的线条,她都喜欢。她说男性很难美得过女性,除非他兼备了女性的气质——那也不过是沾光而已。
那女生非常的俊秀。
乍一看还以为是少年,清秀的面孔,巴掌脸,尖下巴,五官也是小小的,摆在一起非常协调,头发短的不能在短,露出耳朵上的银色耳钉,在阳光下反射耀眼的光辉。
真正像个王子。
我不知说什么好。
流光神采奕奕,急切的问我,程景初——她可好看?
好是好看,可会不会太像男生了。
不会。
流光说完这两个字,语气油然而生的是惊喜与迫切。惊喜的是竟然给她遇见了她。迫切的是她想快些认识他。
流光就是这样,一旦有入眼的东西,就再也不管我在身旁,还拉着她的手。可以说傻,亦可以说毫无顾忌。
要苏流光去认识一个人,是非常不容易的事。且不说结局,光是过程已无法展开。她终日和我在一起,为我曾得罪过人,亦不知修补,恶名早已传远,如此一来,该怎么办?我是当真为她急切。
低下头,内心不禁想劝说她放弃,看着戴银色耳钉的女生呼朋引伴,大大咧咧,知晓流光不是她的对手。
初识流光,谁也不会喜欢她。慢慢体会,才能觉着流光的好。
成长一度是两人相伴的事。
果然。女生的所作所为就像流光当年对待那男生,将流光写给她的信贴在公告栏上,显然误会了流光。
于是一切以不可预知的速度,向着流光不可预知的方向迅速恶性的发展。像毒瘤。
全校再一次沸腾,人们津津有味地讨论主角,笑容诡异。当年被拒的男生开心地拍桌大叫,怪不得她不喜欢我!嘿嘿,原来!
银耳钉的朋友们经过流光,还要往地上狠狠吐一口口水。那是对人格最大最深的侮辱,犹如锋利的刺刀,间接将我分尸干净。但我始终没有办法,像流光当年替我打架一样,扑向那群人,我没有办法,也许我爱流光并无她爱我那样深,我深感痛苦但是毫无办法。
流光知晓,她反而来安慰我,程景初,别难过,我还是爱你的。
早些天做什么去了?我气结。
早些天,一直在爱你啊。
瞬间我内心柔软酸涩,仿佛软包装的咕咕囔囔的饮料突然被针戳了一个洞,不受控制的液体涌出眼眶,我用舌尖触碰它,竟然很甜。
此后流光再也不提和别人交朋友的事。
也好。高考已到。我亦无力分心予她。
考完只觉并无想象中艰难,亦无希望中简单,一切似乎平静。
只是流光要走。
无限怀疑,最后知晓消息的人莫非是我?为何其他人一点点诧异都没有?我知道,这个世界或许就我跟她二人,其他人全归属归零,既然如此,我当真是最后一个。
苏流光决定要走,因自觉考不上理想大学,不如就此罢休,去别处停泊修炼……她竟然舍下我。
流光!
程景初,我要走了。
为什么现在才告诉我?
现在考完了,一切推翻重来,我终于获得一条其他路径。
你可舍得?那个“我”字终究没有说出口,戛然而止。
也许。她把头转开,望向窗外,眼中视乎有光芒闪动。
我不信。
没有说出口,只紧紧抱住她。这是我十年来唯一的爱人。她安慰我拥抱我陪伴我。她知道我的黑色蕾丝内衣藏在哪里。她知道我临睡前要嗅一嗅那只蔷薇唇膏。她知道我撕烂过一张不及格的化学试卷。她知道我哭泣的时候,什么都不必说,拥抱是最有效的举动。
可是现在,即使抱紧她,眼泪任然不停地流。
程景初。流光哽咽,将我的脸埋进她的胸膛。我嗅到少女特有的甜香,听到她有力的心跳,每一下都似乎在说,我要走,我要走,我要走。
流光做这决定必然也犹豫了许久,不想分我的心,因而自到现在才道离别。我懂她。留不住的人,血液里有风。那时读她的文字就明白,精神上的极端倾向已不容改变。
我希望你考到F大学。这样也许我们可以去同一个城市。当然前提是你考糟了的话。流光抚摸我的脸颊。
F大学是F市最好的大学,但同我的程度相比还差了些。我有种盲目的自信,认为可以考得更好。也就是说,我和流光只会越来越远。
我会回来看你。流光承诺。
谁都知道年少的承诺如翠玉不堪一击,它的美丽如缭缭轻烟,即刻消散。
我的头脑放空,什么都不去想,只听见离别的匕首在时间的丝绸上划下清晰的声音,美好被撕裂的声音。
不肯送她。性格中执拗的一面把我留在房间的黑暗里。她叹气阖门。刹那黑暗淹没我的头顶。眼泪流淌至下巴。
从此,从此再无苏流光。
高考分数出来。我惊叫。居然比预想少了二十分。
失去流光的悲切暂时放下,母亲指责我,怎么会这么低?
啧啧。大人便是如此。从不理会我顶着多大的压力一路走来,自至做进考场都在颤抖,怕突然意外发生怕自己突然死掉,他们从不明白。他们亦无需懂。
妈妈。我听见自己的声音。
怎么?
我想去F大学。分数进最好的系应该够了。
什么?母亲似见到毒蛇,眼睛瞪得比铜铃还大。你开什么玩笑?
我想去F大学。我强装镇定。
绝对不可能。母亲一口否决,竟然有些慌,大抵是未见过我如此强硬。
她不知道,她绝对不知道,估完分确定志愿的前一分钟我偷偷修改了第一志愿,F大经济学院,我一定要去。
流光曾形容我是一个外表平静实质内心固执的人。她真的说对了。我一直迎合这个世界磨砺自己的棱角,修补自己的漏洞,这种姿态累积过多乳酸,我只觉全身酸痛。给流光发短信。你在F市等我,我来找你。
看手机屏幕的光芒逐渐暗淡。骄傲自己终于做了一件可以把握的事。
张悬在《喜欢》里轻轻唱,没什么我以为已经能够把握。
全世界的人都以为流光去了F市,全世界都以为。
造化弄人。流光简短的信息告诉我,离家上车之后遭遇小偷,钱包手机统统夺走,幸亏她熟记我的号码,如今才得以告知,现在的她并未抵达F市,而是在V市某酒吧唱歌,来的时候衣衫褴褛,被酒吧老板捡到。
程景初,我很累,只能留在V市。她说。
透过手机屏幕可以感受她的倦意,很心疼很委屈很悲伤,程景初是个大傻子,还可以为你牺牲什么,可以为你牺牲什么。
命运如此微妙。自从顺利收到F大学的通知书,母亲便不再愿意与我交谈,父亲则一如既往忙于生意,对我和流光的成长过程保持沉默。同时流光告诉我,V市也不错,她决定暂时留下。我也欣然接受。一切照单全收。我一直愿意服从生活带给我的任何遭遇。
呵。活着不正是如此。你是天使还是恶魔,统统不重要,真实面目迟早要被清晨的巴士辗得稀巴烂,就像辗过一只裸露的苹果。
只要流光足够幸运,找到安身之所就好。
录取到开学间还有一段漫长的假期,我决定到V市探访流光。
抱着大瓶水坐在火车上,看窗外缓慢经过的风景。脑海里逐渐有了些情绪,忽地闪过不知踪影。
还记得流光的习惯。写不出东西的时候就选择坐公车,从城市的一端到另一端,如此一来身心充满无限灵感,及时写下来才不会失掉。最可惜的是不能一边写东西一边坐车,群众的目光会盯到你流汗,你只觉得自己是一块发霉的面包。
想起她的描述,不由得轻轻发笑。旁边忽然传来一句,嗨,你笑什么呢。
抬头。
那是第一次,我遇见傅修祺。
眼前的男孩敦厚老实,笑容阳光灿烂,头发无烫染,是清爽的平头,没有耳钉,牙齿洁白,脸上依稀可见几颗小小的痘,估计年龄同我一般大。
想起了一个朋友,我说。
呵,他笑而露齿,异常灿烂好看。
傅修祺是那种,让人一眼望去就会喜欢的人,起码有好感。更巧的是,他竟然即将成为我的师兄。
你念F大?我惊叫。
是的,传播学院,大四,他说。
实在看不出来,本以为他同我一样岁数,果然面容阳光的人占便宜。
傅修祺叫我景初。
不知为何莫名放心他。我们同行。他去V市看望亲戚。
那儿有个叫“末”的酒吧,你可知道如何走?我问他。
喏,他翻出地图给我,在这里,V市最大的酒吧街,到了自然会看到。
陌生的V市,不大,拥挤嘈杂,行人神色匆匆,典型的钢铁森林模样。而流光就在这里穿梭。
我只记得她说过,她喜欢钢铁森林的质感,真正能触摸到的物质的感觉,对她来说,要的自然是越多越好,她始终是那样孱弱,张开双臂拥抱热衷的一切。可是我不一样。我真正希望的是回归,无论身体抑或灵魂,回归到最原始的自然态。古往今来,精华就那么多,要得再多只能稀释,我们都不会喜欢这样的结果。
说起来,我和流光就像《狂恋大提琴》里的姐妹,我是Hilary,她是Jackie,深知彼此的悲哀与渴望,惺惺相惜,互相依赖。
见到流光已是下午,落日辉煌。“末”的门口摆了一排桌子,她抽着烟在那里等我。
我的眼泪很快砸下来,抛下行李拥抱她,狠狠拥抱她,仿佛将她融入自己的的血肉,仿佛要将自己的胸膛扯裂,将爱人的头颅塞入胸膛。
程景初,好久不见。她的声音嘶哑浑浊,拉着哭花妆容的我走进酒吧。还未正式营业,屋内灯光昏暗暧昧,她领我坐在吧台,亲自调酒给我喝。来往的服务员窃窃私语,我知道他们在想什么,我看起来初涉人事,像一只菜鸟,怎么会来这种地方。
记得清晰。那日我穿蓝色连衣裙,化了淡妆,细细的脚腕在夜风中感到寒冷。而流光一袭黑色,大烟熏,短头发,黑色耳钉,小T恤紧身裤,镶了亮片,她熠熠生辉。
看到流光的一瞬间,我仿佛看到了某个人。
我笑着说我们两个是黑白双煞。
流光你从前不化妆。我说。
出来混饭吃,总要学会。她叹气。
那样理所当然的语气,我听了心酸。
她调的酒很甜,是果酒,不醉人。
我们有一句没一句的聊天,音乐开得很响,震耳欲聋,陆续有客人走进来。
Peter,轮到你上场。一个清瘦的年轻男子向我们走来。
好的。流光掐灭烟。
原来她已有新名号,叫作Peter,我在心里默念几遍。
嘿,女朋友?中年男子饶有兴趣的打量我。
是姐姐,顾老板麻烦招待。流光说着脱下披肩,准备上台演唱。
我还记得,她唱的是蓝调布鲁斯,don’t
know why,我曾在书店里偶然听到,回家告诉她很好听,于是她便很快学会.
Don’t know why you
didn’t come。我听得如痴如醉。
台下有人轻轻鼓掌,流光神态目空一切,暗自妖娆。
你是Peter的姐姐,顾老板向我敬酒,Peter唱歌一向很动人。
是的,她从小就对音乐有天赋。
还未请教芳名?
程景初。
不是亲姐妹吧,你们风格迥异。
不是。我避开他的目光,转移话题。顾老板一人经营这酒吧?
呵。他轻笑。程小姐看得起我,叫一声老板就当真以为是老板了。叫我小顾吧。Peter的恶习就是叫这里的每一个人老板,总说自己是新手,在场的各位都比她厉害。实际上老板是——来,我为你介绍。
小顾站起身,一副毕恭毕敬的模样。
老板款款走来。是个女人。
长旗袍,宝蓝色蓝纹,头发高高束起,放下来一定垂到腰际。似乎精心打扮过,已多少模糊了岁月的痕迹。细眉大眼,胸部隆起,风情万种的少妇模样,年轻时一定迷倒不少人。
你好,我姓张。
张老板?
叫张姐就好。大家都这么叫。你是Peter的姐姐景初?
是的。
她眯起眼细细打量我,从头到脚。可是你们一点不像。
小顾插话,我也是这么觉得。
认的姐妹。我不想把对话弄得太复杂。
噢。张姐意味深长地点头。
适时流光下场,张姐即刻拖住她的手,责怪道,你怎么不穿我买的那件蓝色T恤,你忘了吗?今日我们要穿情侣装出场。
流光的表情十分尴尬,轻轻挣脱她的手,站到我旁边,说,程景初,我带你去找住的地方。
已经找好了。张姐缓缓点烟,深吸一口。
流光立即露出颓丧的神色嘛,低头不语。
我不懂她们之间发生了什么,抑或有什么即将发生。张姐不紧不慢地抽烟,流光那么颓丧,我突然怀疑她是否快乐,这里是否有她的快乐。小顾带我去旅馆放行李,走出门的一霎那他低声说,事情就如你想象的一样。
如我想象的一样,我想到了什么?忽然一道灵光浮现,当初觉得她像一个人,终于有了答案。
剪得短而凌乱的黑发,黑亮的耳钉,尖下巴,不羁的神情——那个曾经拒绝她的女孩的脸忽然与她重合。
我之所以不惜千里昭昭孤身前往陌生的城市看望流光,全因为她曾经说过,她只有我。年少的诺言都像翠玉不堪一击,它的美丽如袅袅轻烟,应该说过就算。
只读过太多的书,从未出去闯荡,因而不了解社会上的人情冷暖,世态炎凉。流光凭什么能够孤身一人在这里立足?来时身无分文,衣衫褴褛。杯酒吧老板捡到。
老板就是张姐。张姐三十多岁独身女人,养小猫小狗一样养着流光。
我躺在异乡的床上默默流眼泪。
半倾,几乎快要睡去,带着满脸泪痕。突然门锁响动,一人身影慢慢走近,来到我身旁,轻轻抚摸我的面颊。那样的温柔。像一只蝴蝶,轻轻拂过我的脸。
勉强睁开,望见神情寂寞的流光,刹那间心如刀绞。
程景初。她叫我。
嗯。
我别无选择。她待我太好……
不知哪里来的力气,我迅速坐起,颤抖着指控她,什么叫别无选择,你分明是自甘堕落!
如果真心相爱,也是自甘堕落吗?流光也激动。
这哪里算得上?是你母亲死去之后恋母情结在作祟罢了,你七岁……我开始口不择言。
清脆的巴掌声震耳欲聋。
流光打我。脸上火辣辣的疼。我强忍着泪水不要夺眶而出,太阳穴嗡嗡作响。
流光怔怔地,似意识到什么,突然起身离开。
这是第二次,流光离开我。并且永不回来。
我回了F市上大学。
第一学期过去,终于和傅修祺确定了恋爱关系。我分辨不清,面对眼前那个笑容阳光憨厚的男孩子,到底是喜欢还是爱。
你眷恋的,都已离去。有一首歌这样唱到。
大学四年,我和流光再也没有见过面。听说她唱着歌,随身背着大大的吉他,组乐队写小说,离开了张姐。
有一天夜里,张姐打电话给我,嘶哑的声音因为缺乏爱情的侵泡显得苍老而微弱,她说流光走了,留下一些钱却没有留下只言片语,甚至一句谢谢抑或对不起都没有。也许她觉得并无亏欠,交出鲜活的青春换的容身之所。然而现在不需要了,就可以毫无歉疚地离开。
断断续续的女人的哭泣,当初一无所有的流光拿着她的手机与我取得联系,她便一直没有删这个号码——女人的第六感提醒她,这个流光记在脑海中的紧急呼叫号码的主人,关系一定与之非比寻常。
然而我也帮不了她,更难言自己的凄凉。我也和流光失联很久,并且两次被流光先斩后奏,抢先离去,输得片甲不留。
我懂流光。张姐不懂流光。留不住的人,血液里有风。
挂掉电话,躺在床上沉沉睡去。梦里流光抚摸我的长发,眼神波光温柔,我问她为何把头发剪得那样短,是否为了纪念某个人。她狡黠地说,当初爱她,其实是想成为她,现在成为她了,甚至比她更英俊,就再也不会爱她了。
那你爱我吗?我怯生生地问。
我将永远爱你,并且永不想成为你,那样我将永远爱你。
几年后,我和傅修祺的婚礼在玫瑰教堂举行。洁白婚纱,三层的法式忌廉蛋糕,傅修祺始终站在我身旁傻傻地笑。
花童一路小跑将一封没有抬头和落款的信递给我:
“女孩太美,但无论最后是否能得到她们的心,都难免这样背着吉他落寞离去的结局。所以Peter的意思,是消失。
你要嫁人了,是否一种世事的暗示,暗示我们不该再见面。最后一次见你,我们撕破脸的争吵,打你的那只手我在上面刻下了你的名字,于是为这个‘不再见面’,顺理成章地找到一个最合理的出发点。
你要嫁人了,如果我在你面前有资格愤怒的话,我就会把你带走。
然而完美的人生不正是由遗憾和悲哀构成的吗?
我将不再保留你的地址,电话,或许你换过却也没有对我说。
今天之后,你将回归自己的轨道,你的景色一如最初,而我终将要流逝。
最后期待我们真的不会再见面,看见你幸福的样子我会溃不成军。”
站在一旁的傅修祺收敛笑容,忧心忡忡地问我,是否身体不舒服?
我摇摇头,环顾周遭的人群,她来过,她又走了。
那个打我一巴掌的女孩。
那个在台上唱着don’t know
why you didn’t come的女孩。
那个推翻重来,一人孤身前往陌生钢铁森林寻找梦想的女孩。
那个许下“我会回来看你”的承诺的女孩。
那个为我打架,默默隐忍伤口的女孩。
那个生母葬礼举行之时躲在我怀里细密颤抖的女孩。
那个女孩,叫作苏流光。
想到她,我的眼泪就要掉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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