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与非耕地及基本农田的区别
(2014-10-17 10:02:24)
标签:
房产 |
1、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占用前三年内曾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开垦滩地。耕地包括南方宽度小于1.0米、北方宽度小于2.0米固定的够、渠、路和地埂;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
2、“非耕地”没有一个比较科学的定义。一般的理解,是除了耕地以外的土地,都可以称之为非耕地。包括:村里的林地、草地、四荒以及前三年没有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3、基本农田的概念,最初提出是在1963年11月举行的黄河中下游水土保持工作会议上,即“通过水土保持,逐步建立旱涝保收、产量较高的基本农田”。1998年《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称“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4、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取土等。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前一篇:股权转让与公司减资的区别
后一篇:保证责任、保证期间及诉讼时效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