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考老师职责
(2012-11-15 18: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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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昱如杂谈 |
分类: 姚官屯中学 |
一、在考点主考领导下,主持本考场的考试,维护考场秩序,严格执行考试实施程序,如实记录考试情况,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二、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宣读《考生须知》,宣布考试注意事项。
三、督促、指导学生正确用笔,准确填写姓名、座位号和班级等,并进行核对,发现填写错误,应要求其改正。
四、监督学生按规定答卷,制止违纪舞弊行为,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五、考试中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主考。
六、制止非本考场学生和除主考、副主考、督考员、巡视员以外的任何人员进入考场。
七、遵守监考纪律,不擅离职守,不吸烟,不打瞌睡,不阅读书报,不聊天,不抄题、做题、念题,不检查、不暗示学生答题,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
八、考试期间,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试卷、草稿纸带出或传出考场。
九、考前、考后检查、清理考场。
十、收卷时,监考教师务必按考号“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理好试卷,装订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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