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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边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相关名词术语解释)

(2014-11-20 13:50:38)
标签:

杂谈

权力边界是指现代国家中公权力的行使边界,即公权力行使的边界应止于法律的限定。公权力的边界,并不因其动机的良好而消失。在法律规定的领域之外,公权力不能随意限制和侵犯公民的私权利,不管这种限制和侵犯是以什么动听的理由和美好的动机。只有明确了权力边界,权力机构才可能审慎而负责任地行使公共权力,社会和公众也才能对公共权力进行有效制约和监督。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明确立法权力边界,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凡是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权力就不得去做。权力清单要公开,权力边界也要清晰。给权利设置边界,让权力运行透明,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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