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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文学研究:中西复仇文学主题比较

(2012-12-18 09:13:01)
标签:

杂谈

分类: 外国文学研究文摘

外国文学研究文摘60

 

中西复仇文学主题比较

 

  柯斯文《原始文化史纲》认为原始人复仇可分三个阶段:一是复仇不怕过火,世代不解仇上加仇,直到一方被歼灭;二是同态复仇,不再漫无限度;三是以赎金代替杀人复仇。以暴抗暴,敢于向篡位国君或暴君复仇,这是中西方上古复仇文学的共同之点。中国史传文学延展复仇正义性和“礼”如何战胜了“法”而使复仇杀人者成功地被宽纵,古希腊悲剧偏重以法裁夺复仇。

  西方复仇的动因是个人尊严受到侮辱。中国古代复仇偏重为他人雪耻。

  西方复仇文学可分为三个阶段:古希腊、文艺复兴以后及18世纪后。古希腊的复仇充满血腥气。(中国古人复仇不择手段地加以侮辱损害。)文艺复兴后平等、正义的观念被普遍接受,复仇方式、表现手段更为复杂,如哈姆雷特把个人复仇与拯救社会一同考虑。基督山伯爵从精神上摧残仇主,又绝好地体现第三阶段的特点。中西复仇文学主题昭示着:西方较为偏重复仇行使时主体灵魂的世界冲突,偏重复仇实施也就是精神的摧残过程;中国则关注复仇的结局,包括复仇者成功后的命运。西方写复仇注重个体人格的完善,中国写复仇偏重伦理目标的实现。西方复仇常引发人对个体与命运抗争的悲壮感,中国复仇之作常激起善必胜恶的愉悦感。

  西方对情爱的复仇观是“爱情第一,复仇第二”,“情人存,不向情人之亲报仇”。中国的情爱复仇多在女性与鬼灵复仇中,天平全是倾斜到复仇一边,主体为复仇牺牲了自身的情爱婚姻权利,甚至舍弃亲子之爱,这是伦理的力量。西方将个体幸福作为善,如爱情、性、婚姻(包括复仇)均可称为善,中国古代凡有利于群体等级秩序、礼教维护的称为善,中国传统的善观把个体幸福排除在善之外,正义复仇的“善”压倒了个体婚姻的美满追求。

  复仇的褒贬倾向及总体评价:

  首先,中西方复仇文学的主题的价值流向、形态不同。西方褒奖复仇渐趋弱化,复仇歌颂在许多方面打了折扣;古代中国复仇文学是众口一致赞同复仇。其次,西方写复仇较为偏重表现人物内心矛盾;古代中国写复仇则偏重表现人物实施复仇的行动过程及社会反响。第三,西方思想推崇“真”,正义复仇是为公理正义而战,反之是为邪恶愚昧而战;传统中国推崇“善”,冥界天国中的妖怪们怎能同玉皇观音们抗衡。第四,西方写复仇的主体人格品位高下不一,且正义复仇者亦可堕落,中国复仇者性格则大多是单一的“善”──或孝或忠或义,生来就是伦理纲常的体现者。

  西方复仇主题往往抛开所有一切偏见,读者易于进行反思,中国复仇主题以伦理进行舍取,读者易忽略对复仇本身的批判。

 

  彭绮文摘自《外国文学研究》1996年3期王立的《中西复仇文学主题比较》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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