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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

(2021-01-11 10:28:14)
标签:

教育

分类: 时事政治

关于加快推进义务教育教师 “县管校聘”

管理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冀发〔2018〕42号以及中共沧州市委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沧发【2019】8号文件精神,根据《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沧政办发〔2020〕7 号,为提升教师队伍专业化素质、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教师地位待遇,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改革的配套措施,加强义务教育教师队伍统筹管理,促进县域内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培养和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结合我县教育实际情况,特制定肃宁县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实行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是新时代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按照“县级机构编制部门负责核定编制总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核定岗位总量,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编制和岗位总量内统筹管理教师,学校按岗聘任、聘期管理”的总要求,建立“政府统筹领导,教育部门牵头,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按照重点推进和全面铺开的方式,确保 2020 年底前全县全面推开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为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强的队伍保障。

二、实施范围 

全县公办义务教育在编在岗教师。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1、规范和创新中小学编制管理。

通过改革建立起“总量控制,动态调整”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新机制。即:县委编办实行对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总量管理,会同财政局、教育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和教育发展新需要,按照生源、班级数和班额变化定期核定我县教师编制总量,不再直接核编到校。对学生规模较小的农村中小学,要按照生师比、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对农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的音体美及外语、计算机等学科教师,可采取 “一校设岗、多校使用、巡回走教 ”的办法,以中心总校为单位、以教师工作量为依据配置教师。教育局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按照班额、生源以及师资结构等情况具体分配到各学校,同时每学年根据学校学生、班级数量变化和教育教学改革任务等情况,统筹考虑城镇化、全面二孩政策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并报编办和财政局备案后实施。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聘用编外教师。对适合社会力量提供的工勤和教辅等服务,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所需经费由财政局按相关规定予以保障。严禁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中小学编制。严禁在编不在岗和以各种形式吃空饷 。严禁中小学校使用编外代课教师。切实解决学校间教师资源配置失衡、部分学校师生比严重倒挂、小规模和空壳学校人浮于事等问题。真正实现义务教育教师由“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

2、规范和创新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

通过改革,要建立起“人社部门岗位总量控制、教育部门分配岗位到校、学校按岗聘任合同管理”的中小学教师岗位管理新机制。即:人社局根据编制部门出具的教育部门的“三定方案”会同教育局在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内,分学段核定义务教育学校各类岗位总量,并根据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岗位数量,实行总量控制、上限管理。教育局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内,结合学校生源数量变化、教师学科结构等因素,按照优先满足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合理统筹教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严格控制管理岗位,大力精简工勤岗位的要求, 统筹配置到具体学校,报县人社部门批复备案,并报财政部门备案。在分配专业技术中、高级岗位时要坚持“城镇从紧、保障重点、倾斜边远、考虑资历”的原则,要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特别是对条件艰苦的边远学校要加大倾斜力度,引导城内教师向边远地区分流,推动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更好地实现教育公平。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出现空缺时,由学校按条件推荐教师参评专业技术职务并按政策规定聘用,严禁对岗位使用进行前置性审批或以其他方式审核审查。

3、完善中小学教师准入和招聘制度。

教育局会同编办、人社局依据退补相当的原则,每年 12 月底前确定下一年度教师补充计划,按程序报批。结合实际逐步将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至专科,小学教师学历提升至师范专业专科和非师范专业本科,初中教师学历提升至本科,有条件的地方将普通高中教师学历提升至研究生。教师公开招聘办法要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强化对申请入职人员的品德和思想政治素质考察,考试科目的设置和内容要突出岗位特点和职业适应性,使热爱教育事业、真正适合当教师的人才进入教师队伍。

4、建立健全中小学教职工岗位竞聘制度

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聘用合同管理。学校在核定的编制和岗位内科学制定本校岗位设置方案,按照“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聘上岗、合同管理”原则,按有关规定自主开展教师聘用工作。全面推行竞聘上岗制度,建立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岗位竞聘工作按照“三年一轮,每年微调”的原则实施,即每三年组织一次竞聘上岗。学校与教职工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其他时间根据各校教师流动情况,进行微调。校级领导由教育局根据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规定考察任命,中层干部由学校根据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程序确定。

实施过程中,学校必须成立“县管校聘”工作组织,严格按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竞聘工作方案,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并报县“县管校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批复后方可实施。竞聘采用两次竞聘和组织调剂相结合的模式进行。教师可以在学校内部竞聘,也可跨校竞聘上岗。第一次是校内竞聘,由学校公布所需岗位名称、数量、条件和职责,教师首先参加校内竞聘上岗。第二次是跨校竞聘,校内竞聘结束后由教育局统一公布各学校空缺岗位,未聘人员参与空缺岗位竞聘上岗。对于经过两次竞聘仍未上岗的教师,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统筹调剂安排工作岗位。对于未竞聘上岗且不服从组织调剂安排的教职工,在原工作学校待岗培训,待岗培训期不超过12个月。待岗培训期间,工资按最低等级(专技十三、管理十级)工资标准发放岗位、薪级和基础性绩效工资待岗培训结束后仍未能竞聘上岗的,予以辞退。

学校岗位聘用可采取校内直聘和竞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了更好体现竞聘、择优原则,学校聘用本校教职工比例一般不超过聘用岗位的98%(低于1人的按1人计),同时不得低于聘用岗位的90%。校内竞聘可按先竞聘教学岗位,再竞聘非教学岗位的顺序。同一乡镇内跨校竞聘原则上由各乡镇中心总校统一实施,竞聘计划和结果需报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实施。 

5、规范中小学教职工聘用管理和绩效考核

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教师考核评价、评先选优、职称评聘、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分配等工作。要严格聘期管理,搞活内部用人机制,严格教师岗位的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评先评优、表彰奖励、职称评聘、解聘等的重要依据。岗位竟聘和绩效工资要向教学一线、班主任和骨干教师倾斜。各学校要加强对在编不在岗人员、长期请病假人员、不坚持教育教学工作一线人员或坚持一线工作但教学工作量不满规定人员的管理和绩效考核,严格按照单位绩效考核办法和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量标准,兑现其工资待遇。各中小学校要健全完善以岗位职责和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核心,学校、教职工、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教职工岗位目标考核机制,严格聘期管理,搞活内部用人机制,严格教职工岗位的年度和聘期考核,建立“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待遇能高能低”的岗位管理新机制,形成学校按岗位用人、教职工依合同履职、双方靠合同约束的岗位管理新格局。 

6、完善教师退出机制。

教育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教师评价机制,通过严格考核、科学评价,逐步建立教职工退出机制。要加大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形成政策合力,激励广大中小学教师奋发有为、干事创业,营造教育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严格师德考核,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师德违规情节严重者应依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教师连续旷工超过 15 个工作日,或者 1 年内累计旷工超过 30 个工作日的,学校可以与其解除聘用合同。教师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可以调整其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变更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到新的工作岗位,但到新的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学校可按有关规定程序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学校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可以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教师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学校自愿解聘的,可以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教师受到开除处分的,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对培训期满不合格、经考核仍不能上岗的,以及违反师德、有偿家教、校外兼职、吃空饷等造成恶劣影响的人员,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7、完善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机制。

学校制定的教职工竞聘方案、考核办法、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等,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85%以上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对聘任和考核结果,须公示 7 个工作日以上,充分保障教职工的参与权和监督权。人社局、教育局要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和教职工维权服务机制,让教职工有充分、畅通的诉求渠道。对学校违背政策和程序的聘任行为,坚决予以查处。要不断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四、组织保障

1、统一思想认识。

2020年是全面推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关键之年,全面推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是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解决教师队伍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实现教师资源合理配置的主要途径,也是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要提高思想认识,凝聚改革合力,努力走出一条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的新路子。

2、 加强组织领导。

为顺利推进义务教育教职工“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县政府成立“县管校聘”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县管校聘”改革工作的整体推进,教育、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要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加强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改革顺利、有序实施。

3、 营造改革氛围。

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宣传工作,积极通过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保证广大教师群体100%的知晓率,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教职工的认同和支持,营造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加强教育引导,统一思想,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同时,对改革举措,要充分论证,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要提早研判,做好预案。对改革过程中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要进行严肃问责。

 

 

                                          2020年7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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