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 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
(2012-08-28 06:4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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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8月23日,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绵阳市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这是今后十年我市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于进一步加快贫困地区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实现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纲要》明确提出到2015年,基本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问题,贫困居民显著减少;到2020年,稳定实现全市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
《纲要》指出,坚持“一主三化三加强”的基本思路,整合社会资源,以连片贫困地区扶贫开发为主战场,以促进贫困群众尽快实现脱贫致富为首要任务,以新村建设为载体,以产业发展增强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为核心,以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为支撑,坚持政府主导、统筹协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解决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突出问题,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纲要》指出,将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300元的国家扶贫标准以下的、具备劳动能力的农村居民作为扶贫对象。市对纳入国家秦巴山区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的北川羌族自治县、平武县扶贫攻坚负总责,加大投入和支持力度。在国家、省的指导下,以县为基础,制定和实施扶贫开发规划,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从根本上改变连片特困地区面貌。将省级多村联片扶贫开发地区和丘陵地区旱山村、龙门山脉高山村等贫困地区作为市级连片扶贫开发主战场,各县市区应明确本级扶贫开发重点区域,加大扶持力度,确保全市农村扶贫开发整体推进。
《纲要》提出了我市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总体目标到2015年,基本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问题,贫困居民显著减少。到2020年,稳定实现全市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市平均水平,扭转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实现贫困村向小康村、新农村转变,贫困户向小康户、富裕户转变,共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
《纲要》明确了新村建设、基础设施、特色产业、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社会保障、林业生态等方面的主要任务到2020年,农村饮水基本普及自来水;农耕区基本实现全域灌溉;实现100%的建制村通水泥(油)路,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全部通客运班线车;基本形成“跨乡联县”的特色支柱产业体系;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100%,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乡(镇)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有文化活动室;实现贫困地区与非贫困地区群众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所有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具有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教育学历;力争实现农村养老保障与城镇养老保障并轨。
《纲要》指出,要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责,部门参与、合力推进,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统筹兼顾、科学发展,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原则,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实行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把扶贫开发作为脱贫致富的主要途径,鼓励和帮助有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通过自身努力摆脱贫困;把社会保障作为解决温饱问题的基本手段,逐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纲要》指出,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农村扶贫开发工作负总责,把扶贫开发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及总体规划,实行扶贫开发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市级有关部门要根据全市农村扶贫开发总体部署,制定相关行业扶贫规划,实行贫困地区政策倾斜。坚持和完善政府主导、群众主体、部门帮扶、社会参与的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充分调动贫困地区、扶贫对象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实行扶贫开发与新农村建设、发展产业、能力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坚持开发与开放相结合,拓展扶贫外延,积极探索开放式扶贫新途径。
《纲要》还提出了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的任务和目标,并就强化政策保障、加强组织领导提出了明确要求。(本报记者曾晓伟)
《纲要》指出,坚持“一主三化三加强”的基本思路,整合社会资源,以连片贫困地区扶贫开发为主战场,以促进贫困群众尽快实现脱贫致富为首要任务,以新村建设为载体,以产业发展增强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为核心,以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为支撑,坚持政府主导、统筹协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解决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突出问题,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纲要》指出,将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300元的国家扶贫标准以下的、具备劳动能力的农村居民作为扶贫对象。市对纳入国家秦巴山区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的北川羌族自治县、平武县扶贫攻坚负总责,加大投入和支持力度。在国家、省的指导下,以县为基础,制定和实施扶贫开发规划,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从根本上改变连片特困地区面貌。将省级多村联片扶贫开发地区和丘陵地区旱山村、龙门山脉高山村等贫困地区作为市级连片扶贫开发主战场,各县市区应明确本级扶贫开发重点区域,加大扶持力度,确保全市农村扶贫开发整体推进。
《纲要》提出了我市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总体目标到2015年,基本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问题,贫困居民显著减少。到2020年,稳定实现全市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市平均水平,扭转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实现贫困村向小康村、新农村转变,贫困户向小康户、富裕户转变,共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
《纲要》明确了新村建设、基础设施、特色产业、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社会保障、林业生态等方面的主要任务到2020年,农村饮水基本普及自来水;农耕区基本实现全域灌溉;实现100%的建制村通水泥(油)路,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全部通客运班线车;基本形成“跨乡联县”的特色支柱产业体系;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100%,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乡(镇)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有文化活动室;实现贫困地区与非贫困地区群众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所有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具有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教育学历;力争实现农村养老保障与城镇养老保障并轨。
《纲要》指出,要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责,部门参与、合力推进,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统筹兼顾、科学发展,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原则,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实行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把扶贫开发作为脱贫致富的主要途径,鼓励和帮助有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通过自身努力摆脱贫困;把社会保障作为解决温饱问题的基本手段,逐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纲要》指出,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农村扶贫开发工作负总责,把扶贫开发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及总体规划,实行扶贫开发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市级有关部门要根据全市农村扶贫开发总体部署,制定相关行业扶贫规划,实行贫困地区政策倾斜。坚持和完善政府主导、群众主体、部门帮扶、社会参与的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充分调动贫困地区、扶贫对象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实行扶贫开发与新农村建设、发展产业、能力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坚持开发与开放相结合,拓展扶贫外延,积极探索开放式扶贫新途径。
《纲要》还提出了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的任务和目标,并就强化政策保障、加强组织领导提出了明确要求。(本报记者曾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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