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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学科教学 |
2.7 有理数的减法(第10课)
教学目标
1. 理解有理数减法是加法的逆运算;
2. 掌握有理数减法法则;
3. 学会将有理数减法转化为加法,再按加法法则进行计算;
4. 接受“矛盾的对立双方(加法和减法)能在一定的条件下互相转化”的思想,要重视转化的条件。
教学重点和难点
重点:有理数减法法则,减法转化为加法的条件——把减数变为它的相反数;
难点:(1)理解“减法是加法的逆运算”;
(2)转化过程中两类符号的改变:“减号变加号”;“负号变正号”(或“正号变负号”)。
教学准备
投影片
教学过程
一、 新课导入
我们知道,已知两个数的和与其中一个加数,求另一个加数的运算叫做减法.例如计算 (-8)-(-3)也就是求一个数?使( ? )+(-3)=-8.
根据有理数加法运算,有
(-5)+(-3)=-8,
所以 (-8)-(-3)=-5. ①
减法运算的结果得到了.
二、新授
再做一个填空:(-8)+( )=-5,容易得到(-8)+(+3)=-5. ②
比较①、②两式,我们发现:-8“减去-3”与“加上+3”结果是相等的.
再试一次:
10-6=( 4 ), 10+(-6)=(4 ),
得 10-6=10+(-6).
上述两例启发我们可以将减法转换为加法来进行。
概括:有理数减法法则: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
例1 计算:
(1)(-32)-(+5); (2)7.3-(-6.8);
(3)(-2)-(-25); (4)12-21 .
解:
减号变加号
(1)(-32) -(+5)=(-32)+(-5)=-37.
减数变相反数
减号变加号
(2)7.3-(-6.8)=7.3 + 6.8 =14.1 .
减数变相反数
(注意:两处必须同时改变符号.)
(3)(-2)-(-25)=(-2)+25=23 .
(4)12-21 = 12+(-21)= -9 .
三、练习
课本P43练习
四、小结
这节课学习了有理数减法,运算法则为: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也就是说,我们在做减法时,是先把它转化为加法的。而且我们还知道了在有理数范围内,是不存在“不够减”的问题的,被减数可以比减数小,差也可能大于被减数。
五、作业
课本P44习题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