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高级职称教师岗位评聘竞聘方案
(2013-05-27 08:3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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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
分类: 方案 |
海南职工秀英子弟学校
小学高级职称教师岗位评聘竞聘方案
2013年5月修订
根据上级教育局、人事局下发的实施意见,为全力维护教师权益,激励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努力使我校小高职称聘任工作走上规范性、制度性轨道并且公正、公平、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在上级下达我校小高指标(空岗)范围内实行竞争上岗。
2、对所有竞聘人员进行量化评分考评,分数高的先上,若出现分数相同情况,则以工龄长的和工资降级的优先。
3、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4、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采取回避原则。
5、离退休只有一年左右的教师,在学校有小高空岗指标的情况下,直接聘任,不参加竞聘。
二、竞聘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完成学校各项工作。
2、遵守国家法规各学校各顶规章制度。
3、具有小学高级教师资格。
三、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建平
常务副组长:王日大
副组长:
成员:叶青、王当琪、黄小莲、王少梅、曹红花、符雪霞、
四、评分标准:
1、专业技术职务分:以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年限算起,1分/年。
2、教龄分:按每年1分计算。
3、校龄分:按每年0.5分计算。
4、学历分:研究生5分,本科4分,大专3分,中师2分(以正式毕业证为准)。
五、职务分:(聘以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年月算起,评以取得小一教师资格年月算起)。
1、现任班主任、科组长3分,现任不满一年的得1.5分,当过班主任、科组长按每满一年以1分/年累积计算;
2、现任少先队总辅导2分,现任不满一年的得1分,当过少先队总辅导,按每满一年以1分/年累月积计算。
3、现任校级中层领导6分,现任不满一年的得3分,当过校级中层领导按每满一年以2分/年累加计算;。
4、现任党支部书记、副校长、工会主席10分,现任不满一年的得5分,当过党支部书记、副校长按每一年以4分/年累加计算;
5、现任校长15分,现任不满一年的得7.5分,当过校长按每满一年以5分/年累加计算;
以上五项职务分从取得小学高级资格,并从调入我校后算起,同时任多职的只取最高一项。
六、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分别为1、2、3、4分各2、3、4、5分(以证书为谁),取最高一项。
七、表彰分:(聘以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年月算起,评以取得小一教师资格年月算起)。
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个人,以取得小高资格年月以来算起。
1、被评为区级“先进”者2分(以区教育局或区委、区政府的文件或证书为准);
2、被评为市级“先进”者3分(以市教育局或市委、市政府的文件或证书为准);
3、被评省级“先进”者5分(以省教育厅或省委、省政府的文件或证书为准;)
4、被评为国家级“先进”者得7分(以教育部或国务院的文件或证书为准)
5、被评为校级“先进”者得0.5分(以海南子校证书为准)
6、专业技术考核优秀得1.5分,称职得1分,基本称职得0.5分,不称职得0分。(优秀的以海南子校考核为准)
以上各项可累计但最高不超过15分。
八、教学成果分:(聘以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年月算起,评以取得小一教师资格年月算起)。
1、调教获得区、市、省、国家级奖分别评2、3、4、5分(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党委、政府的文件或证书为准)。
2、说课,获得区、市、省、国家级奖分别评2、3、4、5分(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党委、政府的文件或证书为准)。
3、论文,获得区、市、省、国家级奖分别评1、2、3、4分(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党委、政府的文件或证书为准)。
4、辅导获得区、市、省、国家级奖分别评1、2、3、4分(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党委、政府的文件或证书为准)。
5、获学校论文、优质课评比一、二、三等奖者及优秀奖者分别得1分、0.8分、0.6分和0.4分(以海南子校的证书为准)。
以上四项可累计但最高分不超过15分。
九、不予聘任对象: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评聘聘。
1. 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经查实处理且处分期末的。
2. 一年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处分、参与聚众闹事、罢课、集体上访者。
3.
4.
二、现在还未回到教育教学岗位的在编不在岗人员,不予评聘。
1、各种形式停薪留职的。
2、借外系统或外地一年以上的。
3、没按上级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自行离岗的。
4、连续请事假达一年以上的(近三年来)。
十、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十一、
海南职工秀英子弟学校
2011年11月
说明:本方案已经学校教代会审议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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