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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国家食药监管局关于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

(2012-09-26 13:36:52)
标签:

科普

健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  

 

2012年  第10号

 

为保证食品安全,确保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现决定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亚硝酸钠、亚硝酸钾),自公告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卫 生 部           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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