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然有关创作杂文之
《一桩往事的回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那一年,只有十七岁,调到区上工作还不久的我,就拿起笔来学习写作了。
当时,党组织为了恢复农业生产、医治战争创伤,发动识字的干部们编写文艺节目,用来宣传群众;紧接着,《河北青年报》创刊,编辑部为了沟通跟基层青年的联系,也号召每一个青年团干部给它写稿。这两种沾着文艺边的事情,我都特别愿意做。因为我从幼小的时候起,就贪恋热闹、亲近文艺:刚懂得一点人类的语言,我喜欢听妈妈和乡亲们讲述民间故事,总是缠住人家讲,一听就入迷;自己学会走路的时候,又喜欢看具有地方特色的评剧(那会儿叫“落子”)和皮影戏(那会儿叫“唱影”),不论在多远的地方演,也要跑去看,一看就入迷。我听得多了,攒了一肚子故事,在拾柴禾的山野,或赶毛驴送公粮的路上,就给伙伴们讲。我看得多了,干活儿的时候,就仿声效词地唱上两段;或照猫画虎地用厚纸刻成“影人”,在窗户上耍一耍。等到加入一伙有胡子茬儿的区干部行列之后,我依然显得特别稚气和爱玩。此时,领导上让干部们写写唱唱,正可我的心;我要利用这个好机会,痛快痛快。
记得,头一次拿笔写文艺作品的时候,真有一股子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劲头,一夜的工夫就编写了一出小戏。戏的名字可能叫《姑嫂拾棉花》。当时的妇女干部特别“封建”,不愿意跟男同志一块儿登台,尤其不肯扮演别人的媳妇之类的角色。于是就由我扮小姑,由组织干事老胡扮嫂子。胡同志的嗓子极好,可惜“结巴”,说话都很吃力。奇怪的是,只要胡琴一响,他随着唱起来,口齿就变得格外伶俐。那次我们只排练了一两天,赶上大集日,便匆忙地上演了。我们自己动手,用老式的大车在闹市中心拼了个戏台,锣鼓一响,立刻开幕。我心慌意乱,害怕砸锅;不光冒了热汗,还常常背错台词。出乎我们意外的是:观众拥挤台前,掌声和喝采声接连不断。可以说,那一次的演出收到极好的效果;过了许多天,我们到乡下去,还能听到农民议论那出戏的剧情和人物。
第一回的艺术实践,大大地鼓励了我,积极性如同猛涨的河水,差不多每天都要写点什么:或是编戏,或是作诗,或是起草一篇新闻通讯。我象幼年迷恋民间故事和地方戏曲那样迷上了写作。
现在回忆起来,可以清楚地看出,我当时对写作的那种迷恋,多半出于年轻人的一种兴趣。搞文学写文章,作为一项事业来说,在进行之中是极为辛苦的。或者说,苦的时间很长很长,伴随着取材、构思、起草、修改和定稿的全套过程,哪一个环节都充满着苦恼。甘甜的乐趣则是极短极短的,它只是闪现在每一个痛苦环节结束,另一个痛苦环节即将开始的那一刹那间。同时,凡是干起这项事业的人,满足现状者是极少的,总希望自己的作品一篇比一篇写得成功,读者对它们一篇比一篇反映良好。事实爱闹别扭,总不肯满足作者的这种心愿;失败则躲藏在小路前边的坡坎暗处,时不时地蹿出来,跟你摔跤、搏斗,发疯般地揉搓你的情绪,逼得你摔笔、撕纸、冲着窗户或火炉子发誓:“我不是这份材料,一辈子再不干这行了!”
我学习写作不久,就遇上了这个问题,如今亦常常狭路相逢。看样子得跟它白头偕老了。我觉得,这是追求过程中,写作本身出现的困难,它给作者的折磨,不会是致命的。我一直相信自己是搞文学的材料。没料想,另外一种情形跟着它结伴而至,倒真的差一点儿动摇了我的理想、信心和勇气,促使我对创作的淡漠,打算渐渐地洗手不再写下去了。那个“另一种情形”就是:直接的领导和周围的同志,对我的“迷恋”不理解,对我的苦恼不同情,反而被认为是“不务正业”,是“个人主义的表现”。同时,同样资历,年龄不相上下的年轻同志,有的被提拔了,有的被送到大城市里学习深造了;于是,我不得不考虑考虑个人的前途大事,觉得搞写作这么苦,成功的希望又那么微小,何必没事找事,让它耽误自己呢?考虑再三的结果,我不得不下个丢开写作学习的决心了。
这是我人生道路的一个“十字路口”,如果不是发生了我常常回忆的那桩往事,象一只有力的大手拉住了我,又推动了我,那么,我将怎么样走下去,变成怎样的一个人,实在不能猜测了。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此生我不会立下走文学道路的志向,更不会成为现在这样一个写了那一些小说的专业作家了。
那一年蓟县太和洼发了大水,我被派到一个名叫韩庄的小村子“包片”,负责发动周围几个村庄的群众开展生产自救。我住在一个农民家的草房里。房东大哥啥模样,如今早已没有了印象,却清楚地记得那位十分和善的大嫂。她的个子矮而壮实,脸色黑而粗糙,手脚特别利落。她除了有两个能够挖野菜、捡柴草的大孩子外,怀里还抱着一个吃奶的。我常常替她抱孩子、烧火,给她腾出手来烫野菜,或是揣做糠团子。那时候,我跟房东一块儿吃,每顿不是糠,就是菜,轻易见不到个粮食模样;孩子们被饿得哇哇哭,我也不免肚子咕咕叫、两眼冒金星。我暗想,大嫂可能比我们更难受,因为每顿饭她都先让我们吃,剩多少她就打扫多少。这样过着共同的艰苦生活,倒使我们象一家人那么亲密融洽。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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