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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然有关创作杂文之《关于〈艳阳天〉〈金光大道〉的通讯与谈话》(5)

(2019-06-04 10:00:16)
标签:

浩然

创作杂文

艳阳天

金光大道

文化

分类: 著作

浩然有关创作杂文之

关于艳阳天金光大道

的通讯与谈话

5)

 第三、《艳阳天》和《金光大道》并非完美无缺,它们反映的是五十年代的生活内容,写作的时间是在六十年代初和七十年代初。作者的思想认识水准,不可能不受历史环境的局限;当时的文艺思潮,肯定会对作品有一定的影响。但是,应当公平地看它们的主流。从庞大的躯体上挑出几块伤疤,就宣判它们的死刑,作者能服气吗?读者能赞同吗?

更有甚者,把连伤疤都不能算的东西,也指鹿为马,煞有介事地加以批判。例如《金光大道》的主人公叫“高大泉”,就有高明者发现,这是“高大全”的谐音,是要把人物写得又高又大又全;于是,扣上了属于“四*人*帮”反动文艺口号的帽子。罪名之大在于,我成了这口号的发明者。因为谁也没有查到“四*人*帮”中的哪个分子,在什么“讲话”和文章里喊过“高、大、全”的口号!

当然,有些同志不明真相,又没查对,听别人说自己也这么说了,我完全谅解。我向这些同志作如下一点解释:

《金光大道》这部小说,早在五十年代末期我就酝酿过,一九六五年,也就是“文*革”前夕,我把《艳阳天》第三卷稿子改一遍,等待编辑部审查的空隙,一鼓作气,草拟出第一部,书名叫《金光大道》,村名叫“红枣村”,主人公的名字就叫“高大泉”。这稿子人民文学出版社的编辑谢思洁同志看过,给我以不小的鼓励,于是我立即到深山区怀柔县得田沟深入生活,补充素材。到了第二年,我返回北京,文*化大革*命已经开始。一九七年底,我写王国福的传记小说,刚拉出提纲,《人*民*日报》发表文章,不让文艺作品写真人真事。于是,我就把王国福的材料,跟原来《金光大道》的小说,揉和在一起写起来。实际上,只用了王国福童年的一些材料,集中在“引子”部分。正文全都由《金光大道》原稿修改而成。

一九六五年前的《金光大道》的部分原稿,被我女儿无意中保存下来。这是说明问题真相的有力证据。可惜,我没办法让更多不知真相的同志们看看!

总之,社会生活现象和社会思潮是复杂的。影响着作家创作及其作品的,既有作家执笔写那作品的“此时此地”的特定时代作用,尤其有作品内容所反映的“彼时彼地”的时代作用。文学现象是复杂的。一部作品的问世,尤其是中长篇小说,都有其相对深远的形成过程。作家的世界观、艺术观、以及思维方法,也是复杂的。评价一部作品,不认识到这三方面的复杂性,不把三者联系在一起客观地、冷静地、尽量公正地分析研究,而只是从今天的政治需要出发,又用今天的政治水准做尺度,以没有核实的对作家的冤屈之辞为依据,就简单、省事地给予定性,这起码是不严肃不尊重客观事实的轻狂,更谈不上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则。这样的评论著述问世,跟目前流行的廉价吹捧一样,已经失去了应有的价值!

                      

                      1982年8月12日在丹东与东北地区高等院校

                    写作讲习班学员谈话的一部分

 

发表于《百柳》1987年总第39期。收入《小说创作经验谈》(改题《关于〈艳阳天 〉、〈金光大道 〉的通讯与谈话》)。编入百花文艺出版社1994年11月《浩然研究专集》(改题《关于〈艳阳天 〉、〈金光大道 〉的通讯与谈话》)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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