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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然早期通讯之《私看别人的信件是违法的》

(2017-06-03 11:10:59)
标签:

浩然

早期通讯

信件

河北日报

文化

分类: 著作

浩然早期通讯之

私看别人的信件是违法的

 

最近,我们接到一些读者来信,愤慨地揭发拆看他们的信件的人。从揭发的情况来看,有些人不仅拆看了别人的信件,还把里边的东西给扣下。山西省读者王继先来信说,他寄到高阳县李果庄的书信,被韩大朵几个人给拆开看了,还把随信寄去的连环画(小人书)拿到自己家里,长期不还给原主。景县南文柯有一对正在恋爱的人,来往信被人拆看了,偷看信的人还拿信上的内容去向姑娘开玩笑,使得男人来找她都不敢见面了。

私看人家信件的目的是什么呢?从读者反映的情况看,主要有下边几种:一种是出自好奇心,他们总想知道人家不需要告诉他的事情。这些人明知道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就偷偷地拆开,看完了再给封上交给收信人。另一种是有的乡村干部在一种特权思想支配下进行的,以从信上“了解别人的思想情况”为借口拆看别人的信件;也有的是这些干部本身存有缺点,甚至有严重错误,唯恐别人揭发他,去限制私人的通信自由。其次,是暗藏的反革命分子,想从人们来往信件中,窃得国家或某些个人的一些秘密,好寻机破坏。上述这些行为,不论他们目的怎样,手段如何,都是违反宪法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上有明文规定:“……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违反宪法是犯罪行为。

我们应当告诉私拆别人信件的人,为了看看别人的信满足自己的好奇心,而担起违法的罪名,是极不应当的;如果有的干部在自己的特权思想支配下而违反宪法,更是不应该的;反革命分子私拆别人信件就更不必说了,他迟早是要被揭发出来自食其果的。

每一个公民都应当自觉地遵守宪法,处处检查自己的行为,使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建立起新的道德,新的风尚。维护宪法,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大家应当互相监督,对于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要进行揭发,展开斗争。

(发表于1956年5月22日《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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