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然早期通讯之《蓟县三区副区长王凤芝报告没有蝗虫......》
(2016-01-03 10:4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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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然早期通讯之
《蓟县三区副区长王凤芝报告没有蝗虫
实际发生很多蝗蝻并且大部变成飞蝗
应严肃处理这一问题给王凤芝以应得处分》
蓟县三区副区长王凤芝,七月二十九日曾在大许庄村检查代耕工作,对蝗虫情况只潦草地问了一下,村干部说没有,他也没有深入群众和到地里检查了解,便向县报告说没有蝗虫。蓟县第四区和三区是临区,七月三十日,四区区委书记王玉清同志,发现三区大许庄一带有了蝗蝻,便报告了县委会。中共蓟县县委发觉后,立即通知三区区委会去检查,三区副区长王凤芝竟报告说没有蝗虫。县委又派干部亲去检查,发现蝗虫发展的已很严重;有百分之五十已变成飞蝗,百分之五十已是四龄蝗蝻(再脱一次皮便成飞蝗),面积正在扩大,部分粳子、粺子、谷子的叶子已被吃残缺。据大许庄农民王仲喜谈:在半月前就已发现了蝗蝻。县领导上对以上情况了解以后,在全县区级干部中发了通报,在通报上提出三区副区长王凤芝应作深刻检讨。
王凤芝副区长不深入检查蝗蝻,竟作假报告欺骗上级,以致很多蝗蝻变为飞蝗,使部分庄稼受到损害;县领导上应严肃地处理这一问题,给王凤芝以应得的处分。但县领导上却只令他作深刻检讨,而不给以处分,这是不能使王凤芝以及其他同志受到充分教育和提起高度警惕的。因此提议蓟县领导上给王凤芝以适当的处分,对不负责任的村级干部,也应给以批评教育。
发表于1951年8月,具体报刊、日期失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