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然早期通讯之《黄凤英受婆婆和小姑虐待村干部知道也不管是不对的》
(2015-11-08 11:5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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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然早期通讯之
《黄凤英受婆婆和小姑虐待
村干部知道也不管是不对的》
蓟县荣六区东大收村马景芝的儿子马宝宗,六年前和五区上仓黄凤英结了婚,两口子感情还不坏。凤英是个又能劳动又很朴实的好媳妇,村里人都夸奖,就是公婆看不上眼。土地改革后,宝宗参军了,家里剩下爹妈和凤英与一个十六、七岁的妹妹。凤英几年来一直受婆婆的气,成天不是打就是骂,小姑子也加盐加醋的从中说坏话。凤英结婚六年了,吃没的吃,喝没的喝,每顿饭都是公婆小姑吃剩下的才让她吃,还不叫吃一样的。去年婆婆给买了七尺裤面,小姑子还偷着给扯下二尺去。
今年八月节后,凤英向婆婆说要回家拿件衣裳,婆婆没言声就出去送外甥女,凤英收拾好东西告诉小姑一声就走了。凤英在娘家住了一天后回来。第二天,她婆婆找了个茬,进屋就打,小姑子也帮着打。同院的人上前拉,她公公还拦着不准拉,打的凤英脸也肿了,身上也打破了。凤英又气又累,得了一场重病。在病中婆婆还打。凤英一边哭一边想:“自小就没了爹娘,男人又不在家。”拿根绳子就上吊,幸亏有同院的婶子给救下来,后来又要跳井,也被人拉住。
这样侵犯人权违反国家法纪的大事,并没引起该村干部的重视,既没进行处理,也不向上级报告,村妇联会主任又是青年团村支部书记赵文香,向村长提过三次,向民政委员提过一次,他们都强调工作忙,拖延不管。后来赵文香才向区里报告了。东大收村村长和民政委员对这种轻视妇女利益的态度,应该检讨,尤其是对待革命军人家属这种不负责、不关心的态度,应该受到批评。
(发表于1950年9月-1951年10月,具体报刊失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