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秋川:《浩然“丢枪”记》
(2014-10-21 10: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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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然“丢枪”记
如果我说农村区以上的主要干部、城市里报社的新闻记者全都配枪,相信许多人会认为我是在“胡说八道”,是在“痴人说梦”;如果我在文学作品里这样描述,也相信会有相当多的人认为我是在“瞎编乱造”,是在“异想天开”。但是,这样的事情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中国,却是真实存在的。
在浩然一生所担任的数十种职务中,按照现有的记载曾先后两次配枪,而在这两次配枪的过程里,都曾发生过“丢枪”的事情。
一九五一年十一月,浩然从青年团蓟县委员会,来到校址设在保定南刘村的省团校学习。次年杏子甜熟的六月,浩然从省团校结业,回到蓟县,被县委组织部派到九区(驻溵溜镇,后改为十区)任区委委员、区团委书记。这一年,浩然二十岁。
那个时候农村正开展整顿党风的活动,区委委员们每人分工负责一片村庄,负责上党课,处理有问题的党员,吸收发展新党员,尤其得帮助各村成立互助组,在有条件的村子里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因而,浩然那时经常住在村子里,很少回区公所。
一次住在一个村庄里,清早起来后趁着早饭还没熟,浩然便到村子里外转了一圈。当他刚回到房东家,一个早起拾粪的老大爷慌慌张张地跑了进来,悄悄对浩然说,在村头厕所的墙头上挂着一把手枪。浩然听了心里一惊,顺手在身上一摸没有摸到自己的枪,这才确定是自己刚才出去上厕所,把手枪忘在了那里。他一面叮嘱报信的老大爷注意保密,跟谁也不要说,一面赶紧跑去把枪拿了回来。
一九五四年五月,浩然描写农村新生活的两篇小说习作《两千块新砖》和《探望》在《河北日报》副刊上接连发表以后,引起社会的重视,次月被破格选拔到《河北日报》,在通县地区记者站当了新闻记者。
报到之后没几天,记者组组长发给浩然一把护身用的小手枪,还有一辆崭新的飞鸽牌国产自行车。那时候的通县地区管辖着顺义、怀柔、密云、平谷、房山、良乡、固安、大兴、香河、蓟县和昌平等十三个县的偌大地盘,除了延庆、门头沟之外,包括了今天北京的全部远郊区县,浩然便骑着自行车,带着手枪,走遍了这些地区。
由于顺风,又是油漆马路,很好走。可惜走了没几步就摔了一跤,车轱辘折了四根条,只可慢慢凑合着走。
两个人就这样凑凑合合地走着,前面的路出现了一段低凹,低洼处漫了很多的山水,不能下去走,只能骑过去。当骑到水的中央时,两个人又摔倒了,躺倒在积水里,浩然的一身新棉衣变成了水衣,这让他很是气恼。
那时的冬季很寒冷,跟现在是无法比的,因而才骑了几步,身上就冻满了冰,腿都回不过弯来。
大约走出去二里地,浩然突然想摸摸衣服后边湿的程度。呀!枪丢在水里了,浩然的心狂跳起来。两个人又拼命的往回赶,来到漫水处便下去摸了起来。不久,终于将手枪摸了上来。
两个人回到县城,都成了冰人,到屋一会儿,又成了水人,浑身失去了知觉……
浩然没等暖和好,就开始打电话,要材料写稿,一直忙到深夜别人都已入眠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