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的艳阳天 我的父亲浩然》第五章(2)
(2014-06-05 09:3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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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的艳阳天
第五章(2)
父亲在文学创作的道路上摸索、攀登,在前行中不断遭遇失败,又在失败中不断前行。
扫清封建婚姻制度残余,反对包办买卖婚姻,提倡婚姻自由,是新中国成立伊始,在农村开展进行的一项艰巨任务。第一部《婚姻法》1950年5月1日正式公布施行。这一涉及千家万户的国家大法,给亿万农民带来了欢乐和幸福,许许多多的的青年男女成全了美满婚姻;但由于封建意识的根深蒂固,婚姻自由也受到一些没有从旧的传统观念解脱出来的家长坚决反对,使得在农村推行起来也是阻力重重的。
《婚姻法》的颁布实施,强有力地影响着中国农村的现实生活,也鼓动起众多的文艺工作者,反映婚姻问题的文艺作品相继产生,流行一时,并呈现出一种蓬勃而起之势。父亲也加入到这一行列。
在最初这类题材的作品中,确有不少经典之作,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但时间一长,反映这类生活的作品越来越多,就难免互相雷同,
1956年3月,全国青年文学创作会议在北京召开,随后,河北省第一次青年业余文学创作者会议也在保定召开。父亲本已被提名出席河北省的这次文学创作者会议,由于一些人为的因素,父亲的名字并没有出现在正式代表的名单上。经过努力争取,父亲忍辱负重,以唯一的列席者身份参加了会议。父亲在会议的小组讨论会上听到许多有益的发言,受到很大鼓舞,信心倍增,也受到不少启发。作家谷峪在介绍他写小说《新事新办》的体会和修改过程时说:写新农村生活的作品,关键在于“新”字。要写出生活的“新”来,就得在选材的角度方面下一番工夫;角度新,作品就新,因此也就有了深度。谷峪的话很让父亲开窍,不由得想起自己那几篇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想到它们一篇接一篇都没有写成功的关键问题,恰恰在于角度不新,没有一篇跳出当时这类小说的老框子;继而又想起现实生活中许多在这个套子以外的真实事例。其中的两个实例引起父亲深思。
有一年的春天,父亲来到顺义县焦庄户。一天晚上,房东大伯兴致勃勃约父亲跟他一起到邻村龙湾屯去观看文艺演出。演出的节目是反对包办婚姻、宣传婚姻自由的。没料到,房东大伯刚看个开头儿,就张罗回家,既不讲理由,也留不住他。第二天早晨,父亲把这件事当成笑话讲给了房东大娘。大娘听后对父亲说:“我们这边一演戏就是卖闺女,就是骂爹妈老顽固……谁没事儿睁着眼睛听他去骂呀!我们这边没有卖亲骨肉的,都愿意让他们过舒心日子……”这件事情过去不久,父亲在另一个村发现一位村干部的女儿婚姻观点十分错误,她很讲究婚姻自由,可惜自由得过了火,把恋爱、定亲、结婚当成儿戏,连续着退婚、离婚好几次,使得群众议论纷纷,影响极坏。父亲听到反映,觉得写成稿件不十分突出,不好表现,就当面批评那位村干部有失管教。那位干部有苦难言地解释说:“咱是领头的干部,得带头贯彻党和政府的法令,怕出面一管,人家说反对婚姻法咋办?只有让她去自由,装看不见,免得犯错误……”
父亲在基层工作多年,当新闻记者以后同样久住农村,不仅亲自处理过许多婚姻事件,耳闻目睹的事情更不少。新婚姻法是要消灭封建残余,从身心上解放劳动人民,使他们团结起来,走新的道路,建设新中国。这不仅符合青年男女的切身利益,也符合作父母的老一辈农民的切身利益。因此,受到包括许多老年人在内的广泛拥护和支持。自由结合的新夫妻,比经过跟父母斗争,甚至打官司告状才得以成婚的要多的多,而且越来越多。他们能够自由结合,说明大多数父母是支持儿女婚姻自由的,起码证明他们的父母没有反对新婚姻法。
那天的会议结束后,父亲一边骑车往家走,一边思考着这些问题。父亲觉得:一个革命的文学作者,应该从积极的方面歌颂这样的父母,张正气,树新风。这样,不仅能起到正面的宣传教育作用,尤其能够真实地反映现实生活和人的精神面貌。父亲走着想着,想着走着,忽然想起了他给姐姐去相亲的事情。父亲与姑姑很小就成了孤儿,婚姻大事只能靠自己张罗。父亲成亲是姑姑张罗的,给姑姑找婆家则是父亲做的主。媒人来到家里给姑姑提亲后,父亲拿不定主意,害怕上当受骗,就骑着毛驴亲自去相看;不仅看了他们的家庭状况,还跟未来的姐夫刘连第见面聊聊天。看到实情,父亲才放下心,订妥了姑姑的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