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3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评估奖惩办法
(2023-07-28 15:42:32)遮山镇2012-2013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评估奖惩办法
各中小学校:
为了科学评价初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提升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教学质量,依据镇教[2011]172号文件,经研究,特制定遮山镇2011-2012学年度教学质量评估奖惩办法。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镇平教育现状和发展目标,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坚持公平、公开的原则,重过程、重结果、重保学,鼓励争先,引导学校和教师坚持正确办学方向,面向全体,教好每一个学生,努力向高一级学校输送更多优秀新生,较好地完成初中、小学阶段的教育教学任务。
(一)、初中评估办法
1、评估范围:凡期中、期末考试均对任课教师及班级、学校评估。评估时,依据秋期学生数按5%自然流失,超过5%,少一人按0分计算。
说明:学科三率和=优秀率×50%+及格率×30%+平均分×20%。
(2)教师得分:所担学科分为三类,即:语文、数学、英语为A类;物理、政治为B类;历史、地理、生物、化学为C类。
在学科得分的基础上计算出初中所有文化课教师得分。
只教一科的,教师得分=学科得分。
同时教A类或B类或C类两科以上的,教师得分=学科得分的平均分。
同时教A类和B类的,教师得分=A类学科平均得分×60%+B类学科平均得分×40%。
同时教A类和C类的,教师得分=A类学科平均得分×70%+C类学科平均得分×30%。
同时教A、B、C三类的,教师得分=A类学科平均得分×50%+B类学科平均得分×30%+C类学科平均得分×20%。
同时教B类和C类的,教师得分=B类学科平均得分×60%+C类学科平均得分×40%。
依据县教研网上的成绩,第一名为满分50分,名次得分=(最后名次减去本人名次+1)/最后名次×50
七年级:(语文得分+数学得分+英语得分)×20%+政治得分×13%+(历史得分+地理得分+生物得分)×9%=班级得分。
八年级:(语文得分+数学得分+英语得分)×18%+(政治得分+物理得分)×11%+(历史得分+地理得分+生物得分)×8%=班级得分。
九年级:(语文得分+数学得分+英语得分)×20%+(化学得分+历史得分)×8%+(物理得分+政治得分)×12%=班级得分。
九年级中招:(语文得分+数学得分+英语得分)×18%+(政治得分+物理得分)×11%+(化学得分+历史得分)×9%+体育得分×4%+理化生得分×2%=班级得分。
(二)小学评估办法:
1、评估范围:凡中心校组织的全镇性抽考均对任课教师、班级和学校评估。中心校按上报学生数1-5年级的90%,6年级的80%计算,所缺人数分母不变,分子按0分计算。
2、评估办法
说明:学科三率和=优秀率×30%+及格率×40%+平均分×30%。
学科得分:最高三率和为50分,其余按比例记分。
教师得分:所担学科分为三类,即:语文、数学为A类;英语为B类;品德、科学为C类。
只教A类一科一班的,教师得分=学科得分×95%,只教B类一科一班的,
教师得分=学科得分×90%。只教C类学科的,教师得分=学科得分×85%÷班数。
只教AB中某一类两班或两个年级以上的,教师得分=平均分得分。
同时教A类和B类的,教师得分=A类学科平均得分×70%+B类学科得分×30%。
同时教A类和C类的,教师得分=A类学科平均得分×80%+C类学科得分的平均分×20%。
同时教B类和C类的,教师得分=B类学科平均得分×70%+C类学科得分×30%。
同时教A、B、C三类的,教师得分=A类学科平均得分×60%+B类学科得分×30%+C类学科得分的平均分×10%。
教师奖分:若教师所教全部学科得分均不在全镇后1/3名,同时跨课头或跨年级教A类学科的教师奖3分,同时教A+B或A+C类学科的教师奖2分。
小学一、二年级:语文得分×50%+数学得分×50%=级班级得分。
小学3—6年级:语文得分×35%+数学得分×35%+英语得分×20%+常识得分×10%=级班级得分。
若3—6年级只抽语、数、英则按40%、40%、20%计算,若只抽语文、数学按小学一、二年级的方法计算。
学校得分:学校得分=各班得分的平均分。
中招考试评估凡取得学校前1-10名的奖励校长1000-500元,后5名的扣除校长津贴500元。对单科成绩进入全县前20名的教师一科奖励600元,进入全县前10名的教师一科奖励1000元,摆脱后8名的奖励100元。全校考入重点高中8人,且学校总评位于全县前25名的奖励学校1万元,每增加1人再奖励1000元,奖金全部用于毕业班教师。对进入全县前15名的教师,在评先、评优、晋级等方面优先考虑。对于没有摆脱后8名的教师,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责成学校对本人绩效工资进行适当处罚,若学科综合获奖,其本人不使奖金。
小六调研总科目三率和依据县成绩,达到县前10名者奖励有毕业班学校校长800元,11-20名奖励校长600元,21-30名奖励校长400元,若成绩处于全县后20名的,从校长绩效工资中扣除300元。单科成绩在全县前10名的奖励任课教师800元,11-20名奖励任课教师600元,21-30名奖励任课教师400元。
中招总评后5名,小六调研后20名的学科,每科罚任课教师100元,从绩效工资中扣除。
初中学校排名全县前10名者,奖励校长500元,奖励学科教师500元,后10名扣除校长津贴300元,任课教师100元。
小学排名县前八名者奖励校长500元,后八名者扣除校长津贴300元(依据参加抽考的学生数平均分配)。
小学县抽考,学生成绩在90(含90)分以上,1分奖励教师1元,奖励学生0.2元,在80(含80)分以上,1分奖励教师0.5元,奖励学生0.1元,凡抽考的学生,优秀的1人奖励学校年级总评得分0.2分,不优秀的1人扣学校年级总评得分0.2分。
镇中心校进行的过程性质量检测,一学年一综合,奖励前6名,分别奖励校长300、200、100元,后6名扣除校长津贴300、200、100元。
5、初中期中、期末考试放在教研网上的成绩,九年级:1-20,21-30,31-40.八年级:1-24,25-34,35-44.七年级:1-27,28、37,38-47.分别为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0,150,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