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2023-06-23 07:46:11)
教育科研所工作职责
1.制定、实施全市教育科学研究发展规划,制定课题管理办法,指导各县(区)、中小学、幼儿园的教育科学研究管理工作。
2.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年度教育科学研究立项、结题、交流、培训等计划,负责国家、省级、市规划课题的管理与指导工作。
3.组织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基地、团队建设工作,教育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工作,并负责推荐省级、评估市级的工作。
4.组织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的推广转化工作,负责科研成果的奖励工作。
5.组织开展专项课题研究工作,整合各种力量开展协作研究。
6.负责大庆基础教育研培网科室栏目的维护和管理。
7. 完成省、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和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教育科研所所长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市教育科研所和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2.与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和县(区)教育科研所进行工作沟通,及时了解、传达上级精神,把握我市教育科研的方向。
3.组织研制全市教育科学研究发展规划,制定年度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教育科研工作实施、指导、评估、总结等工作。
4.组织开展专项研究、队伍建设、基地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激发和调动各层面教育工作者开展教育科学研究的积极性。
5. 负责大庆基础教育研培网科室栏目的维护与管理工作。
6. 负责全院教研员课题研究的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完成上级领导部门和院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教育科研人员岗位职责
1.按照教育科研管理办法管理各级各类课题。
2.学习教育理论,了解科研动态,把握科研方向。
3.组织开展科研课题研究人员的培训工作。
4.参与全市课题申报立项评审、中期检查、结题、成果评审工作。
5.承担课题研究任务,指导教师开展课题研究。
6.负责课题库及档案材料的管理工作。
7. 参与大庆基础教育研培网科室栏目的维护与管理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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