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资治通鉴作者:龙的传人

(2023-05-14 12:54:17)

资治通鉴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卷四十七·史部三编年类

《资治通鉴》·二百九十四卷(内府藏本)

   宋司马光撰,元胡三省音注。光以治平二年受诏撰《通鉴》,以元丰七年十二月戊辰书成奏上,凡越十九年而後毕。光《进表》称精力尽於此书。其采用之书,正史之外,杂史至三百二十二种。其残稿在洛阳者尚盈两屋。既非掇拾残剩者可比。又助其事者,《史记》、前《後汉书》属刘;三国、南北朝属刘恕;唐、五代属范祖禹。又皆通儒硕学,非空谈性命之流。故其书网罗宏富,体大思精,为前古之所未有。而名物训诂,浩博奥衍,亦非浅学所能通。光门人刘安世尝撰《音义》十卷,世已无传。南渡後注者纷纷,而乖谬弥甚。至三省乃汇合群书,订讹补漏,以成此注。元袁桷《清容集》载先友《渊源录》,称三省天台人,宝进士,贾相馆之。释《通鉴》三十年,兵难稿三失。乙酉岁,留袁氏家塾,日手抄《定注》。己丑寇作,以书藏窖中得免。案:三省《自序》,称乙酉彻编,与桷所记正合。惟桷称《定注》,而今本题作《音注》,疑出三省所自改。三省又称,初依经典释文例,为广注九十七卷。後失其书,复为之注。始以考异及所注者散入《通鉴》各文之下。历法、天文则随《目录》所书而附注焉。此本惟《考异》散入各文下,而《目录》所有之历法、天文书中并未附注一条。当为後人所删削,或三省有此意而未及为欤。《通鉴》文繁义博,贯穿最难。三省所释,於象纬推测,地形建置,制度沿革诸大端,极为赅备。故《唐纪》开元十二年内注云:“温公作《通鉴》,不特纪治乱之迹而已。至於礼乐、历数、天文、地理尤致其详。读者如饮河之鼠,各充其量。”盖本其命意所在,而於此特发其凡,可谓能见其大矣。至《通鉴》中或小有牾,亦必明著其故。如《周显王纪》“秦大良造伐魏”条注云“大良造下当有‘卫鞅’二字”。《唐代宗纪》“董晋使回纥”条注云“此韩愈状晋之辞,容有溢美”。又“严武三镇剑南”条注云“武只再镇剑南,盖因杜甫诗语致误”。《唐穆宗纪》“册回鹘嗣君”条注云“《通鉴》例,回鹘新可汗未尝称嗣君”。《文宗纪》“郑注代杜镇凤翔”条注云“如上卷所书杜镇忠武,不在凤翔”。凡若此类,并能参证明确,而不附会以求其合,深得注书之体。较尹起莘《纲目发明》附和回护,如谐臣媚子所为者,心术之公私,学术之真伪,尤相去九牛毛也。虽徵摭既广,不免检点偶疏。如景延广之名,出师表败军之事,庾亮此手何可著贼之语,沈怀珍之军洋水,阿那瑰之趋下口,乌丸轨宇文孝伯之误句,周太祖诏今兄之作“令兄”,顾炎武《日知录》并纠其失。近时陈景亦摘地理讹舛者作《举正》数十条。然以二三百卷之书,而蹉失者仅止於此,则其大体之精密,益可概见。黄溥《简籍遗闻》称是书元末刊於临海,洪武初取其版藏南京国学。其见重於後来,固非偶矣。

资治通鉴 294卷(点击阅读)

卷第一
卷第二
卷第三
卷第四
卷第五
卷第六
卷第七
卷第八
卷第九
卷第一十
卷第十一
卷第十二
卷第十三
卷第十四
卷第十五
卷第十六
卷第十七
卷第十八
卷第十九
卷第二十
卷第二十一
卷第二十二
卷第二十三
卷第二十四
卷第二十五
卷第二十六
卷第二十七
卷第二十八
卷第二十九
卷第三十
卷第三十一
卷第三十二
卷第三十三
卷第三十四
卷第三十五
卷第三十六
卷第三十七
卷第三十八
卷第三十九
卷第四十
卷第四十一
卷第四十二
卷第四十三
卷第四十四
卷第四十五
卷第四十六
卷第四十七
卷第四十八
卷第四十九
卷第五十
卷第五十一
卷第五十二
卷第五十三
卷第五十四
卷第五十五
卷第五十六
卷第五十七
卷第五十八
卷第五十九
卷第六十
卷第六十一
卷第六十二
卷第六十三
卷第六十四
卷第六十五
卷第六十六
卷第六十七
卷第六十八
卷第六十九
卷第七十
卷第七十一
卷第七十二
卷第七十三
卷第七十四
卷第七十五
卷第七十六
卷第七十七
卷第七十八
卷第七十九
卷第八十
卷第八十一
卷第八十二
卷第八十三
卷第八十四
卷第八十五
卷第八十六
卷第八十七
卷第八十八
卷第八十九
卷第九十
卷第九十一
卷第九十二
卷第九十三
卷第九十四
卷第九十五
卷第九十六
卷第九十七
卷第九十八
卷第九十九
卷第一百
卷第一百一
卷第一百二
卷第一百三
卷第一百四
卷第一百五
卷第一百六
卷第一百七
卷第一百八
卷第一百九
卷第一百一十
卷第一百一十一
卷第一百一十二
卷第一百一十三
卷第一百一十四
卷第一百一十五
卷第一百一十六
卷第一百一十七
卷第一百一十八
卷第一百一十九
卷第一百二十
卷第一百二十一
卷第一百二十二
卷第一百二十三
卷第一百二十四
卷第一百二十五
卷第一百二十六
卷第一百二十七
卷第一百二十八
卷第一百二十九
卷第一百三十
卷第一百三十一
卷第一百三十二
卷第一百三十三
卷第一百三十四
卷第一百三十五
卷第一百三十六
卷第一百三十七
卷第一百三十八
卷第一百三十九
卷第一百四十
卷第一百四十一
卷第一百四十二
卷第一百四十三
卷第一百四十四
卷第一百四十五
卷第一百四十六
卷第一百四十七
卷第一百四十八
卷第一百四十九
卷第一百五十
卷第一百五十一
卷第一百五十二
卷第一百五十三
卷第一百五十四
卷第一百五十五
卷第一百五十六
卷第一百五十六
卷第一百五十七
卷第一百五十八
卷第一百五十九
卷第一百六十
卷第一百六十一
卷第一百六十二
卷第一百六十三
卷第一百六十四
卷第一百六十五
卷第一百六十六
卷第一百六十七
卷第一百六十八
卷第一百六十九
卷第一百七十
卷第一百七十一
卷第一百七十二
卷第一百七十三
卷第一百七十四
卷第一百七十五
卷第一百七十六
卷第一百七十七
卷第一百七十八
卷第一百七十九
卷第一百八十
卷第一百八十一
卷第一百八十二
卷第一百八十三
卷第一百八十四
卷第一百八十五
卷第一百八十六
卷第一百八十七
卷第一百八十八
卷第一百八十九
卷第一百九十
卷第一百九十一
卷第一百九十二
卷第一百九十三
卷第一百九十四
卷第一百九十五
卷第一百九十六
卷第一百九十七
卷第一百九十八
卷第一百九十九
卷第二百
卷第二百一
卷第二百二
卷第二百三
卷第二百四
卷第二百五
卷第二百六
卷第二百七
卷第二百八
卷第二百九
卷第二百一十
卷第二百一十一
卷第二百一十二
卷第二百一十三
卷第二百一十四
卷第二百一十五
卷第二百一十六
卷第二百一十七
卷第二百一十八
卷第二百一十九
卷第二百二十
卷第二百二十一
卷第二百二十二
卷第二百二十三
卷第二百二十四
卷第二百二十五
卷第二百二十六
卷第二百二十七
卷第二百二十八
卷第二百二十九
卷第二百三十
卷第二百三十一
卷第二百三十二
卷第二百三十三
卷第二百三十四
卷第二百三十五
卷第二百三十六
卷第二百三十七
卷第二百三十八
卷第二百三十九
卷第二百四十
卷第二百四十一
卷第二百四十二
卷第二百四十三
卷第二百四十四
卷第二百四十五
卷第二百四十六
卷第二百四十七
卷第二百四十八
卷第二百四十九
卷第二百五十
卷第二百五十一
卷第二百五十二
卷第二百五十三
卷第二百五十四
卷第二百五十五
卷第二百五十六
卷第二百五十七
卷第二百五十八
卷第二百五十九
卷第二百六十
卷第二百六十一
卷第二百六十二
卷第二百六十三
卷第二百六十四
卷第二百六十五
卷第二百六十六
卷第二百六十七
卷第二百六十八
卷第二百六十九
卷第二百七十
卷第二百七十一
卷第二百七十二
卷第二百七十三
卷第二百七十四
卷第二百七十五
卷第二百七十六
卷第二百七十七
卷第二百七十八
卷第二百七十九
卷第二百八十
卷第二百八十一
卷第二百八十二
卷第二百八十三
卷第二百八十四
卷第二百八十五
卷第二百八十六
卷第二百八十七
卷第二百八十八
卷第二百八十九
卷第二百九十
卷第二百九十一
卷第二百九十二
卷第二百九十三
卷第二百九十四
卷第二百九十四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