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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玲道歉太“作”应解决本质问题(图)
文/沈团
新华网报道:日前,泰州市长信箱收到一封小学生致市长的一封信,写信的小学生在信中提到“林志玲的广告,会让我经常忍不住想这个画面,影响学习声称,请市长帮我,不要再伤害我的身心健康。”随后市长信箱也给予了回复。(新华网1月15日)
林志玲广告伤害我
据了解,此新闻一出后,对此林志玲前天在上海出席代言活动时频道歉,“不好意思,以后接广告会注意,但希望小孩子别看这广告。”如今不少明星都会接一些性感代言,有其是内衣类。而广告照也是越来越露骨,越来越让人脸红心跳。
此次广告争议事件,林志玲应该做好,一,要配合调查,调查出这个广告是否为自己代言的,若是,请谨记你所说的话,以后接广告真的要注意了,如若不是,就要调查清楚是谁在给你抹黑,这是在为名誉做调查。二,要公开的对小孩道歉,不管真相如何,因为自己的形象代言对小孩的心灵造成伤害,必须要承担起责任。应该对孩子说声,对不起。树立自己的美好形象,树立孩子对社会文明的信心。三,要追究广告设计,管理,审核部门的责任,追究他们这样的广告是如何被推出来的,这是拿自己的形象做噱头,这种风气必须打住。
美女广告是广告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如何让美女广告真正美起来,高雅起来,文明起来,避免走上低俗的轨道,这是一个非常值得研究的课堂,一方面要我们的美女自己给自己正确定位,防止被人利用;一方面要我们的广告管理审核部门严格把关。当然,更重要的应该是我们的广告设计者树立正确的广告设计思想,担当广告文明社会的责任。美女广告不是色情广告,美女广告应该是美丽社会文明,美丽公民审美精神的广告。
林志玲道歉有点“作”,此事件对于形象、名誉影响颇大,其应该红颜大怒,追究责任;应该理性反思,担当美丽社会文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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