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婴生命垂危医院不治疗致死怪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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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新闻时评 |
沈团/文
【核心提示】2012年12月15日中午12时左右,在盐城市射阳县射阳港桥十字路口,发生一起重大车祸:一辆五菱之光面包车在由西向东正常行驶时,被一辆从支路快速行驶的大货车从车厢后部撞上,面包车上一对母子摔出车外十几米远,23岁的母亲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辖区交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及时将出生仅89天的男婴巴成轩在12点24分送至射阳人民医院抢救。令男婴的外婆闻乃香意想不到的是,她在医院急诊室楼上楼下找了两圈只看到四名医生,而找到医生后,医生又以先挂号为由,拒绝对伤者施行急救措施,致使巴成轩未得到及时救治死亡。( 信息来源:人民网 )
男婴生前照片 |
男婴外婆闻乃香几度昏迷 |
目击证人周德花 |
医院玩忽职守,导致伤者死亡已经不算什么大新闻了。没钱不给看病,这类的事情出现很多了,汕头车祸伤者在汕头市潮南区民生医院治疗受阻,医院的催款通知,仅仅欠费3.88元,医院院长称没钱不下药。笔者看了这篇《男婴车祸后送医无人管,医生称先挂号才施救》的报道,让人觉得不可思议!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地方,该医院以挂号或正在救治其他患者为由,拒绝对重大伤员采取任何急救措施,是一种典型的不作为的加害行为。
为弄清楚此事的经过,笔者看了报道得知。男婴的姨奶奶闻乃玉称,孩子被送到医院后,她就要求医生做CT,但在CT室门外敲了20分钟的门,门才打开。CT室的医生要求立即转院,并帮助联系110及120将孩子送至盐城人民医院,闻乃香听后立即抱着外孙往楼下跑。“医院的楼下停着两辆120急救车,但驾驶员以没有医院出行条不能擅自开走,又因为是周末,没有值班院领导为我们开条子。我在给他们跪了五次后都没人理我,反而将车开到墙角去了。”在客观上导致了伤者因得不到及时抢救并导致死亡,说明该医院未履行法定的救治义务,致使伤员错过了最佳抢救良机,应对受害者家属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从死者家属反映的情况来看,该医院还存在周末应急措施不得力的问题。
据了解,目击者周德花说:“我和抱孩子的妇女素不相识,就看她楼上楼下的跪着,一个小时后,看到孩子不行了,没声音了,她又要求医生给孩子接氧气,医生却让我这个独臂的人给孩子插氧气管,不仅是不会插,而且氧气袋不冒气,是空的。世道太恐怖了。”医院将氧气供给设备交由完全没有受过专业培训的人员来对伤员施救,且氧气袋里未能及时补充氧气,是很荒唐的,是典型的玩忽职守行为,一经查实,该医院应承担相应责任。
此类的医院的不人道行为多不胜数,医生的天职是救死扶伤,相应“120”救护车也有此项义务,医院和医生的这种行为是对生命的亵渎。笔者警示所有医务工作者:作为医生,应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接受患者红包、宴请,不向患者或家属借钱、借物;对人类的生命,始终寄予最高的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