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语》语言艺术新探
(2019-12-06 10:27:24)
标签:
《国语》语言特色研究文学 |
分类: 议论 |
说《国语》往往牵扯到《左传》,因为司马迁认为两书都出自左丘明之手。《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序》说:“鲁君子左丘明惧(孔子)弟子人人异端,各安其意,失其真,故因孔子史记(即《春秋》),具论其语,成《左氏春秋》(即《左传》)。”在《报任安书》中又说:“左丘失明,厥有《国语》。”班固根据司马迁的意思说得更明确:“孔子因鲁史记而作《春秋》,而左丘明论辑其本事以为之《传》,又繤异同为《国语》。”(《汉书·司马迁传赞》)这样,《左传》和《国语》的著作权都归之于左丘明了。因为《左传》是解释孔子《春秋》的,所以后人把《左传》称为《春秋内传》,《国语》称为《春秋外传》。三国时吴人韦昭还解释说,因《国语》“其文不止于经,故号曰《外传》。”(《国语解序》)可是,经过历代许多历史学者考证,两书不是一个作者似乎已成定论;就是《国语》一书,也不是出自一人之手。在考证过程中,许多人就两书本身作了分析比较,比较地结果是,两书不仅不是一人所作,而且《国语》还远不如《左传》。清人崔述的话颇有代表性,他说:“《左传》之文,年月井井,事多实录;而《国语》荒唐诬妄,自相矛盾者甚多。《左传》记事简洁,措辞亦多体要;而《国语》文词支蔓,冗弱无骨,……”(《洙泗考信录余录》)
从历史学角度说,崔述的话有一定的道理。严格地说,《国语》不能算作一部史书,至多归于杂史、野史。因为它记事不写年月,不注意全过程,甚至不顾自然顺序和前后矛盾。作者的着眼点不是历史事件本身,而是当时知名人士针对事件所发的有价值的言论。作者为记下这些言论,甚至让同一事件重复出现;为了说明其言论价值,还往往交待一下事件的起因与结局,以显示言论的预见性和效应。我们从这些交待中,有时也可窥到事件的大致过程。如晋公子重耳出亡,勾践灭吴等,但纵观全书,便可明显看出,作者写事是为了记言,而所记之言论,有时还有悖于《春秋》经意。所以我们应把《国语》看作当时几个国家某些哲人的言论集。和以记事为主的《左传》相比,根本不是一种文体。从历史著作的发展史来看,《国语》也不能算作历史著作的一种体式。著名的史学评论家刘知几曾把古代史书分为六家,《国语》是其中之一。(见《史通·六家》)但早就遭到刘鉴泉的反对(见《史学述林·史体论》)。汪之昌在《六家体例源流考》中则明确指出:“《国语》非编年非纪传而不归典式。”因为我国古代历史著作,归纳起来基本上只有“编年”和“纪传”两种体式。《三国志》是分国记事的,而实际上仍是纪传体。
我们知道,否定《国语》最下力的大约要算唐代的柳宗元了,他不仅写了《非国语》67篇(《非国语》上31篇,下36篇),还特为写信给朋友吕温、吴武陵等人,宣扬自己的观点(见《与吕道州温论非国语书》、《答吴武陵论非国语书》)。柳氏在他的有关文章中,也曾向我们公开表白,他主要是从儒家经书的立场来否定《国语》的,因为它“背理去道,以务富其语”(《非国语后跋》),“其说多诬淫,不概于圣”(《非国语序》),“好诡以反论,其道舛异”(《与吕道州温论非国语书》)。但同时,柳氏关于《国语》的文采还是充分肯定的,说,“其文深闳傑异,固世之所耽嗜而不已也。”他所以写《非国语》,正是“余惧世之学者溺其文采而沦于是非”(《菲国语序》),“病其文胜而言尨(máng,杂乱)”(《与吕道州温论非国语书》)。至于他自己,则经常从《国语》中吸取写文章的经验与诀窍:“参其《庄》《老》以肆其端,参之《国语》以博其趣,参之《离骚》以致其幽,……”(见《答韦中立论师道书》)把《国语》的文采风格与《庄子》、《离骚》等书并提,可见评价之高。今天我们应该从柳氏提出的“趣”字出发,结合《国语》的记言特点,实事求是的重兄它的文学价值。可惜当前流行的几种文学史教材,大多没有摆脱过去史学家和经学家留下的羁绊,或者单从记事文学的角度去评价,认为“从文学上的成就说,《国语》远不如《左传》”。即使提到《国语》记言的艺术成就,也只限于几则诙谐幽默的对话,而且当作偶然的个别的“有些片段”。这是不公平的。如果不拾史学家的牙慧,抛开儒家经学家的偏见,根据《国语》的记言特点,辨析其人物对话的语言艺术,笔者认为,其文学价值甚或在《左传》之上。
从记言文学角度看,《国语》简直是一部丰富多彩的言论集,内容极为广泛,手法相当高超。有臣下对王侯的诤谏,严肃的政治内容,谈起来却灵活多变;有军事家的密论,分析战争,预料胜负,有理有据,往往切中要害;有外交辞令,阐明利害,委婉机辩,曲折而畅达;有群臣之间的私下议论,你长我短,活灵活现;有君与妃,臣与妻,以及男女私通的枕边细语,密密切切,惹是生非;还有不少言谈,是对历史长河中的琐事而发,诙谐幽默,逸趣横生,令人捧腹;……更为可贵的是,这些言论无不切合人物身份和场合环境,生动形象地反映了人物的思想性格:或智慧超群,远见卓识;或忠诚憨厚,耿直坦率;或机警灵敏,聪颖过人;或滑稽多智,令人可亲,等等,无不微妙微俏地表露人物的内心世界,给人以美的享受。这些都直接孕育了《战国策》的文学成就,对后世小说戏剧的人物塑造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本文打算从诤谏奏语、外交辞令及平时交谈三个方面,来探讨其语言艺术,评价其文学成就,并且尽可能地与《左传》加以比较,以纠正传统认识的偏颇。
就谏语而言,《周语上》“召公谏历王弭谤”颇有代表性。周厉王暴虐无道,用残酷的杀戮办法来阻止百姓们的批评意见,还因此向召公夸口,说:“吾能弭谤矣,乃不敢言。”于是引出了一段有名的谏辞:
召公曰:“是障之也。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故为川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 ,史献书,师箴,瞍赋,矇诵,百工谏,庶人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教诲,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民之有口,犹土之有山川也,财用于是乎出;犹其有原隰衍沃也,衣食于是乎生。口之宣言也,善败于是乎兴;行善而备败,其所以阜财用、衣食者也。夫民虑之于心而宣之于口,成而行之,胡可壅也?若壅其口,其与能几何?”
这篇谏辞写得十分精彩。从中心内容看,反映了召公卓越的政治见解,闪燿着民主思想的光辉。从行文上看,条理清晰地说了四层意思,且环环相扣,具有不可抗拒的逻辑力量。首先,根据“国人莫敢言”的现实,从反面提出中心论点:“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而溃,伤人必多。”现实问题非常严重,箝制人口,不让百姓讲话,百姓忍无可忍,定会暴乱,结果必然危身亡国,下场不堪设想。接着,便用历史事例,从正面论证,加以引导。古代天子,为求通民情,广开言路,设置了很多让臣下及百姓说话的渠道,才能“行事而不悖”,做到长治久安。这层内容,既论证了中心,又为厉王树立了榜样,引导其改邪归正。然后,再从现实中土地山川设喻,说明让人民畅所欲言的好处:“民之有口也,犹土地有山川也,财用于是乎出;犹其有原隰衍沃也,衣食于是乎生。口之宣言也,善败于是乎兴;行善而备败,其所以阜财用衣食者也。”最后,又从正、反两方面推论出必须让人民畅所欲言的结论,并用两个反诘句加以强调。短短的187个字,简直胜过长篇论文。从修辞角度看,主要采用的比喻,浅显形象,易于理解。另外,还有例证、排比、对偶、反诘等等,手法灵活多样,显示了作者高超的运用语言文字的能力。特别是最后一层,一反一正均用反诘句作结,显示了一种咄咄逼人的气势和召公的气愤感情,以期引起厉王的警觉和采纳。通过这段谏辞,我们看到了召公政治家的形象:智虑忠纯,远见卓识,而又能言善辩。谏辞以后,作者又交待了厉王不听劝谏的下场:“三年乃流王于彘。”以显示谏辞的效应和力量。
厉王和召公都是春秋以前的人物,《左传》中没有也不可能有他们活动的记载;同时在《左传》中也找不到其他类似的这样精彩的谏辞。
召公谏厉王弭谤,内容严肃,形式庄重,直率坦诚;而《晋语九》记载阎没、叔宽二人谏阻魏献子受贿的言辞,又采取了另外一种形式,歪打正着,以自责的方式,启发对方醒悟。
梗阳人有狱(狱讼,打官司),将不胜,请纳赂于魏献子,献子将许之。阎没谓叔宽曰:“与子谏乎!吾主以不贿闻于诸侯,今以梗阳之贿殃(病,破坏)之,不可。”二人朝,而不退。献子将食,问谁在庭,曰:“阎明、叔褒(即阎没、叔宽)在。”召之,使佐食。比已食,三叹。既饱,献子问焉,曰:“人有言曰:唯食可以忘忧。吾子一食之间而三叹,何也?”同辞对曰:“吾小人也,贪。馈之始至,惧其不足,故叹。中食而自咎也,曰,岂主之食而有不足?是以再叹。主之既已食,愿以小人之腹,为君子之心,属(适)餍而已,是以三叹。”献子曰:“善。”乃辞梗阳人。
阎没和叔宽为了使主子清廉,永保正卿官位及声誉,借故陪魏献子吃饭而发出“三叹”,以自己对食物的“贪”,来影射献子对财物的“贪”。表面是自责不知足,实质上是批评献子不知足,特别是“愿以小人之腹为君子之心,属餍而已”一语,则明确告诉献子,为人要“适饱足,自节止”(韦昭注),否则将会难以安心,哀叹不已。献子很快醒悟过来,马上辞掉了梗阳人的贿赂。古人评论说:“二人善谕而不逆,献子能觉改也。”(见韦昭注)作者写二人解释自己三叹的原因,有情有理,令人信服。句子简短,句式多变,语气舒缓,款款道来,充满了自责心情;如徐徐清风,吹拂对方,使之醒悟。《战国策》触龙说赵太后,基本上用的这种谏诤方法。或从中可以看到《国语》对《战国策》的影响。
查《左传·昭公二十八年》也记载了这个事,内容略同,但从文学手法上讲,显有逊色。便于比较,兹抄录如下:
冬,梗阳人有狱,魏戊(魏献子之子)不能断,以狱上。其大宗赂以女乐,魏子(即献子)将受之。魏戊谓阎没、女宽(即叔宽)曰:“主以不贿闻于诸侯,若受梗阳人,贿莫甚焉。吾子必谏!”皆许诺。退朝,待于庭。馈入,召之。比置(杨伯峻注:比,及也;置,置食器、食品),三叹。既食,使坐。魏子曰:“吾闻诸叔伯,谚曰:唯食忘忧。吾子置食之间三叹,何也?”同辞而对曰:“或赐二小人酒,不夕食。(杨注:谓昨夕有人赐我二人酒,我二人因未晚餐,此时甚饥矣。)馈之始至,恐其不足,是以叹。中置(杨注:上菜之半也),自咎曰:岂将军食之而有不足?是以再叹。及愦之毕,愿以小人之腹为君子之心,属餍而已。”献子辞梗阳人。
从史料上看,《左传》提供的较多;但从文学表达效果看,远不如《国语》。 开头说明魏献子受贿的经过和态度,《国语》字少而明确。“将不胜”比“不能断”确切;“将许之”比“将受之”概括全面。“受之”是指接受女乐,还不能说明魏献子答应梗阳人的请求;而“许之”一语,则说明魏献子既要接受贿赂,又要答应请求。《国语》省略了原断狱者魏戊和梗阳人行贿的内容,但从这则对话的主旨来看,这个省略完全是应该的,必要的。《左传》中的阎、叔二人是在魏戊的授意下行谏的,而在《国语》中则是完全自觉主动的。从颂扬二人思想行为看,《国语》显然高出一筹。写二人在魏家吃饭和三叹过程,《国语》多用了几个字,使得明白晓畅,合情合理,如亲临其境,似亲眼目睹;而《左传》则显得晦涩难懂,不可理解。“比置,三叹。”怎么一放置食器、食品就三次叹息呢?总不如“比已食,三叹”(到吃完了饭,前后三次叹息)符合情理。解释三叹的原因(这是对话的核心),《国语》强调“吾小人也,贪”,突出一个“贪”字;而《左传》却另外制造理由,说什么“或赐二小人酒,不夕食”,显得奏作而画蛇添足,对促使魏献子醒悟效力来说,更显逊色。还有,“属餍而已”后缺少“是以三叹”四字,也嫌语气不完整。
下边再看楚大夫蓝尹亹(mén)对自己国君楚昭王的谏辞。先交代一下背景。
楚昭王的令尹子常,贪得无厌,却倍受恩宠。子常为了索要蔡、唐二国的玉佩和骕(sù)骦(shung)马,曾扣留来朝的蔡昭侯和唐成公,直到他们答应“与之”,才放其回国。二君回国后便联合吴国于鲁定公四年伐楚,结果在柏举(楚地)一战,把楚打得大败。吴军入楚。楚昭王不得不离开国都向随地逃跑。《楚语下》是这样记载的:
吴人入楚,昭王出奔,济于成臼(渡成臼河),见蓝尹亹载其孥(nú,老婆孩子)。王曰:“载予!”对曰:“自先王莫墜(丧失)其国,当君亡之,君之过也。”遂去(离开)王。王归(后来回到国都),(蓝尹亹)又求见。王欲执之。子西(现令尹子申)曰:“请听其辞。夫其有故(大概有原因)。”王使谓之曰:“成臼之役,而弃不谷(国君自称);今而敢见,何也?”对曰:“昔瓦(子常名)唯长(积累)旧怨,以败于柏举,故君及此。今又效之,无乃不可乎?臣避于成臼,以儆(警戒)君也,庶悛(qvn,悔改)而更乎?今之敢见,观君之德也。曰:庶忆惧而鉴前恶(指与蔡、唐结仇而遭柏举之败)乎?君若不鉴而长之,君实有国而不爱,臣何有于死(何惜于死)?死在司败(司寇官)矣!唯君图之!”子西曰:“使复其位,以无忘前败。”王乃见之。
几则对话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故事。在楚昭王最为危难时,作为臣下的蓝尹亹,不但不搭救他,反而当面批评斥责,这对一国之君来说,简直是莫大的侮辱和刺激。战争结束,楚昭王又回到国都,蓝氏本应该逃之夭夭,可他却偏偏主动来求见楚昭王,真是自投罗网!一见面,“王欲执之”,可见楚昭王的恼怒。在子西的劝说下,才允许蓝氏进来说话。蓝氏借着回答“王使”的问题,道出了他劝楚昭王改恶从善的绝妙谏辞。
说谏辞的场合,气氛十分紧张。而蓝氏却心平气和,言之款款。首先,肯定柏举之败是原令尹子常积旧怨造成的。今天把我杀掉乃是效法子常而积旧怨。先戳一下昭王的痛处,使之牢记前恶。接着,解释成臼拒绝昭王承载的原因,为国君着想,是有意而为之,目的是希望您牢记患难,接受教训。然后,再说明今天主动前来见君的用意,不是来请罪,而是观察一下国君的德行,盼望把过去的患难作为前车之鉴。若不鉴前恶而积旧怨,说明国君“实有国而不爱”;国君还不爱自己国家,作为臣下,又何必怜惜生命?要死就死在我们司寇手下吧!最后,郑重交待一句:希望国君认真想一想前前后后这些事。几层意思都紧扣柏举之败的中心事件,不枝不蔓,有谏有责,主旨鲜明。从语气是讲,前两层都是用的询问口气,显示自己心平气和,骨子里是批评,却又不失臣下之礼。第三层说明“今之敢见”的因由,包括正反两个方面的意思。正面想法用揣测的口气,表示希望殷切;反面意见是决断的口气,表示一死的决心,更显出成臼拒载是有意为之,完全为国君着想。真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结果官复原职,并得到了昭王的接见,显示了谏辞的效果。
《左传·定公五年》也记载了这个事件的全过程:
王之奔随也,将涉于成臼。蓝尹亹涉其孥,不与王舟。及宁(安定),王欲杀之。子西曰:“子常唯思旧怨以败,君何从焉?”王曰:“善,使复其所,吾以记前恶。”
《左传》写得极为简略,省去了渡成臼河时的君臣对话,以及后来蓝尹亹的一大段谏辞,只用子西的一句话概括。简则简矣,却失去了应有的情趣。历史的真实面貌究竟如何,可让历史学家去考证,但从文学的角度讲,则远不如《国语》生动活泼,富有文学表现力。
同样是劝君改恶从善,晋国的叔向凭借他的智慧、机警和胆量,却另有一套诤谏方法。请看《晋语八》记载的一则君臣对话:
(晋)平公射鴳(yàn),不死,使竖襄搏之,失。公怒,拘,将杀之(指竖襄)。叔向闻之,夕(当晚朝见君),君告之(指要杀竖襄的缘由)。叔向曰:“君必杀之。昔吾先君唐叔射兕于徒林,殪(yì,一发而死),以为大甲(铠甲),以封于晋(因此技艺而封爵于晋)。今君嗣吾先君唐叔,射鴳不死,搏之不得,是扬吾君之耻者也。君其必速杀之,勿令远闻。”君忸怩,乃趣(趋)赦之。
作者先把叔向劝谏的背景交待清楚:晋平公射一个名叫鴳的小鸟,没有射死,大概是射伤了,便叫手下人竖襄去捕捉(“搏之”)。谁知竖襄没有抓住,鴳又飞跑了。可见小鸟伤势轻。平公大怒,要杀竖襄。情况紧急,叔向听说后当晚就去朝见平公。没等叔向开口,平公却主动把事情告诉给了叔向,可见自认为应该。叔向急于求见平公的目的很明确,就是劝阻平公不要因此小事而杀竖襄。可是却大出读者所料,叔向开口就敦促“君比杀之”,接着就堂而皇之地讲理由——晋的开国国君唐叔是善射能手,曾一发而把大兕牛射死,用其皮作铠甲,并因此受封于晋。是非常光荣的事。作为嗣君,不但没有继承了这种技能和勇武精神,反而“射鴳不死,搏之不得,是扬吾君之耻者也”。所以劝君“必速杀之,勿令远闻”。这里关键是,“扬吾君之耻者”即该杀者到底是谁!“射鴳”者在先,“搏之”者在后,因为没有射死,才用得着去“搏”;如果像先君唐叔那样,一发而致死,根本用不着去“搏”。因此,“扬吾君之耻者”是射者而不是搏者。而且,“射鴳不死”是微不足道的小事,谁也不会注意,但因此而杀人却是大事,想掩盖也掩盖不了。如果因此而杀搏者竖襄,不但暴露自己无能,反而进一步说明自己暴虐,迁怒别人,滥杀无辜。恐怕丑闻会真的远扬了。——这里,叔向完全用的是反语,古人所谓“诡辞”,真正用意在话的背面。对方一旦理解,便会取得加倍的效果。平公终于理解了叔向的“诡辞”,所以表情“忸怩”(惭愧),马上放走了竖襄。——这则谏辞将严肃的内容寓于诙谐的反语之中,写得極有风趣,也反映了叔向这位政治家的幽默性格。
柳宗元认为,对晋平公这样有身份的国君人物,不该“反徵先君以耻之”(《非国语下》)。大概由于这个原因,《左传》没有记载叔向对晋平公这则谏辞。按照儒家的观点,是应该“为大人讳”的(即为大人隐瞒缺点)。
大家知道,《左传》善于写战争,尤善于写外交辞令;而《国语》中的外交辞令,并不逊于《左传》,两书比较,有些地方还远远超过《左传》。
鲁昭公十三年,晋国曾因鲁大夫季平子伐莒取郠、莒人来诉而拒绝鲁国会盟。季平子到晋国去讲理,结果被扣留,并弄成了僵局。鲁大夫子服惠伯找到了晋国正卿韩宣子,通过情理兼容的外交辞令,终于说服了韩宣子,把季平子送回鲁国。《鲁语下》是这样记载的:
晋人执平子。子服惠伯见韩宣子,曰:“夫盟,信之要(集结)也。晋为盟主,是主信也。若盟而弃鲁侯,信抑阙(缺)矣。昔栾氏之乱(晋国内栾盈作乱,失败后逃至齐国),齐人间(趁)晋之祸,伐取朝歌(晋邑)。我先君襄公不敢宁处,使叔孙豹悉率敝赋(兵),踦跂(qqí,脚跛,行走不便)毕行,无有处人,以从军吏,次(驻)于雍渝(晋地),与邯郸胜击齐之左,掎止(截获)晏萊(齐大夫)焉。齐师退而后敢还。非以求远(远功)也,以鲁之密迩(比近)于齐,而又小国也;齐朝驾则夕极(至)于鲁国,不敢惮其患,而与晋共其忧,亦曰:庶几有益于鲁国乎!今信蛮夷(指莒人)而弃之。夫诸侯之勉于君者,将安劝矣?若弃鲁而苟固诸侯,群臣敢惮戮乎?诸侯之事晋者,鲁为勉矣。若以蛮夷之故而弃之,其无乃得蛮夷而失诸侯之信乎?子计其利者,小国共(恭)命。”宣子说(悦),乃归平子。
下边分析一下子服惠伯的外交辞令。
子服惠伯首先从目前诸侯会盟大事谈起。会盟的意义是“信之要”,集结各国的诚信。晋国是盟主,上来就拒绝鲁国参加会盟,那么这个“信”就遭到破坏而残缺不全了。这对“主信”的晋国,只会带来不利影响。接着,便谈鲁、晋历史上的联盟与友谊,勾起旧情。我们鲁国曾经在晋国内忧外患时全力以赴地帮助过晋国,抵抗齐国,并且由此遭到齐国的侵袭,为晋国利益做过牺牲。但我们并不“惮其患”,“而与晋国共其忧”,是希望将来得到晋国的帮助。历史证明,鲁国一向坚守联盟信用。然后,连用三个反诘语句,从正反两个方面分析说明“信蛮夷”与“弃鲁”,将给晋国的盟主地位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因为“诸侯之事晋者,鲁为勉矣”;“弃鲁”结果必然是“得蛮夷而失诸侯之信”,因小而失大。最后,希望晋国的执政者韩宣子“计其利者”,好好算算账,权衡一下利弊。大主意你们拿,作为小国的鲁国只好“共(恭)命”(敬从)。
这段外交辞令,从昔到今始终抓住信鲁与弃鲁给晋国带来的利与害来分析:信鲁是利,弃鲁是害。不亢不卑,讲得非常客观。特别是晋鲁联盟抗齐一层,说得实在,具体,情深意浓;分析“弃鲁”而“信蛮夷”给晋国带来的危害,有理有据,令人不得不服。所以韩宣子听了很高兴,马上送季平子回国。
《左传·昭公十三年》也写了这个历史事件,不过记载子服惠伯有关外交辞令,只有这样几句;“君信蛮夷之诉,以绝兄弟之国,弃周公之后(指鲁国),亦唯君。寡君闻命矣。”内容只是斥责,讲不出道理,显得苍白无力。
《鲁语上》记载鲁大夫展禽(柳下惠)授命乙喜(又名展喜)应对齐侯(孝公)的一段答辞,写得亦颇精彩。鲁僖公二十六年夏,齐侯因鲁僖公叛齐并与卫、莒结盟,出兵侵伐鲁国。鲁国小弱,大军压境,情势危急。鲁国正卿藏文仲多谋善辩,又偏偏病倒。紧急中请出了展禽,允许不惜一切代价,以求和解。展禽接受了任务,授意乙喜去完成这次外交使命。乙喜首先“以膏沫犒”劳齐师,表示要以义行事,不以财物赂免。可是,齐侯见了乙喜劈头就问:“鲁国恐乎?”一副盛气凌人的架势。乙喜泰然,从容回答:“小人恐矣,君子则否。”齐侯紧接着又问:“(鲁国)室如悬磬,野无青草,何恃而不恐?”请看乙喜的回答:
恃二先君之所职业。昔成王命我先君周公及齐先君太公曰:“女(汝)股肱周室,以夹辅先王(周武王)。赐女土地,质(信约)之以牺牲,世世子孙无相害也。”君之来讨敝邑之罪,其亦使听从而释(置)之,必不泯(灭)其社稷;岂其贪壤地而弃先王之命?其何以镇抚诸侯?恃此以不恐。
面对齐国大军压境的威胁,“小人恐矣,君子不恐”,是这段说辞的思想基础和前提。小人所以“恐”,因为他们看到的只是物质基础;君子所以不恐,因为他们更看重仁义道德。齐侯没有领会到乙喜话中含义,仍从小人观点出发,质问:“室如悬磬,野无青草(当时鲁国大旱),何恃而不恐?”因此,乙喜只好从君子的观点再进一步说明。首先肯定“恃二先君之所职业”,点出齐、鲁之间不平常的关系和职责。接着具体说明这“职业”的来源和神圣性质:是周天子的策命,不仅要我们两国“股肱周室,以夹辅先王”,而且要我们两国之间“世世子孙无相害”。在这策命赐封土地的同时,还曾立下盟约发下誓言(“质之以牺牲”)。这就明确告诉齐侯,凡是君子,都不会违背周天子的策命和祖先的遗愿,否则就不是君子而是小人。第三层,又从正反两方面建议齐侯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应该“使听从而释之,必不泯其社稷”;不应该“贪壤地而弃先王之命”,丢失“镇抚诸侯”的资格和信誉。第四层,最后重复开头,强调主旨:“恃此以不恐。”鲁国君子“恃以不恐”的东西,正是齐国君主光荣的历史。齐侯当然高兴,而且理应继承这光荣的传统。结果“齐侯乃许为平(和)而还”,撤军离开了鲁国。真是一席话胜于千军万马。
查《左传·僖公二十六年》也记载了乙喜同样的外交辞令,但措辞不同:
恃先王之命。昔周公、太公股肱周室,夹辅成王。成王劳之,而赐之盟,曰:“世世子孙无相害也!”载在盟府,大师职之。桓公是以纠合诸侯,而谋其不协,彌缝其阙,而匡救其灾,昭旧职也。及君即位,诸侯之望曰:“其率桓之功!”我敝邑用(因)不敢保聚(保城聚众),曰:“岂其嗣世九年而弃命废职?其若先君何?君必不然。”恃此以不恐。
现就几个主要地方与《国语》比较一下,以示优劣:
这里说“恃先王之命”,不如《国语》“恃二先君之职业”明确具体,且显得亲切。这里直说“昔周公、太公股肱周室,夹辅成王”,《国语》则说“昔者成王命我先君周公及齐先君太公曰……”《国语》加“成王命”三字,说明原先二国君同受王命,同样光荣;在“周公”“太公”前分别加“我先君”和“齐先君”,显得更文明更有礼貌,且流露出我们都要尊崇“先君”的亲切感情。这里强调了齐桓公的功绩,要孝公“率桓之功”,“纠合诸侯”,“匡救其灾”,显得有些节外生枝,主旨不够集中,因为从根本上讲,齐桓公的所作所为,只不过是承袭二先君的“职业”而已(即“昭旧职也”)。建议齐侯怎样做一层,《左传》亦有太直太露之嫌,不如《国语》委婉而含蓄。
再举个例子。
《晋语三》记载,晋孝公六年(鲁僖公十五年),秦、晋在韩原(晋地)打仗,晋军失败,晋惠公被俘。秦穆公召集众大夫,就如何处理晋惠公的问题作了专门讨论,最后采纳公孙枝的意见,决定允许晋国求和,把惠公送回国,把其子子圉质留秦国。晋惠公得到消息,通知给了国内卿大夫。晋大夫吕甥作好了国内安排,自己便到秦国迎接惠公。吕甥见了秦穆公,展开了一场唇舌之战。面对秦穆公盛气凌人的逼问,吕甥以弱充强,亦亢亦卑,正话反说,软硬兼施,维护了晋国的尊严,折服了秦穆公。《国语》是这样写的:
吕甥迎君于秦,穆公讯之曰:“晋国和(和睦安定)乎?”对曰:“不和。”公曰:“何故?”对曰:“其小人不念其君之罪,而悼其父兄子弟之死丧者(指韩原之战死者),不惮征缮(征召人员修理内政)以立孺子(指子圉,现在还晋国),曰:‘必报仇,吾宁事齐、楚,齐、楚又交辅之。’其君子思其君,且知其罪,曰:‘必事秦,有死无他。’故不和。比其和而来,故久。”公曰:“而(尔)无来,吾固将归君。国谓君何?”对曰:“小人曰不免(于死),君子则否。”公曰:“何故?”对曰:“小人忌而不思(怀新怨而不思旧恩),愿从其君(指立子圉为君)而报秦,是故云。其君子则否,曰:‘吾君之入也,君之惠也,(惠公回国做国君曾得到秦穆公的帮助)能纳之,能执之,则能释之。德莫厚焉,惠莫大焉。纳而不遂,废而不起,以德为(变为)怨,君其不然。’”秦君曰:“然。”乃改馆晋君,馈七牢焉。
秦穆公早已决定送晋惠公回国,现在见了迎接晋惠公回国的晋大夫,又问“晋国和乎?”什么意思?怎样回答好呢?这就要揣摩秦穆公的心理。秦穆公遣送晋惠公回国,思想上是矛盾的。惠公原是自己帮助树立的国君,杀了他怕失掉其他诸侯的信任;遣送回国又怕他动员晋国君民回来报仇,给秦国带来祸患。所以最后采取了折中办法:“复其君而质其適(嫡)子,使子父代(更易)处秦”。吕甥深知这一点,所以上来就肯定承认晋国国内“不和”。解除其怕晋国君民携手回来报仇的顾虑,坚定其遣送惠公回国的决心。但穆公又担心晋国内部斗争激烈,致使惠公难以回国,所以紧接着又问“何故?”吕甥既要保持本国君臣的尊严,又要不得罪秦国,紧紧抓住令秦穆公特别敏感的地方,分析了“不和”原因:“小人”不念旧君,要立新君,为韩原战争之死难者报仇,;“君子”思念旧君,且知其罪,要一心事秦。“故不和”。之所以不和,就是因为君子与小人对秦国的态度不一,其症结核心又在于“不念其君”与“思其君”。这里有软有硬,明确告诉穆公:如送惠公回国,我们将一如既往,感恩秦国,侍奉秦国;如果继续扣留惠公,“思其君”者绝望,便会和“小人”联合起来,再立新君,向秦国报仇。还说,为了调和双方意见才来晚了(“比其和而来,故久”),是借以强调“小人”态度的坚决。这就向穆公表白:晋国上下表面上不和,实质上一致。正话反说,表面软,骨子里硬,绵里藏针。
这是一方面的问题,“不和”双方矛盾的焦点已经明确,即“不念其君”与“思其君”。所以穆公接着又提出了第二个问题:“国谓君何?”即晋国对惠公前途的认识如何?吕甥针对眼前的现实也摆出了双方对立的观点:“小人曰不免(于死),君子则否。”这又引起了穆公的一些担心:晋国“小人”不接受惠公怎么办?于是又追问“何故?”吕甥又根据穆公心理,再作进一步分析,说:小人心怀新怨不思旧恩,愿从新君向秦报仇,所以认为惠公不免于死;君子则认为秦对惠公一定会施恩到底:原先“能纳之”(立为君),昨天“能执之”(扣留),今天“则能释之”(放其回国)。并希望穆公不要把本来“德莫厚焉,惠莫大焉”的好事,使之成为“以德为怨”的坏事。吕甥阐述得很明白:双方思想认识表面上矛盾,实质上一致,即都希望惠国安全回国;如果不放惠公回国,“君子”便会将恩德变为怨恨(“以德为怨”),联合“小人”向秦报仇。秦穆公当然不愿看到这个结果,所以马上改变对惠公的待遇,“乃改馆晋君,馈七牢焉”,最后以侯伯之礼,送其回国。
这段外交辞令非常生动,真是曲折而又畅达。吕甥处弱不示弱,只承认错误,不表示无能;面对强者的逼问,对答如流,表面上洒脱随意,毫无戒心,实质则小心谨慎,处处设防。所答内容万变不离其宗:不能让穆公改变放惠公回国的主意。
《左传·僖公十五年》也记载了内容类似的一段对话:
秦伯(即穆公)曰:“晋国和乎?”对曰:“不和。小人耻失其君而悼丧其亲,不惮征缮以立圉(子圉)也,曰:‘必报仇,宁事戎狄。’君子爱其君而知其罪,不惮征缮以待秦命,曰:‘必报德,有死无二。’以此不和。”秦伯曰:“国谓君何?”对曰:“小人慼,谓之不免;君子恕,以为必归。小人曰:‘我毒秦,秦岂归君?’君子曰:‘我知罪矣,秦必归君。贰而执之,服而舍之,德莫厚焉,刑莫威焉。服者怀德,贰者畏刑,此一役也(杨伯峻注:此役指韩战之始终,包括伐晋与假想释惠公言之),秦可以霸。纳而不定,废而不立,以德为怨,秦不其然。’”秦伯曰:“是吾心也。”改馆晋侯,馈七牢焉。
两书比较,措辞有许多不同,表达效果显有差别。首先,《左传》写的太直太露,且空泛,不如《国语》委婉曲折而有力。《左传》说“小人耻失其君”,《国语》说“其小人不念其君之罪”,都是说的对惠公被俘之事的反应,但前一“耻”字则有刺痛穆公之嫌,不如后者含蓄稳妥,因为它含有自责之意。《左传》引小人的话说,“仇必报,宁事戎狄”,《国语》则说,“必报仇,吾宁事齐、楚,齐、楚又交辅之”。前者虽表决心,但空泛无力,因为戎狄遥远;后者则显得实在有力,因为齐、楚在附近,而且都是秦国现实的对头,当然害怕晋国联合他们。第二,《左传》当面称谓对方一律用“秦”,没有选择;《国语》有时用“秦”,有时用“君”,遣辞谨慎,符合外交心理。《左传》把秦穆公扣留惠公(“执之”)的后果说作“刑莫威焉”;把先“执之”后“舍之”的后果说作“秦可以霸”,都有些不雅,不如《国语》说得委婉而得体。第三,《左传》把每个问题中的两问都写成一问,删去“何故”再问,这就表现不出穆公的顾虑和心急,以及吕甥的稳重、从容和含蓄,且文章失去波澜,削弱了应有的文采。两书所记,从历史事件说,“小异而大同”(清高士奇《左传纪事本末》),但从文学表达效果看,则“大异而小同”,《左传》逊于《国语》。
《国语》记载历史人物言论,似乎比较随便,有些无关宏旨的言谈,作者也加以记录,以寄托某种情趣或劝戒之意。这些谈话往往说得异常巧妙、有趣,从中可以领悟到谈话者的智慧和聪颖,以及性格特点。因为无关宏旨,作者写起来也更加无拘束,绘声绘色,大放异彩。有的几则对话连起来,简直像戏剧小品,诙谐幽默,看了忍俊不禁,从而享受美感。
《晋语九》记载,晋大夫董叔要娶范氏之女为妻。叔向认为不合适,曾加以劝阻,告诉他,范家富有,又有权势,将来要受他们欺侮,还是不要高攀这门亲事为好。可是董叔利令智昏,不听忠告,且公开承认,作范家女婿,正是因为看到了范家的钱财和权势,“欲为系援焉”,想着依靠范家的牵引把自己提拔提拔。经过努力,董叔终于娶了范宣子之女、范献子之妹范祁为妻。不久,范祁就向她哥哥献子诉苦,说董叔不尊重她(“不吾敬也”)。献子凭着权势,不问青红皂白便把董叔抓来,且用绳索吊在了庭院中槐树上(“执而纺于庭之槐”)。这时叔向正好从门前经过,董叔看见了便大声喊道:“子盍(何不)为我请乎?”叔向怎样回答呢?请看原文:
叔向曰:“求系,既系矣;求援,既援矣。欲而得之,又何求焉?”
叔向联系董叔原来一心攀高门的想法,“欲为系援焉”,抓住“系、援”二字,用了双关语,对攀龙附凤、利欲熏心的董叔进行了辛辣地嘲讽。董叔原希望的是政治地位的牵引与提拔(系援),用的是比喻;叔向接过比喻物,说的就是用绳索的牵引与悬吊——你原来不是想借范家的权势被牵引向上提拔吗?现在被绳索捆绑不是“系”吗?被吊在树上,不是拔高(援)了吗?原来想得到的现在都得到了,还有什么请求呢?董叔被悬吊,在叔向看来,是罪有应得。可是他借用董叔原来的话柄,用双关语说出,特别显得诙谐幽默,滑稽有趣,令人捧腹。——这样的事情,在《左传》作者看来,离经不雅,就不值得记了。
晋公子重耳(即晋文公)出亡途中,与其舅父子犯(即狐偃)发生过矛盾,甚至动了干戈。《左传》和《国语》都写了,但从文学角度看,《左传》远不如《国语》生动有趣。
重耳受骊姬迫害,外出流亡,其初并无大志,一心贪图安逸。处狄十二年,又到齐国去。路经卫国,卫文公不礼;过五鹿,“乞食于野人,野人与之块(土块)”。重耳受得了戏弄和侮辱,好不容易到了齐国。齐桓公很客气,“以其女妻之,遇之甚善”,又赠“马二十乘”,供其玩乐。重耳满足了,说:“民生安乐,谁知其他?”“将死于齐而已矣。”后来,“齐桓公卒,孝公即位,诸侯叛齐”。随从的大臣们认为应该离开齐国,以谋出路。姜氏也认为“怀与安,实败名”,劝重耳图大志。可是无论怎样劝说重耳都听不进去,并下决心说:“吾不动矣,必死于此!”没办法,只好私下商量,把重耳灌醉,车载以行。主谋就是子犯。重耳醒后,一看离开了齐国,很恼火,于是怨恨子犯,甥舅之间发生了争斗。《晋语四》是这样记载的:
姜与子犯谋,醉而载之以行。醒,以戈逐子犯,曰:“若无所济,吾食舅氏之肉,其知餍乎!”舅犯走,且对曰:“若无所济,余未知死所,谁能与豺狼争食?若克有成,公子无亦晋之柔嘉,是以甘食。偃之肉腥臊,将焉用之?”遂行。
这则对话异常生动,微妙微俏地刻画了重耳和子犯二人思想性格和心理活动。重耳醒后,一看失去了自己的安逸生活,便“以戈逐子犯”,刺杀他舅,并说“若无所济,吾食舅氏之肉”,可见这位贵公子的恼怒程度和放肆任性。子犯呢,非常熟悉这位外甥的思想性格,胸有成竹,对自己导演的这幕剧十分满意,心情坦然,应对自如。面对气势汹汹刺来的长矛,且“走且对”。可以想见子犯退跑时面带嘻笑的样子。一方怒眉倒竖,一方嬉皮笑脸。场面十分有趣。子犯的对话,虽以滑稽的口吻说出,却切合事理。将来无非会出现两种结果:一是“无所济”,即得不到接济和援助,或战死山岗,或饿死荒野,不知死在哪里,到那时逃跑唯恐不及,谁还等着与豺狼争食死者的尸体?一是“克有成”,即事业成功,你回国做了国君。到那时,香甜脆美的食物应有尽有,我的肉又腥又臊,你还愿意食用吗?——在紧张的气氛中,出以轻松滑稽的语言,收到了幽默诙谐、逸趣横生的艺术效果。
查《左传·僖公二十三年》记载这个历史插曲时,只写了这么几句:“姜与子犯谋,醉而遣之。醒,以戈逐子犯。”简则简矣,但幽默风趣的文学韵味,却荡然无存。
《晋语八》记载栾氏家臣辛俞与晋平公的一场对话,却又是另一种幽默,“板着面孔说笑话”,在极严肃的场合下,说不严肃的话,“反常”却“合道”。利用一个词的多种含义,采取偷换内函的方法,强词夺理从而达到维护自身的目的。
栾盈(又称栾怀子)是晋平公的大臣,党人多,势力大,与执政者范宣子闹矛盾,受逼作乱,被赶出晋国。范宣子下令全国,阻止栾氏党人及家臣跟随,说“无从栾氏而从君”,“从栾氏者为大戮施(杀死暴尸)”。可栾氏家臣辛俞仍追随栾氏出走,结果被守吏抓获,献给了平公。平公曰:“国有大令,何故犯之?”辛俞的回答却出乎常人的意料。他说:
臣顺之也,岂敢犯之?执政者曰:“无从栾氏而从君。”是明令必从君也。臣闻之曰:“三世事家,君之;再世以下,主之。”事君以死,事主以勤,君之明令也。自臣之祖,以无大援于晋国,世录于栾氏,于今三世矣,臣故不敢不君。今执政者曰,“不从君为大戮施”,臣敢忘其死而叛其君,以烦司寇?
执政者代表晋平公发布命令在前,而辛俞的行动在后,对国之大令是“犯”还是“顺”,是辛俞有罪与否的关键。辛俞深知这一点,所以必须在“令”(布告)文字中下功夫,以求解脱。原来“君”的含义有二:一是事实上的国君,即晋平公;一是意念上的君主,把侍奉三代以上的家主当国君看待。从前者的角度讲“犯令”,可从后者的角度讲则是“顺令”。所以辛俞牢牢抓住后者,依据传统观念,结合自己实际,说明自己对栾氏“不敢不君”。我今天行动正是贯彻执行“从君”的大令。最后还进一步强调说明,自己根本不敢“忘其死而叛其君,以烦司寇”!辛俞申诉的特点,不仅条理清楚,而且处处引用国令的原话作依据,使对方无懈可击。这样,不仅摆脱了“犯令”之罪,而且显示了自己无限忠君的节操。反常却合道。这是一种更高级的幽默,使你想笑也笑不出来。因此晋平公听了深受感动,非常高兴,先“固止之”,又“厚赂之”,最后“知其不可得也,乃遣之。”
查《左传·襄公二十三年》,两处记载栾氏作乱逃跑的事,一处是,“栾盈奔曲沃,晋人围之。”一处是,“晋人克栾盈于曲沃,尽杀栾氏之族党。栾鲂出奔宋。”都没有提辛俞的事,大概也因为辛俞的言行有些离经而不雅。
另外,《国语》人物对话中常常引用当时谚语。这些谚语凝聚着民族的智慧,言简意赅,发人深思;形式上又多整饬对偶,生动形象。如“从善如豋,从恶如崩。”(《周语中》)说明人严格要求自己行善事,必须作一定努力;放任自流作坏事却相当容易。“善人在患,弗救不祥;恶人在位不去亦不祥。”(《晋语八》)教育人要救好人于患难,还要敢于向在位恶人进行斗争。“兽恶其网,民恶其上。”(《周语中》)说明当时官民关系尖锐对立。“民可近也,不可上也;”“民之欲之,天必从之。”(《周语中》)“众心成城,众口铄金。”(《周语下》)“众口,祸福之门。”(《晋语三》)几则谚语都形象说明民心不可违,要虚心听取民众呼声,极具表现力。……这些谚语多数已成为格言或成语流传下来,至今还活在人们的口头或书面上。
还有,《国语》中很多语言非常整齐,排比夸饬,铺张而扬厉,具有一种不可遏制的气势。如《周语下》对晋周(晋国公子周,因晋献公骊姬之乱,曾逃到周,一度侍奉单襄公。得到了单襄公的赏识。后回国,做了国君,是为晋悼公)的赞赏:
事单襄公,立无跛(偏任),视无还(眼睛旋转),听无耸,言无远(玄远,脱离实际);言敬必及天,言忠必及意(心意),言信必及身,言仁必及人,言义必及利(能利人),言智必及事,言勇必及制(义),言教必及辩(辨别是非),言孝必及神,言惠(爱)必及和(睦),言让必及敌(匹敌);晋国有忧未尝不戚,有庆未尝不怡。
因此,单襄公告诉其子顷公说:
“必善晋周,将得晋国。……且夫,立无跛,正也;视无还,端也;听无耸,成也;言无远,慎也。夫正,德之道也;端,德之信也;成,德之终也;慎,德之守也。守终纯固,道正事信,明令(美善)德矣。慎成端正,德之相也。为晋休戚,不背本也。被文相德,非国何取(言必得晋国)!”
这种整饬流畅而昂扬的语言,在开《战国策》铺张扬厉的文风方面,其作用远大于《左传》。
综上所述,评价《国语》的文学价值,要摆脱史学家和经学家的偏见,抓住它的“记言”特点。其记言的艺术成就及其对后世文学的影响,恐怕要胜于《左传》。至于《国语》的记言,为什么缺失当时几个重要国家,而且极不均衡,则不属于本文的论述范围了。
附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