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慎勿为好”考辨

(2015-01-15 16:06:22)
标签:

勿为善

保全人的天性

分类: 议论

 

            “慎勿为好”考辨

    近读《世说新语》(河北人民出版社,1986年4月影印世界书局1935年初版《诸子集成》本),于“贤媛门”中看到“赵母嫁女”一则,颇异常理,令人费解。今抄录如下:

 

         赵母嫁女,女临去,敕之曰:“慎勿为好!”女曰:“不为好,可为恶邪?”母曰:“好尚不可为,其况恶乎?”

   

    按照常理,作为母亲,对将要出嫁的女儿,应当嘱咐或者告诫她到婆家多做好事,如孝敬公婆,和睦妯娌,勤恳做事,任劳任怨,等等,可这位赵母却“敕之曰:‘慎勿为好!’”。“敕之”就是告诫女儿,“慎勿为好”就是当心不要做好事。没有说明原因,所以女儿不解,反问母亲:“不为好,可为恶邪?”不做好事,可以做坏事吗?母亲又回答说:“好尚不可为,其况恶乎?”意思是,好事尚且不能做,何况坏事呢!即是说,好事不能做,坏事更不能做。为什么?赵母也没有说明原因。

    作为读者怎样理解赵母这些有悖常理的教导呢?思索良久,弄不明白。看正文后注释,刘孝标(南北朝时梁人)引用了《淮南子》中的一段话,大概是为帮助读者理解提供一个线索。兹抄录出来:

 

      《淮南子》曰:“人有嫁其女而教之曰:‘尔为善,善人疾(嫉)之。’对曰:‘然

    则,当为不善乎?’曰:‘善尚不可为,而况不善乎?’”

 

   这段引文告诉我们,上述赵母对将嫁女儿的教诲,是有历史渊源的,这位赵母只是遵循古训而已。那么,这个故事出自《淮南子》书中的哪一篇?讲这个故事的用意是什么?笔者把《淮南子》翻了两边,始终不见刘孝标引用的原话,只在《说山训》篇中找到了类似的文字:

 

       有人嫁其子而教之曰:“尔行矣,慎勿为善!”曰:“不为善,将为不善邪?”应之

    曰:“善且由弗为,况不善乎?”此全其天器者。

 

    笔者怀疑,刘孝标放在《世说新语》“赵母嫁女”后边的那段话,就是《淮南子·说山训》中这段话,不过刘孝标作了改动。原话是“尔行矣,慎勿为善!”(你去吧,当心不要作好事!)只是教诲女儿到婆家不要作好事,并没有说明原因。而刘孝标却上来就点明了原因:“尔为善,善人疾(嫉)之”(你做了好事,好人就会嫉妒你。从而遭到孤立)。不要忽略这个改动,它说明刘孝标对《淮南子·说山训》中这段话的理解——所以教诲嫁女“慎勿为善”是怕“善人疾(嫉)之”(怕遭好人嫉妒)。刘孝标这样理解符合《淮南子》作者的原义吗?笔者认为并不符合。请看《淮南子》作者对故事的评价,即紧接着的六个字:“此全其天器者”。“此”指教诲嫁女的话;“全”是保全;“天器”即天性,人的自然之性;“者”即办法。全句的意思就是说,这样教诲出嫁女儿,就是保全女儿自然人性的办法。完全肯定了教诲内容。笔者这样理解就是根据高诱(汉,涿郡人)的注解。高诱在“此全其天器者”下注说:“器,犹性也。《孟子》曰:‘人性善,故曰全其天性’。”因为人“性本善”,保全这个天性就行了。一切顺从自然,做事不可强求。体现了道家的养生观念和人生哲理。这也正是《淮南子》讲这个故事的用意。

   《世说新语》中的赵母,继承了道家的这种人生哲理和养生观念,并用以教诲将嫁女儿。到婆家不要逞能,勉强做好事;更不可违背人的本性(善),做损人利己的坏事。这些话包含的应有之意便是——那样生活是会很累的,有损身心健康,不能持久。只有遵循自然,保持平常心态(天性),才能长久保持好身体,平平安安过日子。这里包含着深邃的道家哲学思想,一两句话说不明白,所以只嘱咐怎样做,没有讲道理。表面看来有悖常情,实际上体现了高超的人生智慧。同时,也反映了魏晋南北朝时期个性解放的时代潮流。赵母被看作“贤媛”,是当之无愧的。

   再看刘孝标的改动。刘认为“有人”所以教诲嫁女“慎勿为善”,可能是因为怕“善人疾(嫉)之”。这是平庸的世俗观念,不足为训,而且,见人作好事(善事),就产生嫉妒之心,只能算作小人,不是常人所为,更不能算作善人。

   可是,刘孝标放在《世说新语》“赵母嫁女”后的那段话,冒充《淮南子》的原话,却迷惑了不少人,就连当今学界名人余嘉锡先生也未能避免。余先生在他的《世说新语笺疏》中说:“盖古之教女者之意,特不愿其遇事表暴,斤斤于为善之名,以招人之嫉妒,而非禁之使不为善也。”为刘孝标的错误理解作辩护和申说,并因此否定这位赵母的妇德。说:“有晋一代,唯陶母能教子,余多以才智著,于妇德鲜可称者。题为‘贤媛’,殊觉不称名。考之传记,晋之妇教,是为衰敝。”很明显,在余先生看来,赵母那样教女,不配称作“贤媛",从而否定赵母教女的积极意义。笔者认为,余先生这些认识和理解,一方面受刘孝标的影响,没有跳出一般世俗观念的窠臼;另一方面,缺乏对《淮南子》思想和对道家人生哲理的进一步研究,更缺乏对魏晋南北朝时期人的个性解放的研究。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