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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姚安顺

(2022-03-11 18:4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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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姚安顺作者:矢车菊的蓝a

贪吏方虚如,刑无期。年余,无有望者。乡民姚安顺,昔受方恩慧,闻方陷囹圄,对妻曰:“恩公入狱,吾数次探望,皆未获批。今农闲,吾欲赴恩公老家,拜其老母,再看恩公。”妻曰:“知恩图报,乃农家本份。汝速去,勿令恩公怨汝无情无义耶。”姚至方家,见方之母,卧床不起,寢食俱废,旦夕以泪洗面,几不欲生。大泣,以子侄礼事之,延医珍治,侍奉如母。无何,妪卒,姚出金卜吉地,营葬尽礼。事了,得役允,入监探方。方见姚,涕泪双流,大哭不止,跪地曰:“恩人在上,请受我一拜。大恩不敢言谢,生不能报恩人之大德,来世做牛做马,以报恩人代我为母养老送终之恩德。”头触地而裂,晕绝于地。姚急唤,乃苏。姚亦泣落,扶方坐椅中,揖曰:“天下老人皆父母,世上儿女尽孝心,乃人之大伦。区区小事,何敢受恩公之拜,折煞小民也。”役在侧,亦暗之泪纷。方叹曰:“吾为官几十年,受吾恩泽者多矣。吾出事,达官显贵者,躲之则恐不及,何有一言相慰。惟君一人,视吾如兄弟,代吾为母养老送终。君,实古今之义士也。”复拜于地。姚急扶,曰:“恩公切勿言谢,折小民之寿也。”方泣曰:“吾,国之败类,民之罪人。君勿称恩公,叫老方,以显亲近。”姚肃然曰:“恩公犯罪,乃犯国家之罪,自有国法惩之。对吾有恩,乃私人之恩,岂可以国之罪相抵。吾虽为乡民,少读诗书,但亦知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之理。”方点首,曰:“君之大义,让吾羞愧汗颜。吾出身寒门,得此高位,当怀感恩敬畏之心。上不负国家之重托,下不负黎民之期望。可一己贪心,犯此重罪,致妻子被拘,母心寒卒亡。枉为国之臣,母之子,妻之夫,子之父,友之朋也。”役言时间到,催之颇急。姚曰:“恩公知悔,犹不晚也!吾当燃香恩公母之坟头,告恩公悔罪,以慰母在天之灵。”方长揖,曰:“有劳恩人!”洒泪而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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