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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和李天一同龄时做过的那些错事

(2013-09-08 10:26:01)
标签:

娱乐

吴庆芝

分类: 我看娱乐圈

文:吴庆芝

 

 

大半年了,从开始的“李天一”然后谨慎的改变成“李某某”,这个称呼一直陪伴我们从春走到秋,这个名字始终高高地挂在最耀眼的位置消费着我们的眼球。直到李某某的母亲的出现,让人们更加知道了这个“李某某”三个字的份量有多重。如今的李某某早已成为一桩案子的代名词,这桩著名的案子,并不是因为案情本身有多复杂而著名,而是其背后的人物著名。李天一母亲说:“孩子错了,但内心干净。”是的,孩子内心本是干净的,他才17岁,那么是谁让他做错了事呢?难道真的完全归结于社会环境吗?

 

记得胡适曾写过一篇《我的儿子》,他说:“我们糊里糊涂地替社会上添了一个人,这个人将来一生的苦乐祸福,将来在社会上的功罪,我们都应该负一部分的责任。”其实,这个责任不单是为孩子提供优越的生长环境助其成功;也应该在孩子犯错时,不包庇,不以破坏社会公平与司法公正为之开脱,让其有所敬畏不至滑向犯罪。如果父母没有尽到这样的责任,是对子女与社会的双重失职。

 

其实,谁没有过17岁啊,谁没有做过错事啊,只是我们生长在普通老百姓家庭,我们当时虽然没有听说过宝马,但我们一样有任性、顽皮,一样的做恶作剧,一样的打架,唯独不敢正眼看女生,更别说对女生怎样了。

 

我们小时候也打架厉害,但当被打的一方状告大人后,我们会被母亲一阵棍棒,然后母亲拉着我们去赔礼道歉,即使我们被别的孩子打了,母亲并不是一味的责备别人为自己的孩子开脱,而是先了解是谁先动手打人,因为母亲没有那么大的权势去袒护儿子,从此母亲教会了我们如何明辨是非。

 

17岁那一年,我们也看着漂亮的女孩会有青春的萌动,会在心里关注着她,但仅此而已,我们甚至不敢表白,只是默默的祝福,这或许就是现在说的暗恋吧。

 

17岁那年我们做过太多的错事,堵过邻家的烟囱,往邻家的浴缸里撒尿.......

 

后来,还是17岁那年,有不少同学考上大学,也有和我一样的却从南方远赴北方当兵,在部队初期,我们同样做了不少错事,比如骑自行车不小心撞翻领导,在施工现场看见连长掉进坑里,而我们却在上面哈哈大笑;还有我们偷炊事班的肉回到寝室,自己给自己开“小灶”等等。

 

在部队我们一样的追星,李天一的父亲李双江便是我们最喜爱的军旅歌手,我们喜欢听李双江的歌胜过其他歌手,我们崇拜他。那时候,李双江的许多歌曲,包括至今没有传唱开来的,许多人不会唱的,我们都会唱。那时候,我们离北京很近,听一位喜欢音乐的战友说,曾去李双江家想拜他为师,结果很失望,李双江说,他对音乐都厌烦了。我想,或许是那位慕名而来的战友“不够格”。但最终是部队锻炼了我们,教会了我们坚强勇敢的面对人生的成功与失败。

 

为此,我在想,李天一的父母同样作为军人,除了音乐外,为何不传授点部队的作风,为何不让他在部队的大熔炉里去实践和锻炼一下?那样的话,或许李天一今天会真的让父母骄傲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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