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
http://epaper.bjnews.com.cn/html/2013-05/03/content_430083.htm?div=-1
新京报于5月3日刊发文章《包装饮用水标准已开始清理》,小编尝试为您解读:
原文一:新京报讯 (记者郑道森
刘溪若)瓶装水的标准风波正在不断发酵。昨日,新京报刊发专题报道《瓶装水标准乱象调查》(5月2日见报的B03-B07版),报道指出,由于国内关于包装饮用水的标准林立,检测指标大相径庭。就此问题,昨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表示,正在进行标准的清理工作,预计今年年底完成...据介绍,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受卫生部的委托,对涉及食品安全的各项国标进行管理。
问题一:“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是个什么机构?为什么在这里表态?
答:原文作者非常到位,给出了答案;根据2009年颁布的《食品安全法》,食品领域今后将只有一套强制性标准,即“食品安全标准”,由卫生部负责现行食品相关标准的清理整合。而“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是在该法出台后成立的专业技术机构,受卫生部委托,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日常工作由挂靠该中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承担。
(小编在这里多加一点点: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需要建立在大量科学数据的基础上,这部分工作需要由“风险评估”研究去完成;这个微博也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的唯一官方微博。)
原文二:该中心主任助理、研究员王竹天表示,中心将在2015年底前完成现行食品标准整合工作,包装饮用水标准也在清理范围内。“搞清楚关于食品安全的有多少标准,这些标准间是不是有矛盾,希望今年年底能梳理出来。”
问题二:啥意思?
答:既然食品标准五花八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那么多,有的互相还有矛盾,需要清理,那么到底有多少“食品标准”呢?——大约5000个!那清理整合后呢?预计今年年底见分晓。
原文三:王竹天说,他所在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只是负责安全方面的标准,对于质量方面的标准,归口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4个包装水国标中,标题中有“卫生”二字的才是由该中心负责管理...“举个例子,我们负责大米的安全标准,但大米肯定分一二三四等,那是归相关部门去管。”
问题三:怎么又是“安全”又是“质量”的,不是说只有“食品安全标准”一套标准了吗?
答:“食品安全标准”只是唯一的“强制性”食品标准,但不是唯一的食品标准,“强制性”是指企业只要生产标准中涉及的产品就必须执行标准的条款,但食品在安全的基础上还有许多其他的属性,无论企业声称大米是几等,酱油分几级,都要先保证安全,否则一切都是免谈;标准的质量和安全指标也可能存在无法截然分开的情况,这些都需要在标准清理过程中加以解决。
(小编再加一点点:《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和《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均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等单位起草,均颁布于2003年,《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等单位起草,2006年颁布修订版;从起草单位的差异上,虽同为“水”,我们在超市常见瓶装水是食品终产品,在家中自来水管接出来的是食品原料;前两份标准均要求原料用水要先符合生活饮用水的卫生要求,也就是说,无论企业印刷在标签的是何标准,都必须符合强制性的食品安全标准,当然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前两份标准尚不是食品安全标准,它们均在食品标准清理范围内,但是现行有效的)
小结:从2009年“食品安全标准”诞生的那一刻起,注定其要解决多年来众多食品标准并行管理而带来的沉疴旧疾,这是食品安全标准必须承担的历史使命,也是食品安全标准人责无旁贷的历史任务。
参考资料
2013年
卫生部全面启动食品标准清理工作
关于成立食品标准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技术组的通知
食品标准清理专栏
关于开展食品地方标准清理工作的通知
2012年:
食品安全标准官方微博开通
关于印发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委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承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等工作的函
2011年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2010年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管理规定
卫生部着力清理整合现行食品安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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