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何以把城管当家丁用?
(2013-01-04 04:5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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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领导”何以把城管当家丁用?
1月2日,人民网海南视窗登载了《三亚男子停车遇阻叫来城管贴罚单》的报道。对文中反映的问题,三亚河西区管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人民网1月3日)
调查表明,文中提到的 “疑似领导的中年男子”为该区市容执法大队副中队长郭锋斌。据查,1月1日下午18点左右,郭锋斌在金鸡岭路华严宾馆门前停车场停车,遭到该宾馆保安拒绝后,将车开走。郭锋斌在途中遇到在该路段巡查的区市容管理队员,便要求他们对该酒店门前及周边停放的车辆进行拍照取证,并开具《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道路交通违法停放行为处理通知书》。
原来,网帖中的“领导”是城管的“领导”——城管副中队长。停车遭拒,惹城管副中队长“不高兴”了,城管副中队长就叫来城管贴罚单,于是,城管执法权就沦为了他挟私报复的工具,执法方式也成了他泄愤出气的手段;而那些乱开罚单、由纳税人供养的城管,何异于为队长出气的“家丁”?
公权力若沦为私器,它的属性就改变了;当然,权力的素质也难以得到保证。那些乱开罚单的城管,作为服务于市民、服务于城市的公职人员,其素质是堪忧的;可是,若作为为“领导”服务的“家丁”,他们又是十分称职的——“领导”召之即来,来之则能罚。
当把所掌握的公权力视为私物的时候,掌权者的自我膨胀欲是难以估量的。停车遭拒,这可能是很多开车者都遭遇过的情形;别人不让停车,那也是人家的权力;可是,这城管队长偏要和别人的权利pk一下,倚仗的无非还是自己所掌握的权力。
县官不若现管,即使一个普通的城管滥用权力,也可能让人“吃不了兜着”,何况是城管的“领导”?去年5月,南安市官桥镇一个城管协管员将一辆公交车强行扣押。这个城管协管员由于乘坐公交车被要求买票后,叫几个同事开来城管执法车,以公交车违规调头为由,把公交车实施了强行扣押。
城管的执法权本应该用来维护城市的管理秩序,为市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服务;而城管中队长叫来城管实施报复性执法,究竟是在服务于市民,还是在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