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人畜入内”很粗暴很霸气
(2012-12-21 05:5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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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严禁人畜入内”很粗暴很霸气
“严禁人畜入内,违者责任自负”的标语的警示对象有两个:“人”和“畜”;可是,“畜”肯定不识字的也看不懂这标语,自然也不会明白要负“责任自负”的责任——这是地球人都知道的事实,想出这标语和立此标语的人不会不知道吧?
既然若此,这标语为何又将“人”和“畜”并列归为需要警示的对象?这是一种缺失人文体恤的粗暴归纳,其中包含的对“人”的贱视态度令人反感。或者,这标语中的“人”不包括所有人,只是指“人”中的某个特定群体;前不久该市有5名少年儿童闷死在垃圾桶,联系此事件,这标语中极有可能是警示包括流浪儿童在内的流浪者的;可是,对这个群体的“人”就应该拿来和“畜”并列么?这是尊重人的表现么?
对人的尊重,我们不能因人的层次因素而异;所有的人都有人格的尊严,所有人的人格尊严都应当得到尊重和维护,“严禁人畜入内”由于缺失了这种基本的人文意识,才不自觉的流露出了对“人”的贱视、粗暴态度来。
正是有“严禁人畜入内”的粗暴贱视,才有“违者责任自负”霸气威慑。“违者责任自负”的潜台词是——反正已经告知过了,出了事故概不负责。这种“责任自负”的霸气,其实是“不负责任”的霸气,是推脱责任的霸气。其实,若真的有冷得没有办法、想到到垃圾桶里避寒的流浪者,他们连垃圾桶的又脏又臭都不顾忌,还会顾忌“责任自负”的警示么?况且,若真的发生了事故,凭这“违者责任自负”就能撇清责任么??——实际上,这种霸气也是自欺欺人的霸气。
扬汤止沸,不若釜底抽薪。5名少年儿童闷死在垃圾桶事件,需要吸取的教训不是把事故消灭在垃圾桶里,而是要把对流浪儿童的救助措施落到实处——只要有常态化的措施性关注,类似流浪儿童冻死垃圾桶的事故自然就可以避免发生了。